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鲜卑“大人”





  永和二年(公元137年),檀石槐诞生。传说,其父投鹿侯在匈奴从军三年,其母在家生子,自言“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产”,实际上是私生子。其父不信其说,遗弃此儿。其母私语家令收养,取名檀石槐。

  檀石槐长到十四五岁时,智勇双全。曾单骑击退另一部落的骚扰,夺回被掠的牛羊,“由是部落畏服”。他制定和维护法令,处理部落内部纠纷,“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威信很高,于是被推为“大人”(即部落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