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2期

还原陌生人——揭开无名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当时时进入五月,花红柳绿,到处一片葱绿,位于甘肃省华亭县城南汭河风景线更是景色宜人,每到傍晚,人们总喜欢在滨河路畔游览消暑。
  忽然有一天,从汭河里不时飘来的难闻气味,一下子影响了人们到此地散步的兴致。河水水质怎么会变坏呢?这件事引起了华亭县环保局领导的关注,遂安排职工对县城滨河北路一条横贯全路的地下污水管道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拿起铁钩探进去向外掏堵塞之物,忽然感到里面有软乎乎的东西,继续用钩子向外猛掏时,先是掏出一双棕黑色中腰女式皮鞋,感到非常奇怪,便凑近排水口向里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一条人腿从分流管道口伸出,遂报警……
  经警方勘验,该尸体已经高度腐败,看不出五官特征,身体有些部位已经露出了白骨,身上的衣服也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其右腿腕部扎着一圈带塑料边的钢丝。
  死者是谁?生前究竟长什么模样?是男是女?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些疑团缠绕着在场的每一位刑警。经对尸体进行检验,确定死者为女性,系他杀。年龄在25岁左右,死亡时间在半年前,头部右颞部有凹陷性骨折,并有被捆绑行为。死者上身穿“安安”牌红色夹克棉衣,灰色戴帽休闲外套,内穿一身红色横条长袖线衣和线裤。
  警方推断:作案人年轻力壮,熟悉周围地理环境,有可能是附近居民或在现场周围租房居住,杀人动机可能是因情或是因财引起。根据华亭县未报失踪人员的情况分析,受害人很有可能是外地来华亭的打工人员或在洗头房从事服务行业人员。
  于是,华亭县公安局决定成立专案组,由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邓玉明和政委陶玉荣任总指挥,副局长王效忠任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曹瑞龙、教导员毕华任副组长,并从刑警大队一中队、三中队和东华镇派出所抽调12名精干民警,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
  然而,从5月14日晚开始,尽管各路办案人员都做了大量工作,加班加点,尤其对案发现场——东华镇西关村雒家河社的近200户居民、100余家出租房户及临近的仪洲大道沿线的洗头房逐个进行了调查摸排,但仍然没有查找到任何线索……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专案组刑警想到了远在沈阳——中国刑警学院的刑事模拟画像专家赵成文教授。于是由技术人员拍摄了死者衣物和头颅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将照片传给了赵教授。
  旁人看来是丑陋无比的腐败头颅,在赵教授眼里却是极具侦查价值的线索和证据,通过对腐败头颅隐约反映出的微弱的五官信息,赵教授对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判,根据《刑事相貌学》中的“三停五眼”理论,为无名女尸分别选定了“国”字脸、吊角目、柳叶眉、多见鼻、菱角嘴、常见耳,并结合法医人类学中的人体面部变化规律与素描理论中的空间透视关系,运用“警星CCK-III人像模拟组合系统”对变形人像进行紧张而有序的还原。
  很快,赵教授将死者的人像复原照片发给华亭县公安局,专案组刑警遂发出协查通报,张贴于城乡主要地段。
  5月26日,安口派出所副所长张福祥看到受害人的模拟画像后,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他去年10月在东华镇派出所工作时,有一名外地女青年来报案,说有3个男的打了她。经查,她原来和那3个男子有嫖宿行为,因对方没有给足嫖资,她索要时竟遭殴打。
  张福祥称:这名女青年和受害人的模拟画像十分相似。当时只了解到她在仪洲大道一洗头房打工,不知道其具体身份。随后,办案人员到所说的洗头房进行调查,查明:2006年9月,曾有一名自称“王小琴”的女孩来洗头房打工,年龄22岁左右。
  5月29日,办案人员将与“王小琴”有同居关系的犯罪嫌疑人“岳九林”抓获。
  犯罪嫌疑人“岳九林”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去年10月的一天他洗头时和受害人相识,后来,俩人因感情产生争执,一起命案在争执中瞬间发生了,“岳九林”背上死者准备寻地方抛尸,走了一段路,发现路下面有个通到河滩的台阶,就走了下去,然后再钻入前面的一个涵洞,将尸体放入管道随水漂走……
  案件终于真相大白,侦查员们深深地松了一口气。侦查破案有时就像走迷宫一样,在“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往往一丝意念、一个细节、一张画像就能使搁浅的案件重新找到侦破的曙光!
  (摘自 中国刑警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