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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戏

作者:丰子恺

  楼下忽然起了一片孩子们暴动的声音。他们的娘高声喊着:“两只雄鸡又在斗了,爸爸快来劝解!”我不及放下手中的报纸,连忙跑下楼来。
  原来是两个男孩在打架:六岁的元草要夺九岁的华瞻的木片头,华瞻不给,元草哭着用手打他的头;华瞻也哭着,双手擎起木片头,用脚踢元草的腿。
  我放下报纸,把身体插入两孩子的中间,用两臂分别抱住了两孩子,对他们说:“不许打!为的啥事体?大家讲!”元草竭力想摆脱我的手臂而向对方进攻,一面带哭带嚷地说:“他不肯给我木片头!他不肯给我木片头!”似乎这就是他打人的正当理由。华瞻究竟比他大了三岁,最初静伏在我的臂弯里,表示不抵抗而听我调解,后来吃着口声辩:“这些木片头原是我的!他要夺,我不给,他就打我!”元草用哭声接着说:“他踢我!”华瞻改用直接交涉,对着他说:“你先打!”在旁作壁上观的宝姊姊发表意见:“轻句还重句,先打呒道理!”
  背后另一个又发表一种舆论:“君子开口,小人动手!”我未及下评判,元草已猛力退出我的手臂,突然向对方袭击。他们的娘看我排解无效,赶过来将元草擒去,抱在怀里,用甘言骗住他。我也把华瞻抱在怀里,用话抚慰他。两孩子分别占据了两亲的怀里,暴动方始告终。这时候,“五香……豆腐干”的叫声在后门外亲切地响着,把脸上挂着眼泪的两孩子一齐从我们的怀里叫了出去。我拿了报纸重回楼上去的时候,已听到他们复交后的笑谈声了。
  但我到了楼上,并不继续看报。因为我看刚才的事件,觉得比看报上的国际纷争直截明了得多。我想:世间人与人的对待,小的是个人对个人,大的是团体对团体。个人对待中最小的是小孩对小孩,团体对待中最大的是国家对国家。在文明的世间,除了最小的和最大的两极端而外,人对人的交涉,总是用口的说话来讲理,而不用身体的武力来相打的。例如要掠夺,也必用巧妙的手段;要侵占,也必立巧妙的名义:所谓“攻击”也只是辩论,所谓“打倒”也只是叫喊。故人对人虽怀怨害之心,相见还是点头握手,敷衍应酬。虽然也有用武力的人,但“君子开口,小人动手”,开化的世间是不通行用武力的。其中唯有最小的和最大的两极端不然:小孩对小孩的交涉,可以不讲理,而通行用武力来相打;国家对国家的交涉,也可以不讲理,而通行用武力来战争。战争就是大规模的相打。可知凡物相反对的两极端相通似,或相等。
  国际的事如儿戏,或等于儿戏。

  一九三二年

  选自《缘缘堂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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