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古代公务员的免费午餐

作者:完颜绍元




  谁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古代的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内,均可享用一顿免费的正餐,不但味美量足、营养丰富,而且还有“伙食尾子”可分。真正是公家的饭好吃,公家的钱好赚。
  
  从包饭养士到各自解决
  
  按照《崔记》的说法,政府为官员举办食堂的历史渊源,应是“古之上贤,必有禄秩之给,有烹饪之养,所以优之也”。参照史料来理解,这个“古”,大抵可断为西汉时代。先秦时,行使政令的大小贵族都以府邸为办公场所,使用家臣或自己聘任僚属办事,故《史记》中如孟尝君一流人物与部属的关系,称为“养士”。
  到了秦汉,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实行分曹治事合署办公,他们的待遇也从养士式的供给制,改为领取国家俸禄的薪水制,所以办公时间内的吃饭问题,就得靠各自的俸禄解决了。但是为表示尊崇贤能,皇帝也会给一些亲近大臣以“有烹饪之养”的特殊待遇,即如《崔记》所云,“所以优之也”。《汉书·贡禹传》及同卷《鲍宣传》,都有传主因享受“廪食太官”而上书谢恩的记载。太官是主办宫廷膳食的机构,贡禹和鲍宣的级别,只是“秩八百石”,比起秩万石、二千石的高品级来还差得远。可以推测当时能去太官吃饭的人尚有不少,应有专门场所,这就是古代机关食堂的雏形了。
  除了能获皇帝恩赐饭食者外,其他官吏怎样料理肚子呢?《太平御览》卷四二六引《广州先贤传》中一段史料:南海人疏源,任南海郡户曹佐,即郡政府民政科副科长。因为家境贫寒,经常不能按时备餐给他送来,同事们的饭菜都送到了,招呼他一起分享,他不肯,因而获得廉洁之誉。
  这是地方政府的现象,中央各机关的情况呢?《后汉书·钟离意传》记,河内人药崧在尚书台任郎官,因为家贫,在机关里值夜班时,竟弄不出一条多余的被子来盖,只好把头伏在俎几上打盹,半夜里肚子饿了,吃些糟糠充饥。有一次,恰好被前来尚书台巡夜的汉明帝看见了,问明缘故后感伤不已,翌日下诏:今后尚书台官员值夜,均由太官供应夜宵和早餐,并提供被褥枕头及服务员两名听候使唤。
  由上述两条史料可知,当时多数官吏在办公时间内的饮食,都要靠家人做好后送进官署或自己带来,像疏源、药崧这些家累较重的,就只能“枵腹从公”了,其损害健康影响工作自不待言。除此以外,这种自行料理方式所带来的弊端,仅以常识揣摩,肯定还有不少。如用餐时间不一,必使办公效率下降;外出搭伙或雇人做饭,导致官吏支出增加。而无论送饭进来还是外出就餐,都可能是机关内部信息外泄的渠道,如《水浒传》中郓城县押司宋江常利用外出就餐与江湖上的朋友暗通信息。从《后汉书》注引《汉宫仪》、《东观记》等有关记载可知,其后太官供馔的对象,更由尚书省全体官吏扩大至其他各类在宫内执行职务的人,想必也有加强信息保密的因素考虑在内。
  
  机关食堂的历史
  
  完整意义上的机关食堂制度,似乎自唐初开始确立。《崔记》称,唐太宗李世民“克定天下,方勤于治”,决定延长定期举行朝会的时间。朝会,就是由皇帝主持的、有中央各部门有关官员参加的议政会议,一般都安排在早晨,故往往又称早朝。
  早朝开始的时间约在5至7点。由于起身太早,所以参加早朝的官员通常都是在上朝前先弄些点心垫底,到散会后再吃正餐,《隋唐嘉话》里就有名相刘晏在上朝途中买得胡饼边吃边行的故事。现在会议时间拖长了,势必造成大家误餐,所以唐太宗又以“聊备薄菲”为配套措施,即所有与会者都可享受一顿免费的“朝食”,食堂就设在举行朝会之金銮殿的廊庑下。因行之有效,备受大家欢迎,未几,这项办法又推广到京师其他官署和各级地方政府,成为定制。蔡词立是晚唐人,其《虔州孔目院食堂记》称:“京百司至于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则有公厨。”可知这项由唐太宗创立的食堂制度,竟维持了近三百年。
  
