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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极 发,是一件好事情,上上下下,当前中国的明白人,连做梦也想着发。但发了以后,下一步除了吃喝嫖赌之外,还该干些什么?好像想得不多,抓住机遇,先发了再说,这是大众心态。 我的这位朋友,已经跨过这个初级阶段,钱挣足了以后,光看到钞票就不够心满意足了,他开始在乎那些不是金钱能买到的东西。 于是,他有了他的苦恼。 一天,他来看我。我恭维他,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资本家都讲究包装,从头到脚,无不名牌,但他衣衫不整,还是贩螃蟹时那副拖泥带水的德行。 “好,小毛,你居然保持本色!” 小毛是他小名,一个从小整天拖着鼻涕过河的顽童,现在和市长平起平坐。元旦省里团拜,和他握手的人,对不起,排着队。 他一脸晦气地告诉我,原来他老婆跟他离婚了。 “这不容易吗?现在,漂亮一点的女人,傍大款,是种时髦!” 这小子不,逢场作戏是一回事,真正的爱情又是一回事。 他简直不能理解,那么爱她,还是被她甩了。 我想这肯定涉及男性自尊心了,不是他抛弃她,而是她和他拜拜了。何况他多么有钱啊!这对金钱万能的神圣原则,也是严重的“亵渎”啊! 没想到小毛还是一个天生的双料情种,就认准这个小莉,非常看重这份从小胡同就开始的爱。“真的,我向你发誓,我给她的爱,比钱多得多。还是留不住她。”他所以跑来找我,想进行一番学术性的探讨:“一个女人最大的欲望是什么?” “得到爱吧?”我想。接着,我又补充了一句:“也许,除了爱之外,还有钱——” “爱和钱,全给了,我不知道还要怎样无微不至?” “也许你有外心?” “砍头也不会!” “也许你忙发财,冷淡了她?” “我把两家公司的董事长都让别人干了,守着她!” 我也奇怪了:“那么她也得说出一个理由,因为什么要跟你离?” “她说,她多一天也不愿跟我过了!你说说,你说说——” 过了几天,我见到了这个小媳妇,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严格说,是他的前妻了。“怎么回事?小莉!你把财神爷一脚踢了?” 她一笑,“我跟你说实话吧!我受不了他。” “他不爱你?” “不爱倒好了!”她叹气。 “那怪了,”我不禁纳闷,“爱,还离婚?” 她说,挺痛苦:“我努力过,忍受过,不行,还是分开吧,我不想得神经病!” “怎么回事呢?” “反正他的爱,让人实在受不住!” 我看她那张愤激的面孔,讶异之极,爱岂有嫌多之理。可听小莉一说,她哪怕多看—眼别的男同志,她的前夫就像犯病似的没完没了。我觉得,这种虐待式的爱,能把人逼疯了的。 这就明白了,小毛是个十足的奥赛罗。“不对,年轻人,你对你以前的妻子那种感情是不正常的。” 他振振有词,“我不爱,我能嫉妒吗?正因为我发疯地爱她,我才受不了她,哪怕一秒钟对我的不忠——” 由此,我相信,爱,过分的爱,也会成为一种对于别人的痛苦的。 我望着依旧晦气的那一张偏执狂的脸,不禁想起那些喜欢帮助别人,关怀别人,挽救别人的同志,谁也不能说他们是坏心;当然,心怀叵测的也并不少。姑且就算是百分之百的爱心,爱到要人家挖思想,挖根源,挖一闪念,挖灵魂深处,挖得体无完肤还不罢手,挖到跳楼、喝敌敌畏,还要接着挖下去的阶级感情,也是让人受不了的。 如果大家多一份豁达,冷静,多一份替他人想一想之心,也许事情会是另外一个样子。我把这个意思讲给我的年轻朋友,他听了以后,脖子一梗,“我爱她,我有什么错?”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们生活中,不该发生的悲剧终于发生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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