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功过参半





  康熙八年(1669)五月十六日,权倾朝野威风凛凛的辅政大臣、一等公鳌拜,被康熙帝玄烨捉拿问罪。造成这一重大案件的根本原因是鳌拜结党营私,擅权专横,他的所作所为阻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玄烨的乾纲独断,而不是所谓的鳌拜欲图谋叛篡位。

  康熙五年(1666)鳌拜利用圈换土地沉重打击了以正白旗为首的反对势力,他的势力急剧增长。康熙六年六月,索尼病死。七月,苏克萨哈由于鳌拜的威胁而请求退出政界,“往守先皇帝陵寝”,被鳌拜定为不满康熙帝亲政的大罪,处死籍没。这样,康熙初的四辅臣中就只剩下一个唯唯诺诺的遏必隆,鳌拜的势力就在康熙六年到八年五月他被逮前达到了顶峰。从他个人来说,他被授一等公,并加太师(有清一代大臣加太师者,唯鳌拜与遏必隆而已);其子那摩佛承袭了二等公,并加授太子少师;其侄讷尔都尚公主,封为和硕额驸。就其集团成员而言,如班布尔善为大学士,济世为工部尚书,马迩赛为户部尚书等,基本上把持了朝政。“一切政事先于私家议定,然后施行,又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①,甚至“红本已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②。正如法国传教士白晋所记,“在他(指康熙帝)十五、六岁时,四位摄政王中最有势力的宰相,把持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六部的实权,任意行使康熙皇帝的权威,因此,任何人都没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③。但与此同时,玄烨个人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成熟,在鳌拜力主严惩苏纳海及苏克萨哈时,他已能明确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虽然由于鳌拜势大而难以硬顶,但却更坚定了他清除鳌拜的决心。特别是鳌拜常常在“御前呵叱部院大臣,拦截章奏”①,甚至在玄烨面前“攘臂上前,强奏累日”②,极大地损害了玄烨作为一个皇帝的尊严。随着玄烨在康熙六年七月宣布亲政,鳌拜就日益成为他大权独握的障碍。因此,他在捉拿鳌拜的谕旨中称,“鳌拜在朕前理宜声气和平,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又凡用入行政,鳌拜欺朕无权,恣意妄为”③,这对于一代英主玄烨来说显然是不能容忍的。康熙八年五月,玄烨利用“布库游戏”擒捉鳌拜,结束了清史上的“鳌拜辅政时期”。从鳌拜的三十条罪状看,其中与其结党擅权有关的有二十三条,不尊重太皇太后的二条,对册立皇后妒忌、私买奴仆等有五条。与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其他权臣或朋党集团如明珠、索额图、年羹尧、隆科多及和珅等相比,鳌拜既无严重的违法乱纪又无恶性之贪污受贿,更无图谋不轨的勃勃野心④,反之却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事。对此,玄烨是很清楚的,他在捉拿鳌拜之后,只是将他“革职籍没,仍行拘禁”。不久死去,时间不详。康熙五十二年,玄烨已到了晚年,犹记起鳌拜的功劳。一次,他召集诸王贝勒大臣,说:“忆及数事,朕若不言,无敢言之人,非朕亦无知此事者。”其中特别①《清圣祖实录》卷29。

  ②钱仪吉:《碑传集》卷11,“冯文毅公溥事实”。

  ③白晋:《康熙帝传》。

  ①《清圣祖实录》卷29。

  ②《清圣祖实录》卷23。

  ③《清圣祖实录》卷29。

  ④《啸亭杂录》卷1“圣祖拿鳌拜”所记“席下藏刀”一事不足以证。

  提到,“我朝从征效力大臣中,莫过于鳌拜巴图鲁者..鳌拜功劳显著,应给世职”⑤。讳而不言者,当年捉鳌拜系不得已之举。雍正帝执政后,“赐鳌拜祭葬,复一等公,世袭罔替”①,并于雍正九年加封超武公。这些身后隆典,说明鳌拜并非是极其危险的巨奸大憝,而仍是清帝褒奖的有功之臣。

  ⑤《清圣祖实录》卷254。

  ①梁章钜:《归田琐记》卷5,“鳌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