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纽约世贸中心为何不堪一击
作者:[美]罗伯特·布鲁克斯 萨姆·戈尔茨坦 邱敏东 杨淑英 译
不仅仅是火警观察塔消失了,楼梯也减少了一半。1968年法规将双塔这样规模的高层建筑所需的楼梯数目从六个减少为三个。此外,这三个楼梯受到的保护更少了,因为新法规将楼梯井围墙的最少耐火时间从三小时降低为两小时,而且允许使用不太结实的材料建造。港务局的一位资深工程师特别指出,所有这些改变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机遇。通过减少楼梯井的数量,增加了可出租的面积;减少防火材料和取消使用石料的要求使得大楼更轻。这就减少了所需的钢材数量。1968年,当纽约市的建筑官员指出,计划中的双塔大楼不符合当时的现行法规时,港务局的代表答复说,他们将达到新法规的标准——将在12月份正式生效的新法规。
20世纪上半叶纽约的标志性建筑——帝国大厦,1931年投入使用——其宽大的地基上有九座楼梯,六座位于略微凹陷的中部,包括火警观察塔。世界贸易中心的双子大楼在1970年招来了第一批租用者,但它只有三座楼梯。
另外一个安全问题将在“9·11”事件中产生严重后果——楼梯之间的距离——这是1968年法规遗漏之处。1959年,芝加哥天使修女教会学校楼梯井内的一场大火导致96名孩子和三名修女死亡,建筑法规随后很快得到修改,要求将紧急出口分散。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如果一个紧急出口突然无法使用,另外一个可以提供逃生的机会。纽约州通过的一项在1961年生效的法律规定,学校和其他“人群聚集之地”的大楼“相对的两侧”都必须建造紧急出口。这项法规通过还不到10年,1968年法规并没有坚持办公大楼适用的标准。新法规和房地产业的经济学一样,鼓励在大楼中央建造惟一的一座楼梯。那里将尽拥挤之能事,建造提供基础服务的电梯井,包括电梯、机械管线和最重要的楼梯——所有这些无法用来收租金赚钱的装置。1938年法规要求每层楼的紧急出口相互距离“较远”,这样其中一个发生故障时,出路不会受阻。新法规修订的内容用词变化极小,但内容却大相径庭:如果需要建造一个以上的紧急出口,每一个必须“在可行的情况下相距较远”。直到1984年,纽约州没有明确规定办公大楼里的楼梯井必须保持距离,那时贸易中心已经开张很久了。
最后,正如英国贸易委员会要求泰坦尼克号携带的救生艇数量与只有其四分之一大的客轮同样多一样,这项建筑法规对一幢75英尺高的大楼和一幢1,350英尺高的大楼需要的紧急逃生楼梯数量做出了相同的规定——都是三座楼梯。这样,一幢110层的摩天大楼提供的紧急逃生能力与一幢六层楼房毫无二致。实际上,世贸中心的楼梯比法规要求的还宽了几英尺。泰坦尼克号沉没后,船主在调查中做出了类似的回答。虽然救生艇只够差不多一半乘客逃生,英国白星航运公司的主管指出,泰坦尼克号携带的救生艇数量实际上已经超过规定数目。与此大致类似的是,建筑法规对楼梯数量的有限规定不但使高层建筑内的全部人员紧急撤离不合情理,而且将之法律化。世贸中心在很多方面都是建筑界的一个奇迹,但其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对空间的利用,紧密集中的楼梯系统使得港务局能够将每层楼面积的四分之三用于出租。与那些被强制把更多的空间用做紧急出口之类用途的旧式摩天大楼相比,世贸中心比它们的最佳收益还高出21%。
建筑法规的改革并不是一台引人入胜的好戏。通过取消火警观察塔,从楼梯井四处节省了几英尺空间。楼梯井周围的岩石加固层被取消了。全部出口都集中在大楼中央。从历史的角度看起来,新标准的观点形成于强烈的反差。世贸中心的地基堆砌了厚重的混凝土,以抵御岁月的侵蚀——地基有三英尺厚,超过半英里长,70英尺深——而高耸云端的楼梯只用几英尺不含水泥的干砌墙覆盖。这些楼梯挤成一团,每次只能允许数百人走下三四层楼,但是在2001年9月11日遭到飞机撞击之后,却不得不让12,000人通过它从大楼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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