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康乾盛世


第一节 计擒鳌拜





  玄烨亲政

  四大臣辅政顺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病故,次年正月福临亲政并随即以谋逆之罪加于多尔衮,削其封典,籍没家产,将其正白旗并为福临亲辖。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日,清帝福临去世,遗诏以十四罪自责,并命立年方六周岁余,号称八岁的皇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位为帝,令“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保翊幼主,佐理朝政”。一般称他们为辅政大臣或辅臣,从此清朝进入了四大臣辅政的时期。

  索尼,满洲正黄旗人,早年来归,通晓满蒙汉文,被努尔哈赤用为一等侍卫,备受皇太极信赖,久任吏部启心郎,“日直内院”,授三等男。遏必隆,满洲镶黄旗人,是开国元勋弘毅公额亦都第十六子,母为和硕公主,初袭父一等子爵,任侍卫,后因故削爵,复以功授三等骑都尉世职。鳌拜,满洲镶黄旗人,是开国元勋费英东之亲侄,一贯勇猛冲杀,军功累累,任本旗护军统领,封三等子,赐“巴图鲁”称号。苏克萨哈,满洲正白旗人,其父苏纳娶努尔哈赤第六女,尊称额驸。苏克萨哈任牛录额真,以军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

  入关之前,索尼等四人官职并不高,其所以能一跃而为主持军国要务的辅政大臣,主要是因为他们坚决效忠于皇太极和福临,反对多尔衮图谋为帝。

  崇德八年(1643)八月初九日,皇太极病故。在议立新君之时,英郡王阿济格、豫郡王多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讬等王贝勒大臣,欲图拥立睿亲王多尔衮,两黄旗中多数大臣欲拥立故主之长子肃亲王豪格,索尼、鳌拜等八大臣至肃王府中秘密议定拥立肃王。八月十四日,八旗王公大臣于崇政殿集会商议立君,索尼、鳌拜等两黄旗大臣于大清门盟誓,令两旗巴牙喇兵张弓挟矢,环立宫殿,两黄旗大臣进入崇政殿,索尼、鳌拜首先倡议拥立皇子,说:“吾等属食于帝,衣于帝,养育之恩,与天同大,若不立帝之子,则宁死从帝于地下而已。”①在索尼等以“兵谏”来威逼诸王必立皇子的压力下,多尔衮放弃了继兄为帝的打算,建议立皇太极第九子六岁的福临为君,自己与郑亲王济尔哈朗摄政,才平息了这场即将爆发的八旗诸王相战的烈火。多尔衮当上摄政王后,索尼、鳌拜、遏必隆继续效忠幼主,“终不附睿王”,“不惜性命,与之抗拒”。多尔衮勃然大怒,尽革索尼所有官职,籍没,免死赎身,黜为民,徙居盛京昭陵(太宗之陵),其兄弟子侄任侍卫者,① 《清世祖实录》卷4,页2;李澂:《沈馆录》卷6。

  一律革退。鳌拜降一等男,两次定罪论死,罚银赎身。遏必隆被籍没家产之半,革世职。

  正因为索尼、鳌拜、遏必隆等冒死力争,拥立福临,保护幼主,忠贞不二,付出了重大代价,不愧为皇太极之忠臣,故福临亲政以后,立即对他们委以重任,官复原职,并加官晋爵。索尼回京,晋至一等伯,擢内大臣、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鳌拜晋二等公,任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遏必隆复职,晋一等公,任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苏克萨哈首告其主摄政王多尔衮“逆谋”,立下大功,又逢迎帝君,封晋二等子,任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加太子太保。

