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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条“顺”的翻译① 这一条格言虽然有些希奇古怪,但对于读者是有效力的。 因为“信而不顺”的译文,一看便觉得费力,要借书来休养精神的读者,自然就会佩服赵景深教授的格言。至于“顺而不信”的译文,却是倘不对照原文,就连那“不信”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然而用原文来对照的读者,中国有几个呢。这时候,必须读者比译者知道得更多一点,才可以看出其中的错误,明白那“不信”的所在。否则,就只好胡里胡涂的装进脑子里去了。 我对于科学是知道得很少的,也没有什么外国书,只好看看译本,但近来往往遇见疑难的地方。随便举几个例子罢。《万有文库》④里的周太玄先生的《生物学浅说》里,有这样的一句—— “最近如尼尔及厄尔两氏之对于麦……” 据我所知道,在瑞典有一个生物学名家Nilsson Ehle是考验小麦的遗传的,但他是一个人而兼两姓,应该译作“尼尔生厄尔”才对。现在称为“两氏”,又加了“及”,顺是顺的,却很使我疑心是别的两位了。不过这是小问题,虽然,要讲生物学,连这些小节也不应该忽略,但我们姑且模模胡胡罢。 今年的三月号《小说月报》上冯厚生先生译的《老人》里,又有这样的一句—— “他由伤寒病变为流行性的感冒(Influenza)的重病……” 这也是很“顺”的,但据我所知道,流行性感冒并不比伤寒重,而且一个是呼吸系病,一个是消化系病,无论你怎样“变”,也“变”不过去的。须是“伤风”或“中寒”,这才变得过去。但小说不比《生物学浅说》,我们也姑且模模胡胡罢。这回另外来看一个奇特的实验。 这一种实验,是出在何定杰及张志耀两位合译的美国Conklin所作的《遗传与环境》里面的。那译文是——“……他们先取出兔眼睛内髓质之晶体,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眼中生成一种‘代晶质’,足以透视这种外来的蛋白质精以后,再取出家禽之血清,而注射于受孕之雌兔。雌兔经此番注射,每不能堪,多遭死亡,但是他们的眼睛或晶体并不见有若何之伤害,并且他们卵巢内所蓄之卵,亦不见有什么特别之伤害,因为就他们以后所生的小兔看来,并没有生而具残缺不全之眼者。” 这一段文章,也好像是颇“顺”,可以懂得的。但仔细一想,却不免不懂起来了。一,“髓质之晶体”是什么?因为水晶体是没有髓质皮质之分的。二,“代晶质”又是什么?三,“透视外来的蛋白质”又是怎么一回事?我没有原文能对,实在苦恼得很,想来想去,才以为恐怕是应该改译为这样的——“他们先取兔眼内的制成浆状(以便注射)的水晶体,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感应了这外来的蛋白质(即浆状的水晶体)而生‘抗晶质’(即抵抗这浆状水晶体的物质)。然后再取其血清,而注射于怀孕之雌兔。……” 以上不过随手引来的几个例,此外情随事迁,忘却了的还不少,有许多为我所不知道的,那自然就都溜过去,或者照样错误地装在我的脑里了。但即此几个例子,我们就已经可以决定,译得“信而不顺”的至多不过看不懂,想一想也许能懂,译得“顺而不信”的却令人迷误,怎样想也不会懂,如果好像已经懂得,那么你正是入了迷途了。 ※ ※ ※ ①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北斗》第一卷第四期,署名长庚。 ②赵景深四川宜宾人,当时复旦大学教授,北新书局编辑。他在《读书月刊》第一卷第六期(一九三一年三月)《论翻译》一文中为误译辩解说:“我以为译书应为读者打算;换一句话说,首先我们应该注重于读者方面。译得错不错是第二个问题,最要紧的是译得顺不顺。倘若译得一点也不错,而文字格里格达,吉里吉八,拖拖拉拉一长串,要折断人家的嗓子,其害处当甚于误译。……所以严复的‘信’‘达’‘雅’三个条件,我以为其次序应该是‘达’‘信’‘雅’。” ③杨晋豪上海奉贤人,当时南京中央大学学生。他在《社会与教育》第二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三一年九月)发表《从“翻译论战”说开去》一文,攻击当时马列主义著作和“普罗”文学理论的译文“生硬”,“为许多人所不满,看了喊头痛,嘲之为天书”。又说“翻译要‘信’是不成问题的,而第一要件是要‘达’!” ④《万有文库》商务印书馆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四年间出版的大型丛书,收入中外著作两千余种,共四千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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