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5期

清代选秀的故事

作者:高拜石




  宫女,为专制时代在皇宫御苑里供职的女子,在明代以前均作此称,也有称宫娥的,其来源则是由国内各省挑选送来的。
  清室挑选宫女,不是就国内各省征选的。清“祖制”规定:每三岁,选八旗秀女,户部主之;每岁,选内务府属旗秀女,内务府主之。由此可知,选进清宫的女子,秀女为八旗官员的女儿,地位略高些;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以下的女儿,地位较低些。(“包衣”为满语,满人未入关以前,凡所获各部落降众,均编为包衣,分属八旗。)
  八旗秀女参加选秀时,由内监把秀女们引入御花园的坤宁宫门前,每五人为一排,肃立着,静等候见皇帝。按照一般仪注,无论什么人,见皇帝时,都得俯伏跪下的;可是选秀女时,这规矩却给免了,只是直站着。因为站着容易察容辨貌,好让皇帝细细地赏鉴一番。
  秀女们皆是旗装垂襟,胸襟前各挂一块木制的牌子,上面写着她的旗别、姓名、为某官职某人之女。这木牌长约五六寸,宽约寸许,正面油漆白色;一边约一寸处,油漆绿色,故又称“绿头牌”。被选中的秀女,就将她挂的木牌取下来,叫做“留牌”;不要的,叫做“撂牌”。
  未入选的女子,也会得到帝后的赏赐。此后便可以自由婚嫁。但是未经选阅的旗下小姑娘们,即使到了二十岁,也不能私自订婚。
  秀女若是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人家的小姐,都有机会“一朝选在君王侧”、“飞上枝头变凤凰”,只要得到皇帝宠幸,就可随便封以“答应”、“常在”、“贵人”的名号了。
  若有幸承恩,封得贵人、常在,不仅有机会晋身妃嫔,有时候遇到皇后死了,还有晋封皇后的机会。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说慈禧,她就是咸丰元年(1851年)由秀女选入清宫,拨在圆明园的当宫女子。一旦给咸丰瞧上,就封为“贵人”,后来升为“懿嫔”;到生了同治帝载淳,又升为“懿妃”,复由“懿妃”而“懿贵妃”;最后居然母以子贵,做了“皇太后”,执掌大权近五十年。
  旧时北京旗人家对未嫁的幼女甚为尊崇,虽其父母兄嫂也都是称她做“姑奶奶”的。因此之故,所谓姑奶奶的妞儿,颇得有不规则的自由。遇到新年,南城外厂甸、香厂一带的茶楼、酒馆、戏园、球房,有不少旗下的姑奶奶之衣香鬓影,杂沓于万头攒动之中。故京师有一句谚语:鸡不啼,狗不咬,十八岁姑奶奶满街跑。(高拜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