  公厨的种类
  
  严格点讲,唐代文献中的“食堂”,特指机关餐厅建筑而言,整套“烹饪之养”制度及其性质的规范性称呼,则谓“公厨”。公厨中档次最高的,就是摆在金銮殿廊庑下的“朝食”,因为是天子请客,俗称“天厨”,准确定义应是参加朝会的常参官员的食堂。王梵志诗云:“仕人作官职,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厨,坐时请月料。”说明凡一定品级以上的地方官员进京汇报工作,都可去天厨用餐。
  至于无资格出席朝会的其他在京官吏,都在本部门公厨享用工作餐,典章中称“百司官厨”,其中档次最高的是宰相办公的政事堂厨,简称“堂厨”。《唐会要》卷五三记,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宰相们曾以“政事堂供馔珍羹”为题召开会议,讨论削减伙食标准,马上有人反对说:“这顿丰盛的公餐,是皇上对中枢机务特别重视的表示。如果我们不称职,就该自请辞职以让贤能,不必以减削标准邀求虚名。”于是罢议。
  各级地方政府及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派驻机构,亦各有本署公厨,如前引诸记中县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院食堂、节度使院食堂等名目。另外,所有上述公厨在为官员们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还要另办专供吏员即一般科员或办事员吃饭的食堂,称“吏厨”或“佐史厨”、“府史厨”等。
  
  大锅饭里的等级制
  
  以上一再讲到公厨供应丰盛,具体情况究竟如何?据《唐六典》卷四所载,凡常参官员的“朝食”,都依品级高低订有标准,如四至五品的标准是菜肴七盘,细米二升,面二升三合,酒一升半,羊肉三分,瓜两颗,余酱、醋、盐、豉、葱、姜、葵、韭等调味品各有差,六至九品的标准是菜肴五盘,白米二升,面一升一合,油三勺等等。
  怎样在同聚食堂的会餐中确保对口供应不出差错呢?古人的进餐形式都是各据一几、席地而坐,盛放菜肴等物的载体,是一个称作“案”的托盘。东汉时梁鸿之妻孟光给丈夫送饭时,为示尊敬,总把托盘举到和眉毛一样齐,由此留下了“举案齐眉”的典故。侍役举案,自会按照每个官员的品级,把各人该得的一份送到几上。《因话录》卷三记,贞元初年,洛阳物价昂贵,一般人家舍不得吃好东西。河南府兵曹庚倬因有一顿午餐可享,每次都省下一份打包带回去,给守寡在家的姐姐品尝。起初,同事们多笑他寒酸,“后知之,咸嘉叹”。这也是食堂实行分餐制的一个例证。
  
  “公家饭”的经费来源
  
  肴馔丰富的食堂供应靠哪一笔费用开支,三言两语是讲不清这个问题的。大体而言,“天厨”的用餐者都有相应的“食料”即伙食津贴,由国家财政在预算内拨款;“百司官厨”都由财政一次性拨付一笔“食本”,让各署“置本兴利”。讲白了,“食本”是基金,通过放贷生息等办法产生的利润,就是食堂的开销。据研究唐代财政的专家说,“京官食本”是一个稳定的预算外收支科目。
  地方各级政府和其他机构的食堂开支来源,与百司官厨相似,不过启动性的“食本”并非中央财政拨付,而是《柳记》中讲得很明白的“羡财”,可能是“公廨钱”即办公经费支出的羡余,可能是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后的盈余,攒作本金,贷放出去,收取利息,所谓“月权其赢,羞膳以充”。实际上,一顿午餐根本吃不了这笔钱,所以机关食堂对官吏们的又一条实惠,就是可以按日分领“伙食尾子”。
  
  放开肚皮吃,还有钱可分
  
  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京)行状》中,有一段关于分配伙食尾子的故事,发生在陈京兼管集贤院食堂工作时,“始,御府有食本钱,月权其赢以为膳,有余,则学士与校理官颁分之。学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杀其二。”可知,依品级高低决定数额,应是分配伙食尾子的惯例。负责整理编辑图书文献的学士们,多为五六品,而负责校对工作的校书郎一类,品秩要低得多,所以分伙食尾子也只能得学士们的三分之一。陈京改革分配方案为平均主义,在柳宗元看来是政绩,故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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