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期

家族的记忆

作者:佟鸿举




  家谱,是一种记录家族迁徙、发展的事迹和家族人物的世系、传记的书,是以特殊形式组织、编写的家族生活史。
  家谱的发展也从最初简单的世系记录发展到体例精当、内容翔实的家族史料汇编,从寥寥数语发展到洋洋几十万言,最终成为能和正史、方志比肩的史料,是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一颗耀眼的明珠。
  宋代以前,编纂家谱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说世系、序长幼、辨亲疏、尊祖敬宗、睦族收族,且比较关注“亲亲之道”的提倡。一部较完整的家谱,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谱名、谱序、凡例、姓氏源流、世系考、世系表、人物传记、祠堂、坟茔、家规家训、恩荣录、像赞、艺文、纂修人名、领谱字号等。
  宋元时代,民间私修家谱尚未形成风气,并不普遍,而这一情形的转变主要是在明代。元、明、清三代,是中国家谱的日渐成熟期,尤其是清代,修谱成了宗族生活中最重要、最隆重的活动之一,有的宗族三十年一修,有的宗族六十年一修。修谱的风气不仅在汉族中盛行,在广大少数民族中也兴起了修谱的习惯,如满族、蒙古族、回族家谱,大多在此时开始流行。
  仅以满族为例,满族的修谱习俗在清初得到进一步发展。由于在八旗制度中,一部分官员是世职官员,而家谱是证明世职官员身世、地位的重要凭证。雍正五年(1727年),管理族务的大臣议准:“凡系世职官员,令其预先缮造家谱,存贮都统衙门;其后若有应行增入者,令于岁底俱保增入。”申请袭职者出示家谱后,经八族都统核实上奏皇帝颁发敕书。敕书和家谱已是承袭世职的重要凭证,修谱之风遂开始盛行。
  近代以来,家谱失去了以往的政治功能,更多地由官修变为私修,以至遍及各个家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轰轰烈烈的土改时期,随着旧的宗法关系的打破,被认为代表着“封建族权”的家谱,多被付之一炬。文化大革命则令更多的家谱遭遇了灭顶之灾。有人估计,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全国大约有两万种家谱被人为毁掉。而进入八十年代,随着海外华人寻根热潮的兴起,民间修谱之风又开始慢慢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