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官督商办民用企业的兴办





  洋务派为了供应军用工业需要的原料、燃料和运输,并受到外货倾销、外资优厚利润的刺激,从同治末年开始,便陆续创办资本主义工矿业和交通运输业。到光绪二十年(1894),共创办民用企业20 多个。这些企业,只有少数是官办,大多系官督商办。所谓官督商办,即在官府监督下,招徕社会上的私人资金,创办民用企业,以解决清廷由于财政拮据,难以筹拨企业所需的巨额资金。此外,有个别民用企业采取官商合办的形式。在这些民用企业中,规模较大的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总局、汉阳铁厂、上海机器织布局、湖北织布官局等。

  轮船招商局于同治十一年(1872)在上海创立,是这类企业中兴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一个。创办之初,李鸿章令浙江海运委员朱其昂主持局务。由于招募商股困难,筹办半年,实际资本还不到20 万两,其中12.3 万两系贷借官款,加以朱其昂又不善于经营新式航运,遂于次年进行改组。轮船招商局改组后,由买办唐廷枢任总办,买办徐润,洋务官员盛宣怀,旧式商人朱其昂、朱其诏任会办,规定资本100 万两。在唐廷枢的主持下,招商局扩充了运输业务,到光绪二年(1876),航运船只增至10 艘。次年,又以220 万两购买美商旗昌轮船公司的产业,船只增至30 余艘。招商局规模虽扩大,但也出现船多货少、债务严重等新的困难。太古、怡和等英国轮船公司为了维护其在中国航运的垄断地位,继续削减运价来挤压招商局,使其陷入艰难处境。由于李鸿章采取了暂缓缴还官款利息、增拨运粮、准其承运官物、如有盈余全部留局作公股等措施,才使招商局的情况日渐好转。中法战争前夕,光绪九年(1883),上海发生金融恐慌,招商资金周转失灵,曾举借外债。李鸿章乘机进行第二次改组,派盛宣怀为督办,马建忠为会办。中法战争期间,主持局务的马建忠在李鸿章的支持下将招商局售予旗昌洋行,战后收回。盛宣怀通过重新制订章程,以督办大员身份控制了招商局的人权和财权,加强了“官督”的权力,“商办”的色彩大为减弱。

  开平矿务局于光绪二年(1876)筹办,李鸿章委派唐廷枢主持,虽系官督商办,但着重突出“商办”。原拟采煤、炼铁、修铁路同时并举,所需经费约80 万两,但到光绪四年只募集股金20 万两。煤矿钻井进展顺利,而炼铁由于成本过高,且缺乏冶炼专门人才,只好停办铁矿,专营煤矿。光绪七年(1881),开平煤矿正式投产,当年产煤3600 余吨。以后产量不断提高,到光绪十五年(1889)即上升到年产煤24.7867 万吨。生产的发展急需解决运输的问题,光绪八年(1882)唐山到丰润县胥各庄的铁路开始通车,光绪十二年(1886)又将铁路延长至大沽。光绪十八年(1892),开平矿务局总办唐廷枢病故,李鸿章委派江苏候补道张翼继任。张翼原为醇亲王奕䜣的侍役,昏聩贪鄙,对于近代企业的经营一窍不通,管理混乱。为筹集秦皇岛港口工程的费用,他以矿务局财产作抵押,向外商借贷。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侵华期间,英国人以欺骗、讹诈手段攫夺了开平矿务局全部财产。电报总局于光绪六年(1880)在天津设立,并创办电报学堂,培养电报专门人才。还在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侵略中国台湾时,办理台湾海防钦差大臣沈葆桢因感防务需要,向清廷建议架设福州至台湾的电线,但未能实现。光绪五年(1879),李鸿章在天津至大沽之间试架电线,效果良好。次年,他奏请清廷批准架设天津至上海的陆路电线。架线工程于光绪七年(1881)完成,并投入使用。光绪八年,电报总局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派盛宣怀任总办。光绪十年(1884),电报总局由天津迁至上海。电报局创办后,营业发展迅速,到光绪二十年(1894),电讯交通几乎遍及全国各重要城市。