  福临为免再次出现亲王摄政危及幼君之祸,决定取消八旗王公议立新君掌管军国要务的传统,委任经己擢用的心腹大臣为辅臣,他在遗诏中着重强调说:“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幼主,佐理政务,布告中外,咸使闻之。”①辅政大臣重视整顿吏治,连续下谕宣告:“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之表帅,若督抚清正,实心爱民,则下吏孰敢不洁己秉公。”“设官原以养民,民足然后国裕。近闻守令贪婪者多,征收钱粮,加添火耗,或指公费科派,或向行户强取,借端肥己,献媚上官,下至户书里长等役,恣行妄派,小民困苦,无所伸告,以后著科道官将此等情弊,不时察访纠参”。若总督、巡抚仍循旧习,将所属州县分为上等下等,按等定银,收受州县官员馈送,“定行从重治罪”。②辅政大臣提倡垦荒,以劝垦荒地之多少,定地方官员之奖惩,河南总督刘清泰、巡抚张自德、偏沅巡抚周召南、湖广巡抚刘兆麟等,皆以劝垦荒地之功,被加尚书侍郎衔,对捏报及垦后复荒之官,督抚降级罚俸,道府降级调用,州县官革职。针对顺治年间因“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致民不愿开垦的情况,辅政大臣规定,“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各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①。又对湖广等地穷民及河南数省投诚官兵发给牛种银两,让其垦田务农。清初四川残破,人丁稀少,鳌拜等辅政大臣下谕,允许各地无业之人,由官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命各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②。

  鳌拜等继续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开垦荒地,三年以后始行征粮,并多次① 《清世祖实录》卷144,页5。

  ② 《清圣祖实录》卷14,页19、20;卷17,页13。

  ① 《清圣祖实录》卷3,页10。

  ②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1000 页,“户部题本”,康熙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蠲免田赋丁银,除康熙三年六月谕令尽免顺治十五年以前各项钱粮外,辅政八年中,先后下谕蠲免钱粮一百七十四次,涉及十六个省的七八百个府州县卫。顺治十八年七月,因修建山陵和军费巨大,入不敷出,曾照明末练饷之例,每亩加征赋银一分,共增五百余万两。十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魏裔介上疏奏称,穷苦之民,甚为艰苦,祈令户部核算,“如果足用,其加派钱粮,即应停止,为百姓,即所以为国家,乃培根本而长治久安之要也”。过了两天,十六日辅政大臣即以帝名义下谕宣告:“今思各省水旱盗贼,民生未获苏息,正赋之外,复有加征,小民困苦,朕心殊为不忍,若不急停,以舒民困,必至失所”,除顺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③鳖拜等辅政大臣推行的一项重大德政,是实行“更名田”。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由于明朝藩王多已死于兵火,庄地纷为地主、佃农占有,清廷此举无异是以新庄主的身份,向占有庄地之人勒取价银,反攻倒算,故遭到占有、耕种明王庄田者激烈反抗,难以实行。鳌拜等便明智地修改了这个规定,于康熙八年三月初八日下谕:“今思既以地易价,复征额赋,重为民累,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以副朕爱养民生之意”。其无人耕种之余田,招民开垦①。这就在相当大程度上承认了农民在明末起义中获得的成果。据统计,这种“更名田”,在直隶、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湖广等省,多达二十余万顷,占当时全国耕地总数的二十分之一。

  由于鳌拜等努力实行促进经济恢复的措施,农业生产有了起色,以官府册籍所载丁地赋税而言,顺治十七年十二月底,全国人丁为一千九百零八万余丁,田地山荡畦地五百二十一万余顷,征银二千五百六十余万两,米麦豆六百零一万余石,盐课银二百七十一万余两,过了八年,康熙七年十二月底,人丁增加了二十八万余丁,田地增二十万余顷,赋银多了二十余万两,赋粮增十四万余石,盐课银多五万余两。②在军事方面,顺治十八年消灭了南明永历帝政权,康熙三年又镇压了坚持在川陕楚交界处多年斗争的大顺农民军余部“夔东十三家军”,首领李来亨等阵亡或自尽,统一了全国。鳌拜等辅政大臣为了减少征战,与民休息,对台湾南明延平郡王郑经(郑成功之子)政权采取以防为主,以攻为辅,以抚为主,以剿为辅的方针,利用郑氏内部派系矛盾激化的机会,大力招劝其部降清,仅从顺治十八年九月起,到康熙三年十月,郑氏之将军、都督、总兵及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三千余员来降,其军士百姓十余万随同归顺,大大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为日后统一台湾创造了有利条件。先③ 《清圣祖实录》卷5,页18、19、20。

