第四节 历法





  五代时的历法,据记载,有后晋马重绩《调元历》,蜀《永昌历》和《正象历》,南唐《齐政历》,后周王处讷《明玄历》和王朴《钦天历》等。其中也有一些创新,如《调元历》不用上元积年,《钦天历》在实际观测基础上对五星动态表的改正等。有些历法还在一定时期内为后世所沿用。

  宋初沿用后周的《钦天历》,此历原为王朴造于显德二年(955)。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因《钦天历》推验较疏,诏司天监王处讷等别造新历。王处讷曾任后周司天少监。他曾指出过《钦天历》的不足,并在952 年左右编过一部《明玄历》。王处讷等受命后经三年而制成新历,太祖为之作序,赐名《应天历》,建隆四年颁用。参与编修《应天历》的有来自伊斯兰国家的天文学家马依泽。1968 年台湾罗香林教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图书馆中发现了一套完整的《怀宁马氏宗谱》,其中《志尚公弁言》提到:“吾族系出西域鲁穆。始祖讳系鲁穆文字,汉译马依泽公,遂以马授姓。宋太祖建极,初召修历,公精历学,建隆二年,应召入中国,修天文。越二年,成书,由王处讷上之。诏曰可。授公钦天监监正,袭侯爵。”“鲁穆”,有些文献(如《明史·西域传》)亦作“鲁米”,关于其具体为何处,迄今尚无定论,可能原属东罗马帝国,现属叙利亚。由上述记载可见马依泽在撰修《应天历》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因而得授监正之职并袭侯爵。经研究,《应天历》的历元,适逢甲子、金曜日和朔旦冬至,选在建隆三年前4825558 年。《宋史·律历志》说它可“推定朔、弦、望日辰七直:..,日满七、六十去之,不满者,命从金星、甲子,算外,即得定朔、弦、望日辰星直也。”七直即七值或星值,是日月五星七曜值日之义,亦即推算星期序数。日满七去之,就是从总日数中去掉七的若干倍,可得到从金曜日起算的星期序数。由此可见应天历是引入七曜纪日法的,这种以金曜日为历元,采用星期制的方法与伊斯兰历相同,因此这部分内容很可能是马依泽参与制历所作的贡献,这项改革满足了日益增多的中国穆斯林的需要。

  宋代民间研究历法十分活跃,如熙宁七年(1074)发现所用历法与天象不合,沈括就推荐了民间历法家卫朴编造新历。当时从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起行用的《崇天历》历气后天,而刚颁用了九年的《明天历》又历朔先天,于是,卫朴在《明天历》的基础上制成新历《奉元历》,于熙宁八年(1075)颁用。又如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发现所使用的《观天历》气朔有错,遂改用姚舜辅的《占天历》。但历官们认为《占天历》为民间私家所造,未经考验,不可施行,于是姚舜辅在大量观测的基础上,于崇宁五年(1106)又制成《纪元历》并得以颁行。清代梅文鼎对《纪元历》有很高的评价,说“宋历莫善于纪元”。这部历法的回归年、朔望月及其他一些数据都相当准确。此外,姚舜辅还创造了确定太阳位置的新方法,即在天亮前或黄昏后用恒星作参照定出金星的位置,然后在既能看见金星又能看见太阳的时候定出金星与太阳的角距,从而求得太阳在恒星间的位置。他还创立了新的计算公式,以解决太阳的赤道经度与黄道经度的换算问题。

  南宋初继续行用《纪元历》,后又曾用《统元历》、《乾道历》、《淳熙历》和《会元历》。南宋宁宗庆元五年(1199)行用杨忠辅编制的《统天历》,这是得到梅文鼎更高评价的一部历法,有宋历“尤莫善于统天”之说。《统天历》有很好的实测基础,节气、合朔、月亮过近地点与黄白交点的时刻等都定得比较准,并在实测的基础上确定出计算改正值的办法。《统天历》的岁实(回归年长度)为365.2425 日,比现行公历采用同一数值早了384年。此外,杨忠辅还发现回归年长度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每年都有微小的变化,并提出斗分差的数值改正方法。这也是天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发现。《统天历》继唐曹士 《符天历》之后也不用上元积年。《统天历》的上元是虚设的,实际上废除了繁琐的上元积年计算,这也是中国历法史上的一个进步。

  北宋存在168 年,共颁行10 部历法,南宋存在152 年,共颁行10 部历法,换历比较频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天文历法研究的活跃。其中《应天历》、《纪元历》、《统天历》各有所长,反映了两宋行用历法的特点和主要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