  汉阳铁厂于光绪十六年(1890)设立。光绪十五年,两广总督张之洞筹建广州炼铁厂时,清廷将其调任湖广总督,负责建造芦汉铁路,于是铁厂也从广州迁移到湖北。到光绪十九年(1893),铁厂才基本完工,次年正式投入生产。全厂有炼生铁、炼熟铁、炼贝色麻钢、炼西门士钢、造钢轨、造铁货6 个大厂,另有4 个小厂,雇用外国技师约40 人,工人约3000 人。开工后即遇到原料和燃料供应的困难,所炼的钢又因含磷过多,不宜用于制造钢轨。铁厂从筹办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共支出582 万余两,都是官款。经费开支庞大,而生产却是产量低,产品质量差,成本太重,销路少。这种情况使铁厂很难维持下去。中日甲午战争后,清廷财政更为竭蹶,无力为铁厂筹拨经费。张之洞准备将铁厂及其他矿业转让给外国商人,因遭到各方面的反对,于光绪二十二年被迫改为官督商办,由盛宣怀接办。

  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办于光绪四年(1878),李鸿章批准了前四川候补道彭汝琮提出的建厂计划,并委派他和郑观应负责在上海筹建。彭汝琮未能集到股本,又同郑观应等人发生严重分歧。郑观应辞职,彭汝琮被李鸿章斥退,织布局筹建工作陷于停顿。光绪六年(1880),织布局改组,李鸿章派龚寿图专办“官务”,郑观应专管“商务”,并总办局务。郑观应等人主持下的织布局,很强调企业的商办性质,在新订的章程中提出:“事虽由官发端,一切实由商办,官场浮华习气,一概芟除。”①章程公布后,公开招股的工作进行顺利,很快就招集到50 万两。但龚寿图等人不愿意商股太多,以免影响他们在织布局的地位,与郑观应等人发生意见分歧。光绪九年,郑观应私自挪用局款真相暴露,又应兵部尚书彭玉麟的邀请,遂离开上海到广东,织布局由龚寿图、龚易图兄弟主持。光绪十六年(1890),织布局正式投产。开工不到一年,又发生亏空。于是再次更换负责人,最后由淮系官员杨宗濂、杨宗瀚兄弟承办。到光绪十九年(1893),织布局已颇具规模,有织布机500台,纱锭2.5 万枚,工人4000 人。所产布匹主要在上海销售,此外,还远销牛庄、福州、重庆等地,营业兴旺,纺纱利润尤为丰厚。经李鸿章奏准织布局享有特别专利权,规定“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产品纳税也有优惠,所产布匹,如在上海销售,免完厘税,如运销内地,仅在上海新关完一正税,概免沿途税厘。由于纺纱获利优厚,李鸿章决定扩充纺纱规模。但就在此时(光绪十九年),织布局因清花间起火,全厂被烧毁。李鸿章随即派天津海关道盛宣怀、上海海关道聂缉椝负责恢复织布局,这就是后来的华盛纺织总厂。

  湖北织布官局于光绪十九年建成投产。先是张之洞在两广总督任内筹建,光绪十五年(1889)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纺织机器全部随之运往湖北。织布局建成后,共有纱锭3 万枚,布机1000 张,工人约2500 人,日产纱100担。由于棉纱畅销,利润优厚,张之洞决定在布厂之外增建纺纱厂,以其盈利来填补他所办的铁厂经费的不足。原计划建两个纺纱厂,但到光绪二十三年(1897)才在织布局旁边建成北厂,称为“湖北纺纱官局”,南厂未能建成。① 《洋务运动》第7 册,第469 页。

  洋务派所办的民用企业,大都是官督商办,吸收了一部分买办、地主、商人的资金,对建立和发展近代企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抵制外商对中国近代企业的垄断和压迫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些企业有浓厚的封建性,企业大权都掌握在“官”的手里,“一切惟总办之言是听”,商股不得过问局务。此外,这些民用企业还存在对外国资本主义的依赖性,技术大权甚至行政大权都为外国人所控制。洋务派所办的民用企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阻碍了商办企业的发展,也没有能够达到“求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