  ① 《清圣祖实录》卷27,页9;卷28,页15。

  ② 《清世祖实录》卷143,页18、19;《清圣祖实录》卷27,页25。

  前因对付郑氏政权而采取的迁海政策,逼迫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沿海居民内迁三五十里,设界防守,严禁逾越,片板不许下海,给沿海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鳌拜等辅政大臣逐渐弛禁。康熙四年三月,谕允山东青州、登州、莱州等处沿海人民“捕鱼,以资民生”,八年正月,又下旨“尽弛海禁”。

  鳌拜等辅政大臣痛恨部分南方士绅抗清反清,且其规避赋役之情又十分严重,“江南苏州府等处额定钱粮侵欺五十余万之多,积至数年之久”,故决定清查,于顺治十八年三月谕户部:“近观直隶各省钱粮逋欠甚多,征比难完,率由绅衿藐法,抗粮不纳,地方官瞻徇情面,不尽法征比。嗣后著该督抚责令道府州县各官,立行禁饬,严加稽查,如仍前抗粮,从重治罪。”两月以后,江宁巡抚朱国治奏:苏、松、常、镇四府及溧阳县,“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得旨:绅衿抗粮,殊为可恶,该部照定例严加议处。”①江南名士如吴梅村、徐元文(顺治十六年状元)、彭孙遹皆牵连入案,徐元文由日侍清帝赐乘御马的修撰,贬降为銮仪卫经历。同年,探花叶方霭,“适欠折银一厘”,亦被革职,时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士绅同日除名者,万有余人”②。这就是有名的江南“奏销案”。

  随着辅政时间的推移,辅臣之间的矛盾逐渐激烈,鳌拜利用索尼老病和遏必隆胆小怕事,而攫取了大权,主宰朝政,排挤、压制与己不和的另一辅政大臣苏克萨哈。康熙五年,他借口多尔衮“欲住永平府”,将镶黄旗应得之地给与正白旗,以坏地换好地,使本旗镶黄旗领得田地十分“不堪”,现应改正,决定圈地调换。正白旗人大学士户部尚书苏纳海、汉军镶白旗人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朱昌祚、汉军镶红旗人保定巡抚王登联,因圈地扰民,“旗民失业者数十万人”,上疏力谏;苏克萨哈维护本旗正白旗利益,亦持异议。但鳌拜纠合索尼、遏必隆,坚持圈地,矫诏诛戮苏纳海、朱昌祚、王登联三人,在京畿十几个州县大规模地圈占民地,给广大旗民带来严重灾难。

  智捕鳌拜四大臣辅政时期,工于权术的鳌拜逐渐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把持了朝政。康熙六年(1667),玄烨已经14 岁。这一年三月,辅政大臣索尼等奏请玄烨亲政,六月,索尼病故。七月,得到了祖母孝庄太皇太后的允准,14 岁的玄烨宣诏亲政,这就是著名的清圣祖康熙皇帝。

  尽管玄烨已开始亲政,但鳌拜等仍行辅政。自从索尼去世后,“班行章① 《清圣祖实录》卷2,页3;卷3,页3。

  ②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4。

  奏,鳌拜皆首列”①,手握权柄的鳌拜视年轻的皇帝为傀儡,不肯归政。当时鳌拜的政敌苏克萨哈已经锐气大减,认为帝既已亲政,为免鳌拜陷害,准备引退,于是上书奏请辞去辅政大臣,往守先帝寝陵,以使“如线余息,得以生存”。鳌拜先发制人,抓住机会,攻击苏克萨哈存蓄异心、欺藐幼主、不愿归政,列罪状二十四条,上奏皇帝,要求杀掉苏克萨哈。玄烨深知鳌拜与苏克萨哈有仇,“以核议未当,不允所请”。于是一贯专横跋扈的鳌拜为扫除政敌,竟“攘臂上前,强奏累日”①,立足未稳的皇帝被迫下令处绞苏克萨哈,鳌拜除掉了自己多年来的政敌、心腹之患。

