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7期
北京大案·死囚档案之一
作者:丁一鹤
陈学军开始找吴芝刚,是需要吴芝刚帮他通风报信,一旦有人来查陈学军的公司或者上级稽查部门前来检查,及时告知陈学军,以免出事,吴芝刚爽快地答应了。吴芝刚经常提醒陈学军逃避上级有关部门的稽查,有一次吴芝刚听说上级要检查时,及时给陈学军打电话说:“你公司有问题,你多注意一下。”之后,随着交情的加深,吴芝刚开始死心塌地地帮陈学军买票。每次陈学军安排人去买发票,就提前在电话上告诉吴芝刚,吴芝刚跟负责审批的同事打个招呼就过关了。吴芝刚开完小票,剩下交款和领票的事情就简单了。尽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得很严,但陈学军的手下通过吴芝刚每次都可以多领几本。陈学军每次多领发票后,均给吴几万元现金。
2000年9月份左右,吴芝刚对陈学军说:“你的捷优特公司出了点问题,但它的卡还能用。你办一家名字好听点的新公司,可以用捷优特公司的卡来读票。”之后,陈学军才买了泰和永兴公司,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给了吴芝刚,而且让吴芝刚拿去办防伪税控系统,办后就能买票了。几天后,吴芝刚很快将相关材料还给了陈学军,告诉陈学军事情办完了,可以领票了。
当然,陈学军给吴芝刚的好处也是巨大的。有一个时期,吴芝刚几乎是用袋子装钱往家里拿,具体是多少数额他根本就没有数。2000年7月的一天,陈学军将吴芝刚邀请到当代商城门口,说有一件礼物送给他,便塞给他一个尼龙袋。吴芝刚马上把尼龙袋拿到银行去,吴芝刚从袋子里一下取出20万元现金,存在龙卡里。而吴芝刚结婚时,陈学军帮助他大操小办,在大地花园酒店给他办了酒席,整个婚礼花去1.6万元,陈学军还送给吴芝刚一对“卡迪亚”情侣手表,价值4.7万多元。
警方查封吴芝刚的财产时,仅仅扣押冻结的财产就有400多万元,其中有37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而根据海淀区国税局提供的吴芝刚个人经济收入状况,他一年全部收入3.6万元。只参加工作3年的吴芝刚却拥有了他需要工作100多年才能够合法拥有的巨额财富。
每次陈学军回到自己的家乡浙江省临海市,总是一副大款派头,给乡亲朋友的印象是在北京做生意发了,连左邻右舍也觉得很有面子。因为每次回家一趟,都有不少亲戚朋友和老乡要求跟他一起到北京,也“沾沾光”,挣点钱。陈学军也不客气,反正在北京的“生意”大,底下需要很多喽罗张罗、找买主。到北京以后,陈学军把一些稍小一点的“生意”给自己的亲戚做,让他们都挣点钱。在陈学军的老家,甚至有一个尽人皆知的荒唐说法:谁要是能够巴结上陈学军,马上就能成为百万富翁。
2001年1月,陈学军带着吴晓红开着他的宝马轿车回到了浙江宁海老家过春节。衣锦还乡的陈学军受到了所有人的羡慕和嫉妒。接着,他们又开车到了吴晓红的老家河南安阳,拜见了吴晓红的父母,对这个年轻而帅气的富翁,吴晓红的父母非常满意。
几乎在拘捕陈学军的同时,警方又将在家熟睡的吴芝刚擒住。至此,建国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大案露出冰山一角。
2001年初,税务所开始实施购票人必须持身份证购买制度,但陈学军的手下到吴芝刚所在的税务所买票时,从来就没有验过证。就这样,陈学军和吴芝刚联手,制造了价税合计33亿元的惊天大案。这也引起了国税局高层以及警方的注意。
2000年下半年,一封又一封举报信不断飞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有的还直接寄到了中纪委。举报信中说,在海淀区的一些大宾馆、饭店里,有一个叫陈学军的人,伙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数目惊人。许多企业从陈学军那里非法购买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借以偷逃税款,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接到举报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对陈学军等人开始布控,并暗中侦查。公安机关一方面抓紧调查,摸排线索,锁定目标;另一方面麻痹犯罪分子,等待时机。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基本查清了陈学军与税务人员相互勾结,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在侦查中,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内外勾结、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层次分明,陈学军幕后操纵,物色“客户”,控制票源;原国家税务工作人员吴芝刚利用职务之便予以策应,源源不断提供票源,嚣张到“不分白天黑夜、不分上班下班、也不管是否有人在场”的程度……
2001年2月19日,为了照顾患病的吴晓红,陈学军和吴晓红住到了翠宫饭店。但狡兔三窟的陈学军万万没想到,警方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几乎在拘捕陈学军的同时,警方又在吴芝刚的家里将熟睡的吴芝刚擒住。公安人员在海淀国税一所吴芝刚办公桌上起获多张电脑软盘,其中1张软盘经刑科所和海淀国税局人员共同破译,内存以持久公司名义向全国各地企业虚开的110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料。其中,有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单位的名称、地址、购销双方银行帐户、所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开发票人、发票号码、税额、税率、出货情况等内容。
陈学军被捕后对警察说,从我进来就心灰意冷了,如果你们用掌握的证据来给我定罪,我到了这个地方肯定活不了了,你们该怎么定就怎么定吧。但陈学军恳请警察说:吴晓红有病,请你们照顾一下,给她买点药。得知警方已经对吴晓红的病情妥善处理之后,陈学军千恩万谢。
2001年7月19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北京专门组织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公安和税务机关有关人员召开案件协查会,对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进行协查取证。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反馈材料,多到需要用卡车拉,堆了整整半间屋子。通过此案线索,各地公安机关又先后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44起,抓获100余名犯罪嫌疑人。
陈学军、吴芝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后,因为案件复杂,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仅仅冻结查获陈学军的资产就达1000多万元。至此,建国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大案露出冰山一角。
不到两年时间,陈学军虚开增值税价税33亿元,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4亿元,给国家税收征管制度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黑洞。
此案涉及27个省、市、自治区的很多家企业,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2000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学军伙同被告人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北京盛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博公司)、北京捷优特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优特公司)的名义,先后从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海淀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3800份,并以上述二公司的名义,为数十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余份,虚开税款人民币2300余万元,已抵扣税款2100余万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310余万元,未追回税款人民币1790余万元,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的税款人民币560余万元。
二、2000年5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学军经与被告人吴芝刚共谋后,由吴芝刚利用在海淀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工作的便利,为陈学军非法购买未申请加入防伪税控系统的北京泰和永兴图文设计公司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7100份,并将上述发票的起止号码非法读入陈学军控制的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的程控IC卡中,由被告人陈学军以上述二公司及北京持久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7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4亿余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8000余万元。有人民币2.6亿元未追回,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税款人民币4100余万元。其间,被告人吴芝刚获取被告人陈学军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24.72万元。
[1] [2]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