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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文的新生命

作者:廖沫沙

  语堂先生:

  先生虽然要和我老死不相往来,但倘如先生老而不死,而两人又常有一个“昏头昏脑”,这来往我看是不能免的。如今又为一点小事要和先生小有一下“来往”。那就是你在《新语林》创刊号发表的《说个人笔调》中,有一点小疑问。先生在该文中说:“……实则只要放进自然语调,即使四六臭调,亦可得新生命。”这理论是否毫没有毛病,不是我现在要来和先生相争的;我所要求教的是先生认为有新生命的“四六”文例中,有句曰:有时过客提诗山门,系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鸾……我所疑问的是这几句并不像“四六臭调”,读来也颇不顺口。我有一个好事的朋友一天喝了酒,昏头昏脑的撞来说,“这是林语堂断错了句”。自然这是伧夫俗子之言,我不会信他的。我推想或是排印手民排错了句读,使先生代人受过。先生说我辈不懂袁中郎金圣叹的文章,所以是伧夫俗子。这优骂我是至今还为之寒心的。为免除伧夫俗子之讥,我近来也颇想读读他们的文章,但不知能读得和先生一样通否。看见先生的《说个人笔调》,曾细心读了一遍,其余大致可懂,只有这一例发生难懂的障碍。不知是原文本来如此,我自己读书不通,还是断句确有错误,或者这就是“四六”文的新生命么?依我的看法是要断作:有时过客题诗,山门系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鸾……才读得顺口。先生颂扬袁中郎的古文,提倡“语录体”,现在又发明“四六”文“亦可得新生命”,在文学史上厥功实不可没,正如徐懋庸先生所谓,我们今日的青年,正要提了灯火,满街来寻找先生这样一个“完人”了。不料竟一索而得,这真是出于意外。我想徐先生要从此不禁止我们提灯火上街了吧。又和先生麻烦的来往一次,得罪得罪。专此即颂撰安

                      野容鞠躬敬启

  原载1934年7月23日《中华日报·动向》(署名木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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