  索尼病死,苏克萨哈处绞,辅政四大臣剩下鳌拜和遏必隆了。遏必隆与鳌拜同为镶黄旗人,且懦弱无能,一贯附和鳌拜,不敢立异。鳌拜既清除了政敌,综揽朝政,权倾一时,更加专横。他网罗党羽,打击异己,“相好者荐拔之,不相好者陷害之”②,与从弟穆里玛、大学士班布尔善、工部尚书济世、户部尚书玛尔赛结成死党,竟然“凡事在家议,然后施行”③,以至于“红本已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④,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甚至在皇上面前,“办事不求当理,稍有拂意之处,即将部臣叱喝”⑤,朝见皇上时,“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⑥,完全不把年轻的皇帝放在眼中。据说他还图谋暗杀皇帝,托病不上朝,要帝亲自去探视,帝亲临其宅,床前问疾,御前侍卫发现其床席之下置刀。玄烨当即意识鳌拜有不轨之心,但一笑了之,说:“刀不离身,满洲故俗,不足异也。”⑦康熙帝对于鳌拜的行为早已痛恨,但自己刚亲政,还未有足够实力与之抗衡,于是积极积蓄力量,等待时机。首先,依靠长期侍卫他的亲信索额图和明珠,拉拢一部分朝臣。索额图为索尼之子,皇后的叔父,被提拔为吏部右侍郎;明珠是内务府总管,被提拔为刑部尚书、弘文院学士。此外,帝又从满族子弟中选拔一批侍卫,每日在殿前作布库游戏(摔跤),实际上是在训练武功,亦借此麻痹鳌拜。鳌拜以为皇上“童心好弄”,更不介意。

  当时的满汉大臣中,除鳌拜死党和一部分阿谀逢迎附和者外,许多人对鳌拜的专横跋扈十分不满,寄希望于年轻的皇帝。康熙六年(1667),内弘文院侍读熊赐履上书,列举弊政,并明确提出“内臣者,外臣之表也;京师者,四方之倡也;本原之地,亦在乎朝廷而已”,指责“急公喜事之人”,① 《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① 《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② 王先谦:《东华录》康熙八年五月戊申。

  ③ 《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④ 钱仪吉:《碑传集》卷11。

  ⑤ 《清史列传》卷6《鳖拜传》。

  ⑥ 《清史列传》卷6《鳖拜传》。

  ⑦ 昭梿:《啸亭杂录》卷1《除鳌拜》。

  “但知趋目前尺寸之利,以便其私图”①。矛头直指鳌拜。鳌拜欲加之罪,玄烨不允。第二年熊赐履再次上书,指出“朝政积习未祛,国计隐忧可虑”,是由于“人事因循所致”②,再次隐劾鳌拜。熊赐履的奏书,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敢怒不敢言的明哲保身朝臣的意见,促成了皇帝更加坚定清除鳌拜势力的决心。

  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在有了一定准备之后,认准了时机,果断地采取了行动,在鳌拜单身入宫时,利用预先埋伏的布库侍卫,一举拿下鳌拜,并大索其党羽,从而结束了“鳌拜辅政”。

  玄烨认为,“欺朕专权,恣意妄为”是鳌拜主要罪过。康亲王杰书等胪列鳌拜罪状三十条,其中与其结党擅权有关的二十三条,不敬太皇太后的二条,对册立皇后妒忌、私买奴仆的五条。朝臣均请置之重典。但皇帝顾及鳌拜系顾命大臣,效力年久,免于一死,“从宽革职,仍行拘禁”。其从弟穆里玛及党羽班布尔善等伏诛者九人。并给冤死的辅政大臣苏克萨哈昭雪,恢复其官爵,令其子承袭世职。被鳌拜无辜杀害的苏纳海、朱昌祚、王登联亦予昭雪,追赐谥号、祭葬。遏必隆免死,削去太师及后加公爵,令其宿卫内廷。

  清除鳖拜集团,是玄烨亲政后的重大举措,对于后来康熙时期的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① 《清圣祖实录》卷22。

  ② 《清圣祖实录》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