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医事制度和公共卫生





  依文献及出土文物所见,秦汉时期是有官医和公共卫生设施的。从这里也可以见到当时的医药卫生水平。

  医事制度秦设太医令之官职。杜佑《通典》:“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而且“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①可见秦已设侍医之职。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发现一批秦律竹简②,其中有涉及法医部分之文字。可知秦已设有“令史”、“隶臣”、“隶妾”、“医”等官职,负责自杀、他杀、斗殴等之现场勘察、验尸、验伤以及麻风病人的检查确诊。对麻风病人之隔离已有病所之设置等。

  两汉时期在秦制基础上有所发展,《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等六令丞。太医令丞有二,主管医药,所以设二人者,一属太常,主医疗之事;一属少府,则主药材之事。后汉时在少府之下设暴室,由宦官任暴室丞,供宫人及被废皇后等疗病休养之所。其次还有女医、乳医、女侍医,多属宫廷皇后、少小保健之设。其他如“医工长”、“太医监”、“典领方药”等官职,似为宫廷医药管理之官员。值得注意的是“医待诏”、“本草待诏”,显然是从民间高明的医学家、药学家中被诏至京城皇室的预备官员。《后汉书·百官志》:“设太医令一人,掌诸医,计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药丞一人,方丞一人,药丞主药,方丞主方,..考补选用均由太医令主之。”此外,从《折伤簿》之出土,证明公元前80年军队的医疗卫生也已有了严格的制度。

  公共卫生设施卫生设施:近几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出土的医药卫生文物十分丰富,尤以秦汉为最多。医药简牍、帛书、帛画等,为研究秦汉及其以前之医药学发展状况提供了极为珍贵的文物资料。此外,从文献记录和出土的卫生文物,可知秦汉时已十分讲究环境卫生。如饮食卫生方面有公共水井,在水井建设上更有井亭、井栏、井甃等完善的设备以保持水的清洁卫生;还有炊事用的灶具、灶台、瓯、盛水器、食具和冷藏食物的深井、冰窖;在洗浴卫生方面有秦阿房宫供多人同时入浴的浴池,铁制澡盆及个人洗手浴面之器物,都说明秦汉时已很讲究个人卫生。当时《汉律》规定:“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环境卫生方面,秦汉时期无论宫廷或人口聚集之城市,都发掘出大量下水道,有圆筒形的,方形的,也有五角形的,其管与管之间的接口,地下管道与地面之接连,在设计上也相当科学,尤其秦宫之五角形下水道管,非常坚固。汉代除陶制的下水管道外,还有以砻石为沟建造者。《三辅黄图说》:“未央宫有石渠阁,萧何所造,其下砻石为道。”这更是较大型的下水道建设。又如城市街道的防尘,不但要求定期洒扫,而①《史记·刺客列传》。

  ②贾静涛:《云梦秦简与医学、法医学》,见《中华医史杂志》1980年1期。且设计制造了洒水车之类的工具。毕岚铸作“天禄蛤蟆”,可以喷水;还有“翻车”、“渴乌”等引水车作为喷水洒扫街道的机械。《后汉书·张让传》:“又作翻车、渴乌,施于桥面,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贵。”此外,各地都从汉墓的明器中发现许多造型各异或大同小异的猪圈、公厕等,说明当时人畜已经分离,从而可以减少很多消化道传染病。清洁俑的出土,更证明秦汉时期我国人民对清洁卫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