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期

文史掌故三则

作者:楚天舒




  一、“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十恶”最早就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的《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这十条重罪是:
  一、谋反。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指叛逃到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这十条罪行是不能赦免的,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以后各朝均沿用此法。
  
  二、“不孝有三”是哪三条?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用白话文来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于不义,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供养,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三者之中,没有后人,是最大的不孝。
  
  三、为何“败北”不“败南”?
  两军打仗,输了的一方称“败北”;运动场上比赛,负方也是“败北”,是否失败者都向北方逃走呢?当然不是。看中国历史上的大战役,逃跑的方向都是向南的多,但是总没有说“败南”的。
  可知这“败北”之“北”,并不等于东南西北方位的北。优胜劣败,与方位无关。
  这个“北”字很像两个人背靠背之形,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北”字即古之“背”字(“背”字是后人为它加个“月”旁而成的)。字的结构原则里有“相向”和“向背”之说,即:面对面向前走,背对背而分离。
  两军相接时,是正面相向的,激战之后,败方撤退,就成了背向敌方,这就是“败北”了。
  胜方朝着败军背后衔尾穷追,这就是“追奔逐北”,逐其背也。“败北”就是背敌而逃,逃跑的方向不管是东、是南、是西,都是“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