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如何看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作者:苏海南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全面小康社会条件下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的重要体现;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推进,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如何认识中等收入者
  
  主持人: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内涵是什么?当前我国应怎样界定中等收入者的范围?
  苏海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对中等收入者的概念做一个定型分析,二是谈一谈怎样合理界定我国中等收入者的范围。
  顾名思义,中等收入者群体是指其收入水平处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全体居民某个时期里平均收入水平上下一定区间的人群。从这个概念看,首先,它具有经济规定性,以收入水平为确定中等收入者的首要条件。其次,它具有相对性,中等收入水平不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收入水平区间,同时这一区间还是以一定地区、一定时期等为条件的。再次,它还具有引申性,即概念本身可推导出其他含义。也就是说,稳定的中等收入必将导致拥有相应的财产,而拥有一定财产又将形成稳定的中等收入者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其生活水平、生活方式、经济利益等一致或相似,必然会在政治见解、文化心理、审美情趣、道德意识等方面相互认同,进而形成一个社会阶层。综上所述,中等收入者这一概念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具有经济的、历史的、地域的、社会的等多重规定性。从某种程度讲,收入水平的中等化只是中等收入者(群体)的量的规定性,而除此之外的人文因素才是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质的规定性。
  实际上,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是把具有以上含义的中等收入者称之为中产阶级的。这个阶级(阶层)由于在经济利益上的相同或相近而通常在政治上和现有政权体系保持较大程度的一致,因此,他们又常常被视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六大报告不用中产阶级的概念,而提中等收入者,是有其深刻考虑和充分道理的。一是这样提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结构仍处于调整过程中,人们的收入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会相应较快提高,但总的看我国尚未形成稳定的中等收入者群体。二是这样提便于为人们所接受。鉴于前面所分析的中产阶层并未形成,同时考虑到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提中等收入者便于为人们所接受。
  据统计,我国目前按五等分法(即分为高收入、偏高收入、中等收入、偏低收入和低收入五个等次)列入中等收入的家庭占18%,但这样的中等收入户人均收入只有8000到1万元(2001年职工平均工资也只有10870元)。应当说,8000到1万元左右的年收入水平还只是解决了基本生活需要,是一种低层次状态下的中等收入,显然不能作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等收入目标。另一方面,和这种低层次收入状态相适应的是,在教育文化、道德意识、职业技能等方面我们还处于一种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阶段。特别是在知识愈来愈成为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的今天,是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管理经验、敬业精神、社会责任心等已成为个人财富增长的重要源泉,成为一个中等收入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所以,根据前面关于中等收入者概念的定性分析,我国的中等收入者(群体)应当从收入水平、生活质量、个人职业技能、文化思想素质等方面来界定。其中,尤其是中等收入的标准不能定低,应当高于现有平均水平,但又是大多数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实现的水平。以北京地区为例,从目前的状况来衡量,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大体应该是个人年收入4万元~8万元(相当于5000美元~10000美元左右),家庭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2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5%左右(北京市居民平均恩格尔系数为33.8%),家庭成员有旅游健身、观看中高档文艺演出等的愿望和经济能力,有较高的技能或谋生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化、思想道德素质等等。当然,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各地区也应有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界定中等收入者的标准,不能一刀切。
  
  中等收入者比重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
  
  主持人:增加中等收入群体与实现小康社会的关系是什么?其重要意义有哪些?
  苏海南: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我国将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我国城镇人口的比重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得到逐步扭转;我国将具备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更加富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涉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而不单单是物质文明一个方面。
  关于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也应从多方面来认识。首先,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全面小康社会条件下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的重要体现。中等收入者在整个居民人口中占有较大比重,这部分人的财产有了较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改善,使全面小康在人数上有了重要保证。与此同时,还有相当数量的高收入者、偏高收入者,以及提高了收入水平的偏低收入者。这样,就可以确保实现全面小康中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的目标。而低收入者人数在中等收入者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必然大大减少,并且能够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高收入水平,完全解决温饱问题,进而达到一般程度的小康。
  其次,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有利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前面说了,中等收入者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性概念,中等收入者既是收入水平达到中等、生活质量较好的人,同时也是个人素质较高、社会责任心较强的人。古语说,“衣食足则知荣辱”,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特别是在靠提高自己职业技能素质才能获得较高收入、进入中等收入者范围的情况下,中等收入者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必将相应提高。这个群体在总人口中达到较大比重,无疑有利于带动、促进其他人群素质的提高,从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进程。而且,随着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他们也会更加关注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从而也有利于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
  第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等收入者群体既是经济生产的主体,又是稳定的消费群体。它的扩大,有利于购买力增加,购买力增加又将促进扩大内需。根据对北京、上海、广州的调查发现,年收入达到5000美元以上者,其家庭消费属于随意性可支配类型,这种消费对于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中等收入者群体的消费支撑着未来消费的增长。同时,如果我们的收入分配是分层次的,而且中等收入者内部也是分层次的,那么就会带来消费的分层次,进而促进消费的多样化。这将有利于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更新换代,形成分配、消费和生产等的良性互动。
  第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根据历史的经验,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中间大两头小”的社会结构无疑是最优良的选择。因为中等收入者往往在政治上与执政党和政府保持一致,他们既是经济生活的主角,又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所以,中等收入者在一个国家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和社会就越稳定。从国外看,“二战”以来,欧洲20多个国家无论哪个政党上台都没有引起大的社会动荡,经济一直保持稳定发展,是和这些国家的中等收入阶层(中产阶级)的发展壮大密不可分的。而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中,凡是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的国家如韩国等就平稳地渡过了难关;而中等收入群体不够壮大,贫困人口居多的国家如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则都发生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动荡。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要求采取措施使绝大多数人能够过上小康乃至富裕生活,这将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有一个坚实而广泛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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