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论述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明代的历史。
明代,起于洪武元年(1368),亡于崇祯十七年(1644)。它是继秦汉、隋唐、宋元之后又一个统一的皇朝。明代有许多新的东西是以前所没有的,这表明了它在历史上的进步。
封建的土地关系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它的变化尽管很小,但触及到社会组织的根本。明代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不是很显著,但动摇已经开始了。封建依附关系是封建化在人身上的直接反映,明代的人身依附关系是逐渐向松弛方面发展的。
农民的反封建斗争历代不绝,但像明末农民大起义那样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时间之长,是前所未有的。这也透露了历史上的新消息。
明代,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和中外关系,其密切程度都超过以往。在科学技术发展上,也不同于以往。我们对明代历史的研究,必须放宽视野,加深力度。尽管一时尚不能有太大的成果,但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应当寄予极大的期望。
本卷主编王毓铨同志是明史的专家,1910年生于山东莱芜。他于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46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1947年曾任美国古钱学会博物馆远东部主任。1950年回国后,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陈列部主任,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1978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主任兼研究生院博士、硕士生导师。1989年以后,任中国明史学会会长、顾问。他在明史研究上有丰厚的成果,主要著作有:《EarlyChineseCoinage》(《中国古货币》)、《我国古代货币的起源和发展》、《明代的军屯》、《莱芜集》。近年的主要论文有:《明朝徭役审编与土地》、《籍、贯、籍贯》、《历史研究必须实事求是》、《封建社会的土地具有主人的身份》、《纳粮也是当差》、《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议》、《明朝的配户当差制》、《户役田述略》、《明朝田地赤契与赋役黄册》等。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研究,使他形成了关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史比较有系统而完整的观点。他对本卷的撰写有具体的考虑。
八十年代初,多卷本《中国通史》各卷编写组陆续成立。明史卷的编写小组也于1984年应运而生。当时的编写组成员有商传、毛佩琦、张显清、王天有、廖心一、任道斌等同志。1987年冬,王毓铨同志和我一起在北京师范大学主持召开了编写工作会议,确定了本卷的编写大纲和编写宗旨,明史工作正式展开。
商传同志,1945年生于北京。196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1978年至198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谢国桢同志攻读明史。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社会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中国明史学会副秘书长。著有《永乐皇帝》、《明代文化志》,参加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卷》,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第一章的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综述部分的第十二章;典志部分的第七章,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十章的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二节,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三节,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四十章和第五十一章。
毛佩琦同志,196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78至198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师从尚钺同志攻读明清史研究生。现任国家文物局对外交流博物馆馆长兼党委书记,教授,主编《岁月河山》、《中国社会通史》(明代卷),并撰有论文多篇。他为本卷综述部分做了组稿、审稿工作,并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章和第四十八章。
张显清同志,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62至1965年在中国科学院师从吴晗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研究员。著有《严嵩传》,并撰有论文多篇。
王天有同志,196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78至1981年在北京大学师从商鸿逵、许大龄同志攻读明清史研究生。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著有《〈明史职官志〉校注》、《东林党与晚明政治》,并撰写论文多篇。
任道斌同志,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谢国桢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现任中国美术学院教授,著有《方以智年谱》、《赵孟頫系年》,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美术史》,发表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八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三十九章第二节,第四十章第二节,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五十三章第二节。
廖心一同志,197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王毓铨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著有《明朝小通史》,并撰有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四章、第六章;传记部分的第十七章第二节、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一节、第二十七章、第三十一章。
除上述几位同志外,参加本卷编写工作的同志依次如下:阿风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的第一章第四节。
林金树同志,1964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著有《天启皇帝大传》,并发表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的第二章;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三章;传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六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五十二章。
尹选波同志,人民出版社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一章。
张美娣同志,上海人民出版社副编审。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二章、第三章。
张英聘同志,中国地方志办公室助理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五章,第七章,第九章(与王熹同志合作);典志部分的第九章第三节、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一章。
高寿仙同志,北京行政学院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
王熹同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九章(与张英聘同志合作)、第十章、第十一章。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一章;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六章第一节。
梁勇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
张兆裕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五章。
华觉明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周卫荣同志,中国钱币博物馆副研究员。他们为本卷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一节、第三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六章第二节,第四十七章第一节,第五十九章。
何绍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九节、第十节、第十一节、第十二节;传记部分的第五十五章,并负责科技部分的通稿工作。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化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十一节;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八章。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十三节。
凌光、朱大为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卷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十四节。
许敏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八章;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四章第二节、第三节。
李松茂同志,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伊斯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十章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三章第三节。
邓建军同志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
张德信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三节、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章第二节。
张宪博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四节。
马寿千同志,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章第二节(与韩新光同志合撰)、第五十四章第三节。
韩新光同志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一节(与马寿千同志合撰)。
孙湘云同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她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一节。
江心力同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十三章第一节、第二节。
杨怀中同志,宁夏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七章。
吕景琳同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二章第一节。
李雪慧同志,《中国检察报》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八章、第三十二章第二节。
徐凯同志,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九章。
张自成同志,《中国文物报》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五十一章第二节。
白崇人同志,《民族文学》杂志副主编、编审,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四章。
蔡景峰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五章。
潘吉星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七章第二节。
谭天星同志,国务院华侨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九章。
范中义同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十一章第三节。
林永匡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十二章。
杨志清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四章第一节、第二节。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六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十七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六十章。
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六十一章。
刘雪英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做了选图、编目和部分定稿工作。宫伟同志参与了本卷的部分摄图工作。
由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作者多有疏漏,只有以后补上了。
本卷赖各位同志的努力,终于完成。如果从1987年算起,时至今日,已有十年了。王毓铨同志在学术观点上同我颇多接近,后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共事。我们曾经合作撰写了《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的文章,对历史问题的看法彼此差异不多。毓铨同志因健康关系,本卷的许多具体工作由商传同志协助办理,有时我也参加点意见。如有错误,尚望读者指正。
周振甫同志和顾诚同志分别为本卷上、下册题字,在此表示感谢。
白寿彝1997年9月1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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