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2期
烧烤的起源
作者:白 脸
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时,大太监刘瑾一手遮天,置造巧伪,淫荡上心,干乱朝政,陷害忠良,欺压百姓,最后居然还想谋逆造反。被三法司会审于午门,定罪凌迟处死,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年八月二十五,刘瑾服刑。行刑处设在都察院前,有三名行刑手轮流行刑。按照大明律法,凌迟者须剐3357刀,一刀剐下一薄片肉,刀刀不得触及要害。三日之内,犯人血肉模糊,渐渐不成人形,但不得咽气。
因为是公开行刑,围观者甚众,其中很多是携钱而围观。
他们携金带银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剐下的一片皮肉。这些都是刘瑾的仇家,有人直接或间接受过刘瑾的迫害,也有人是被刘瑾迫害致死之人的亲属。他们争抢着取得刘瑾的一块皮肉,捧回家中祭奠亲人。等祭奠完毕则在火上架一铁片,刷上油,把其肉烤熟吞下,以示解恨。这便是烧烤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