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2期
罗瑞卿雷厉风行封妓院
作者:林宇风
鉴于妓院是敌人的一个隐蔽场所,北京市公安局从肃特、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提出了对妓院进行管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依据市政府的规定,有关公安分局和派出所首先对妓院进行登记,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摸底。
为了限制嫖客去妓院,有些公安分局刻了“嫖客查讫”的大圆戳,发至派出所。查到嫖客后进行教育,并将戳子盖在嫖客的身份证、货单上。有一次,一个50多岁的老汉逛窑子,由于他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民警便在老汉的白汗衫两边领角盖上了两个鲜红的“嫖客查讫”大圆戳。后来,一提“打戳子的来了”,就会把嫖客吓跑。妓院从此开始萧条,有的老板关门歇业,一些妓女便跑到其他地区的妓院或转为暗娼谋生。
1949年5月,北平社会治安的混乱现象基本消灭,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妓女问题。叶剑英市长指出:“妓院如何处理,必须先派人了解情况,然后决定处理方针。”
5月23日,由民政局、公安局、妇联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开始了调查了解工作。对全市200多家大小妓院和妓女的情况,公安局和民政局分别写出了调查材料,将妓院的历史、分布、等次、设施、营业状况和妓女的种类、来源、生活状况及沦落原因、思想情况等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中央公安部。
民政局也选好了集中妓女的场所,为她们准备了锅、碗、炉灶等生活用具。市妇联负责对从各单位抽调来的干部进行政策培训,请卫生局的大夫讲解防病知识。企业局为收容后的妓女安排好了生产项目,如纺毛线、打毛衣、糊火柴盒、打夹褙等。
10月15日,根据市委和市政府指示,由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单位共同组成“封闭妓院总指挥部”,公安部部长兼市公安局局长罗瑞卿任总指挥。
1949年11月21日下午6时,总指挥部全体出动,以3人为一组,每组配备1名女干部,开始对北京的妓院进行查抄。
几小时后,一辆辆满载妓女的汽车,从前门外、宣武门外、崇文门外、西郊白房子和东郊开到了韩家潭和百顺胡同的八个妇女生产教养所。
1949年11月28日,由北大医院、性病防治所等6个单位的57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医疗队陆续进入妇女生产教养院,开始对学员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
教养院对学员的出路问题很慎重。学员出院需要办理手续:第一,具领人要持有区政府的证明信,证明接领学员出院的人确是有正当职业的居民;第二,要取得殷实铺保,填具保证书:1、该学员出院后须参加劳动生产或主持家务;2、该学员今后在任何地区不当明妓暗娼;3、根据政府婚姻法,保证该学员婚姻自由,不得有变相买卖婚姻的行为。如果具领人是学员的丈夫或结婚对象,须经卫生局检查有无性病。学员要持有院方发给的出院证明书,才能在当地呈报户口。
此外,教养院还有通知书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可以随时检查具领人是否实行了保证书规定的内容。
在学习期间,教养院请来了专业戏剧人员,帮助她们以自身的经历编排一些小型话剧,并集中整理,排出了大型话剧《千年冰河开了冻》,以一个叫金桥的女子被卖入妓院,又流落为暗娼,最后获得解放的经历为主线,揭露了娼妓制度的残酷、黑暗。从而帮助学员们提高认识,坚定意志,开始新的生活。
教养院还特意成立了剧团。经过一个月的排练,1950年春节后,《冰》剧在鲜鱼口华乐戏院公开上演。这部话剧连演了一周,每天两场,戏票总是被一抢而光。
经过学习和改造,在一千多名学员中,总计出院的人数为1077人。其余学员大都没有家,自愿留在教养院学习做工。政府为她们买了82台电机,包括织布机、织袜机等,并为她们开办了新生棉织厂。
娼妓业的演变过程:
金——金中都设有教坊,即养官妓之所。
元——元大都对妓女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督察大员相当于百夫长或千夫长,行之有效地统率着天子脚下的“红粉军团”。
明——明代洪武、永乐年间,延续了宋、元以来的官妓制度。明代中期朝廷宣布取缔官妓。同时,明政府严禁官员出入妓院狎妓宿娼,情节严重的“罢职不适”。尽管有此禁令,地方官吏狭妓的仍大有人在。自此以后,娼妓业完全由私人经营。
明成祖在宫廷里蓄养戏班的行为,使当时一部分地方教坊有了妓院性质,以荒唐著称的武宗还在太液池西南用黑琉璃瓦建了一个“腾禧殿”,将宣化晋王府的乐伎刘良女置于其中,供其淫乐,人们暗地里称之为“黑老婆殿”。
清——清雍正年间,持续推行颇得民心的“除贱为良”政策,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废除了延续实施达一千多年的乐籍制度,使卖良为娼的活动失去了合法性,从而使乐户作为一个阶层摆脱了娼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