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在古代其实不能乱收义子
作者:朱 军
与平民多因无子嗣,或希望有个子息,先抱养一个假子以图吉利不同的是,宦官收义子是因为不能生育,但又有财产需要传递,于是收养义子;将领收养义子,不少为的是招揽人才。
但在古代,义子其实是不能随便收的。在中国历史上有一项存在了几千年的、对社会生活影响极大的社会制度叫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宗祧制度。宗祧即宗庙,宗祧制度是有关祭祀祖先、传宗接代和继承家业的制度。宗祧制度以男性为中心,只有男性才有资格进宗庙祭祀祖先,也只有男性才有权利继承家业。因此,古代无子嗣的家庭收养义子有法律条款管着,无法随心所欲。
像朱元璋收养沐英在古代为“乞养”。“乞养”指的是非亲属之间的收养,比如一些没有父母或父母下落不明的孤儿、弃儿。乞养是不以立嗣继承宗祧为目的的,也不限制是男孩还是女孩。对同宗不同宗、同姓还是异姓都没要求。但也不是没有条律管制。唐律和宋律规定,被遗弃的小孩只要是三岁以下。那么即使异姓也可以收养。法律还禁止立养子为嗣子。
明清两朝对乞养也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如果因乞养异姓义子乱了宗法秩序,收养人要被杖六十下。收养的义子也有父母在世的,那么如果义子的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之后,又后悔了怎么办呢?如果被收养的孤儿的亲生父母想讨回孩子,一般养父母得将孩子送回,但可以向对方要求一定补偿,以作为长期以来的抚养费用。
但为延续宗族而进行收养养子的话,就没这么简单了,往往有着种种严格规定,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即为“异姓不养”。即一般只能在同姓中进行。之所以规定“异姓不养”,是因为古代认为人只能祭祀与自己同族的人,同族意味着同姓。“立嗣”、“过继”、“过房”等说法即为这种情况,被收养的男孩叫“嗣子”。
若收养了异姓男子怎么办?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唐律规定,无子的人可以在同宗之内辈份相当的人中间选择一个男子收养。如果收养异姓男子,唐律规定要判处徒刑一年;对于提供孩子给收养人的人,笞五十下。
元朝法律规定如果同宗之内没有辈份相当的人可以收养,则只要是同姓之人也可以收养,反之,“养异姓子者有罪”。明清律都规定,若收养异姓子为嗣,则收养人和送养人都要被杖六十下,其子归宗,即还是回到送养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