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核心竞争力”中的辩证法

作者:周大江




  ◎ 《党史商鉴》
  ◎ 周大江 著
  
  共产党在长期的实践中产生的“十大军事原则”堪称在当时的战争条件下是制胜的“法宝”,是人民解放军打败蒋介石的主要方法。1946年7月至1947年11月的短短17个月中,“共打死、打伤、俘虏了蒋介石正规军和非正规军一百六十九万人,其中打死和打伤的有六十四万人,俘虏的有一百零五万人。这样,就使我军打退了蒋介石的进攻,保存了解放区的基本区域,并使自己转入了进攻。”(《毛泽东选集》)
  有意思的是,虽然共产党的这些“法宝”是尽人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国民党军队却学不会。毛泽东指出,“这些方法,是人民解放军在和国内外敌人长期作战的锻炼中产生出来,并完全适合我们目前的情况的。蒋介石匪帮和美国帝国主义的在华军事人员,熟知我们的这些军事方法。蒋介石曾多次集训他的将校,将我们的军事书籍和从战争中获得的文件发给他们研究,企图寻找对付的方法。美国军事人员曾向蒋介石建议这样那样的消灭人民解放军的战略战术;并替蒋介石训练军队,接济军事装备。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不能挽救蒋介石匪帮的失败。这是因为我们的战略战术是建立在人民战争这个基础上的,任何反人民的军队都不能利用我们的战略战术。在人民战争的基础上,在军队和人民团结一致、指挥员和战斗员团结一致以及瓦解敌军等项原则的基础上,人民解放军建立了自己的强有力的革命的政治工作,这是我们战胜敌人的重大因素。”(同上)
  这不由得使人联想起在今天企业界中争论不休的“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我们知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和复制的。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认为它必须具备五个特性,即“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带不走和流不掉”。包括核心技术和品牌影响力在内(虽然它们对于组织的价值创造能力确实起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组织的任何要素离开了相互之间紧密联系着的“整体一致性”都不可能单独形成“核心竞争力”。换言之,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组织各要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它才“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带不走和流不掉”。
  每一个有生命力的企业都有其独到之处。但是,如何才能使这些“独到之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组织的任何因素都不可能孤立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那些各具特色的企业几乎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与其“特色”相匹配的整体系统,或者说是特殊的系统配置使组织发挥出某种独到的“特色”。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对某种潮流的追逐和某种优势的“效仿”一开始就注定不过是东施效颦。
  (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版,责任编辑:姚劲华,定价: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