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徐良:英雄也是平常人

作者:凤凰卫视出版中心




  我要穿这身军装把官司打赢
  
  徐良:反正我觉得我就是实实在在一个人,真的,我既不像二十年前媒体宣传的那么英雄、那么伟大,也不像二十年以后人们传说的那么卑鄙、那么无耻。倘若人可以区分的话,我觉得我应该还算是个好人。
  鲁豫:所以我们说人生就是这样,一段一段像那个有波峰,可能也有到谷底的时候。徐良也是这样。之后像他那样讲的,他决定要淡出人们的视线,不再到台前,就这样躲在幕后。然而这之后他的人生开始经历一些变化,开始遇到这样那样大大小小的麻烦。
  1988年,老山英雄徐良来到上海,和一家报社打起了一场名誉权官司。
  徐良:当时这个标题非常醒目,就是“三千元引起的震荡”。这个文章直接就叙述了,就说是上海团市委想搞一台活动,当时到北京来请一个著名的战斗英雄,战斗英雄张嘴就要三千,少一分不干。报纸的同志跟他再三解释,他还始终没有松口。反正这个文章是这么写的。
  文章发表之后,全国各大报刊相继进行讨论。一时间关于英雄索取高价出场费的行为是否恰当的讨论铺天盖地。1988年1月,徐良一纸诉状,以“文章严重失实,名誉受到损害,造成极大压力和痛苦”为由,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然而他的行为却遭到了部队领导的反对。
  鲁豫:我相信人们现在看这件事,可能会觉得挺正常的呀。如果你在办一个商业演出的话,我要我的应得的劳务费,这很正常的。我提出价格,如果你觉得不合适的话,你可以拒绝。但可能那个时候人们的观念不是这样,这是第一,另外人们可能对于军人,对于英雄的要求会更高一点。所以当时部队领导不希望你打官司,因为他们总觉得一个“英雄人物”去打官司,可能不太好,是吗?
  徐良:当时军区和我们军联合调查组都派出高级干部到上海进行调查。当他们调查确实没有此事的时候,给部队组织上写了汇报。写完汇报以后,谁都不说话了。我一直在等着组织上能替我说些什么,但没有。这个时候我才决定打官司。当时部队阻拦的目的,就是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基本上没有解放军和地方打官司,况且你还是这么个特殊人物,影响不好。当时我就跟部队表态了,我说这官司我必须打,宁可扒我的军装我也要打,我说我要穿这身军装把这个官司打赢!因为我心里知道我是无辜的!所以在我这种强烈的努力下,加上那时候也强调一个法律治国嘛,我这是执行法律的时候,谁也挡不住我去打这场官司。
  鲁豫:当时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你真的要三千人家不给?
  徐良:不可能的事。最后这个事情搞清楚以后,我拿出了税票。我记得是三场体育馆的演出,一千二百多块钱,每场四五百块钱。
  鲁豫:那他们怎么就能信口雌黄地说是三千?
  徐良:谁知道。在我徐良身上,这种没名堂的事,我想不是这一件了。而且我这场官司打完了以后呢,第二天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就播了,有的人就知道我这场官司打赢了,但是更多的人只知道徐良要三千块钱的事。
  鲁豫:其实这件事跟你后来碰到的事一比又不算什么了。
  
  夜总会打人事件
  
  1997年,距离徐良的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个年头,报纸上的一篇文章,又使得徐良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徐良在某夜总会,因为跟别人发生冲突、打斗,致使对方死亡,被判无期徒刑。昔日英雄今日阶下囚。“流氓”、“罪犯”,这是徐良留给许多人最后关于他的印象。又一个十年之后,对那段往事徐良却始终未曾提起从未辩驳。
  鲁豫:大概的意思说徐良在夜总会,跟人发生了争执,把人给打伤致死,然后判了无期徒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良:当时这件事情全国一百多家报纸登了。每家报纸登的都是一个事实、一个情况的一种陈述,但是我也坦率地说,没有一家报纸是实事求是地把当时这件事情的实际情况,说明白或者说清楚。我为什么没说话,很简单,这事出来第二天。我就等于失去自由了。
  鲁豫: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徐良:我想今天呢,我也鼓起勇气。我为什么没有勇气说,我首先告诉你,我恢复自由很长时间了,这事情1998年就结束了。我完全可以找这些报纸再说清楚,我为什么没说,因为我在被关押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确实也反思了,同时也感受了一种当一个家庭失去亲人的那种痛苦。我说我徐良蒙受一些误解,远远没法跟那个失去亲人那家人的痛苦去比,所以我就一直不想说。但是不说呢,我觉得确实让很多人产生误会。
  其实那天的情况,我想简单跟你说一下。离我1987年春节出来整整十年,当时有个电视台的编辑,就想借“八一”的机会,给我重新打造一首歌,拍个MTV在电视上再晃一下。我记得那天是我拍完外景回来,当时下午已天近黄昏了,这个音乐编辑问我:“徐良你晚上干什么去?”我说:“晚上没什么事啊!”他说:“没什么事,你这么着,我有个朋友过生日,你能参加一下吗?”不管出于一种什么心态,我说“好吧”,答应了。吃完晚饭转到一个歌舞厅,大家在一起唱歌,实际上我当时除了跟这音乐编辑熟,我跟谁都不熟。当然大家对我都很尊重。当时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老有事情,老在外面打电话。结果到了十一二点的时候呢,就是这些过生日的人陆陆续续走了,就剩下了这个音乐编辑,还有他的朋友,我们三个人。这个时候他们两个在房子里可能就找了个女孩子陪他们唱歌,我还是在外面打电话,电话一直没完没了,也是跟别人口角的事,一直闹得心情挺不好。结果他们找小姐我知道,后来他们说要走,我不知道。当时那电视台(的编辑)很快出来,我们就上了车准备走。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电视台小伙子坐着开车,后边坐着他朋友。车正顶着这歌舞厅门停着,歌舞厅出来一群人,其中有当时陪着他们唱歌那女孩子。一群小伙子,个子都挺高,记得骂骂咧咧说什么“今天不给五百……给五百都不行”。我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怎么回事的时候,他的车门被拉开了,把他拽出去就打。瘦瘦弱弱的一小伙子,被人拽出去,七八个大小伙子打,跟捶破麻袋似的那么打。我行动比较慢,我毕竟还拿拐杖。这时候我先回头跟他朋友说,你赶紧下去给劝一下,轰他下去。我拉车门出来,我看他下去以后,不但没劝开,也被那帮人围着打。这时候我拄着拐杖,绕到车的后屁股这儿了。刚绕到这儿,我就喊“你们打什么人啊”,因为首先大家都知道,我不可能跟谁打架啊,我打谁,我连你都打不过。
  鲁豫:你肯定打得过我吧?
  徐良:我谁也打不过,那除非你坐在这儿,我打得过你。所以我就喊“你们打什么人呢”;就在这个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冲过来一个个子起码比我高半头的小伙子。那人一看就喝了酒了。快冲到我跟前的时候,跟他一起打人的人把他抱住了,就把他拦了一下,但是惯性大,就是拦他的人一下撞到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