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中国文化能否为“文明的共存”作贡献

作者:汤一介




  中国文化中的儒道两家可以为化解“文明的冲突”、实现“文明的共存”提供有意义的资源。我相信,在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中同样有可以化解“文明的冲突”并实现“文明的共存”的有价值的资源。是用“文明冲突论”来处理各民族、国家间的问题,还是用“文明共存论”来引导人类社会走向和平共处,这是当前必须认真考虑和慎重选择的问题。
  中国文化要对当今人类社会的“文明的共存”作贡献,必须对自身文化有所了解,即对自身文化有一个“自觉”。
  所谓“文化自觉”,是指一定文化传统的人群对其自身的文化来历、形成过程以及特点、发展趋势等能作出认真思考和反省。应该说,中华民族正处在民族复兴的前夜,因此我们必须对中国文化有个自觉的认识,必须给中国传统文化一个恰当的定位,认真发掘我们古老文化的真精神所在,以便把我们的优秀文化贡献给人类社会;认真反省我们自身文化的缺陷,以便我们更好地吸取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精华,并在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下给中国文化以现代的诠释,这样,我们国家才能真正走在世界文化发展的前列,与其他各种文化一起共同创造美好新世界。
  中国传统文化中主要是儒道两家,而且是儒道互补。当然,印度佛教传人后,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也发生着重要影响。现在我想讨论一下儒道思想理论能否对“文明的共存”提供有意义的资源。
  1.儒家的“仁学”为“文明的共存”提供了有积极意义的资源
  《郭店竹简·性自命出》中说:“道始于情。”这里的“道”说的是“人道”,即人与人的关系的原则,或者说社会关系的原则,它和“天道”不同,“天道”是指自然界的运行规律或宇宙的运行法则。人与人的关系是从感情开始建立的,这正是孔子“仁学”的基本出发点。“仁爱”的精神是人自身所具有的,而爱自己的亲人最根本。但是“仁”的精神不止于此;爱自己的亲人,这只是爱,爱自己的父亲,再扩大到爱别人,这才叫作“仁”。对父母的孝顺要放大到爱天下的老百姓。“仁学”是要由“亲亲”扩大到“仁民”,也就是说要“推己及人”。做到“推己及人”并不容易,必须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为仁”的准则。如果要把“仁”推广到整个社会,这就是孔子说的:“克己复礼曰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自古以来把“克己”和“复礼”解释为两个平行的方面,我认为这不是对“克己复礼”好的解释。所谓“克己复礼曰仁”是说,只有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作“仁”。费孝通先生对此也有一解释:“克己才能复礼,复礼是取得进入社会、成为一个社会人的必要条件。扬己和克己也许正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别的一个关键。”这是很有道理的。“仁”是人自身内在的品德,“礼”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外在礼仪制度,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相处。要人们遵守礼仪制度必须是自觉的,出乎内在的“爱人”之心,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认为,有了追求“仁”的自觉要求,并把这种“仁爱之心”按照一定规范实现于日常社会之中,社会就会和谐安宁了。孔子和儒家的这套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治国”者,对于现在世界上那些发达国家的统治集团,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把孔子的“仁学”理论用于处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那么在不同文明之间就不会引起冲突以至于战争,从而实现“文明的共存”。
  
  孔子的“仁学”理论虽然不能解决当今人类社会存在的“文化的共存”的全部问题,但它作为一种建立在以“仁”为本之上的“律己”的道德要求,作为调节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一条准则,使不同文化得以和谐相处,无疑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要使不同文化之间和谐相处并不容易,孔子提倡的“和而不同”可以提供极有意义的资源。孔子认为,以“和为贵”而行“忠恕之道”的有道德有学问的君子应该做到在不同中求得和谐相处;而不讲道德没有学问的人往往强迫别人接受他的主张而不能和谐相处。如果把“和而不同”用作处理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原则,对于解决当今不同国家与民族之间的纷争应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现在西方国家的有识之士都认识到不同文明之间应能共存。不同民族和国家应该通过文化的交往与对话,在对话和讨论中取得某种“共识”,这是由“不同”到某种意义上的相互“认同”的过程。这种相互“认同”不是一方消灭一方,也不是一方“同化”一方,而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中寻找交汇点,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双方文化的发展,这正是“和”的作用。其中,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提出了“正义”和“团结”的观念;我认为,把它们作为处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关系的原则,是有意义的。哈贝马斯的“正义原则”可理解为,要保障每一种民族文化独立自主、按照其民族的意愿发展的权利;“团结原则”可理解为,要求对其他民族文化有同情理解和尊重的义务。不断通过对话和交往等途径,总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间形成互动中的良性循环。不久前去世的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提出,应把“理解”扩展到“广义对话”层面,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或主与宾)才得以从不平等地位过渡到平等地位;反过来说,只有对话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对话才可能真正进行并顺利完成。可以说,伽达默尔所持的主体——对象平等意识和文化对话论,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重要理念。这种理念,对我们正确深入地理解中外文化、民族关系等,具有重要启示。但是,无论是“正义”和“团结”原则,还是“广义对话论”,都要以承认“和而不同”原则为前提,这样,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与国家才能获得平等权利和义务。儒家“和而不同”原则应成为处理不同文化之间的一条基本原则。罗素说:“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过去已经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当今人类社会,需要的正是不同文化在相互吸收和融合中发展不同的文化传统的特色,以期达到在新的基础上的“文化的共存”。
  
  2.道家的“道论”能为防止“文明的冲突”提供有意义的资源
  
  如果说孔子是一位“仁者”,那么老子则是一位“智者”。《道德经》中,“道”是基本概念,而“自然无为”(顺应自然规律,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是“道”的基本特性。今日人类社会之所以存在种种纷争,无疑是由于贪婪追求权力和金钱引起的。那些强国为了私利,扩张势力,掠夺弱国的资源,实行强权政治,正是世界混乱无序的根源。帝国霸权正是“文明冲突”的根源。老子说:古代圣人曾经说过:“我无为而民白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意思是说:掌握权力的统治者不应该对老百姓作过多的干涉(无为),不要扰乱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好静),不要做违背老百姓意愿的事(无事),不要贪得无厌地盘剥老百姓(无欲),这样老百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