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八十五




武林道士褚伯秀學

則陽第四

  遽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未嘗不始於是而卒訕之以非也,未知今之所謂是之非五十九非也。萬物有乎生而莫見其根,有乎出而莫見其門。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之所不知而後知,可不謂大疑乎!己乎已乎!且無所逃。此所謂然與,然乎?

 郭註:化,謂順世而不係於彼我。順物而暢,物情之變然也。情變未始有極,無根無門,忽爾自然,故莫見。唯無生無出者,能睹其門而測其根。我所不知物有知之者,用物之知,無所不知,獨任我知,其知寡矣。今不恃物以知而自尊其知,則物不然,非大疑而何?不能用彼,則寄身無地。自謂然者,天下未之然也。

 呂註: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未嘗不始是而卒訕之以非,與孔子同。然知或未止乎其所不知,則所謂是者固未定,又安知今之所是五十九非也?夫物生而莫見其根,出而莫見其門,則知之所不知者,乃萬物之所由生出也;而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至其知之所不知,則常恐其虛而莫之恃,每至望崖而反,其為疑也,豈不大哉!已乎,已乎,且無所逃,言若此者終不可與有至而其身之不能容也。雖今所言為然,未知其果然耶?使人忘言以契之。

 疑獨註:夫人自幼至老,新故相代,處造化中不覺其遷。伯玉能順化日新,未嘗不始是而卒非,未知今之謂是非五十九年前之非也。物生之根,即天地根。物出之門,即玄牝門。二者皆本於谷神,其源一也。知之所知,智者之事;知所不知,聖人之事。知尊其智而不知尊其聖,可不謂大疑乎?已乎,已乎,言不如止其取含之心,萬物於造化無可逃之理,我以為然彼或不然,是非之所以起,各任其然則當矣。

 碧虛註:化化不停,交臂已失。世之求是者,非求道理也,求伴於我者也。世之去非者非者,邪曲也,去忤於心者也。侔我者未必真是,忤心者未必真非,故有始是卒非之嘆。五十九固今之是,今若悟非,乃知昔之未是;知其是之未是,惟莫之是者無非,故至是無非,至非無是。夫虛無恍惚,至道之根,淡泊寂寞,眾妙之門。此萬物之所生出也。人之所知出乎不知,因其不知而後知也。不明此者,豈不大疑乎?世事糾紛,日新其變,知與不知莫如止也。所知者人事,不知者天理;人事有為,是非莫逃;天理無為,安逃哉!若以己所知而謂之然,則眾謂之不然者亦多矣,然乎言未必然也。

 《鬳齊口義》:年六十而六十化,一年之見勝一年也。又安知六十歲之是便為是耶?物生必有根,其出必有門,但人不見此,是其不可知者。凡人知其所知而不知其所不知以為至矣,此大惑也。無所逃,謂自然而然,不知之知,通古今,徹上下,何處無此理?如何逃得?與乎,皆疑辭。明有所易謂之變,暗有所易謂之化。行年六十而六十化,謂人處世間,其形容知識能解事為,被造物,暗易而不知,未嘗不始是而卒非也。及乎耳順之年,更事既久,庶乎是非可定,物理可明,然猶未知今之所謂是非五十九年之非也。此言物變無窮,事變無窮,人心之變亦無窮,三者交相化而古今成焉,得失著焉。事融理定,是非乃審,然猶未知後世之公論何如也。人閱人而成世,事更事而成化。若蚊虻、野馬之過前,不知其幾,而吾之至靈真常者,固未嘗變也。人而知此,死生不足以動其心矣。物之生死出入,有根有門,而人不見者,皆知尊其所知以為已能而不知恃其所不知而後能知;信能知其所不知,則萬物之根門可睹矣!其生死出入,理之常然,化與不化,與之俱化,則亦何惑之有!益人生所知所能,特其不知不能中萬分之一耳。聖人亦不能盡,夫知能又豈能逃乎物化哉!雖然,吾今所言以為是者,亦未知其信然否也。凡聖賢論化,皆有不敢指定之辭,乃其不可致詁之妙,此所以為化。
仲尼問於太史大強、伯常騫、稀韋曰:夫衛靈公飲酒湛樂,不聽國家之政;田獵畢弋,不應諸侯之際;其所以為靈公者,何邪?大強曰:是因是也。伯常騫曰: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史鰭奉御而進所,搏幣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見賢人若此其肅也,是其所以為靈公也。稀韋曰:夫靈公也死,卜葬於故墓不吉,卜葬於沙丘而吉。掘之數仞,得石槨焉,洗而視之,有銘焉,曰:不馮其子,靈公奪而埋之。夫靈公之為靈也,久矣!之二人何足以識之!

 郭註:靈,即無道之謐。男女同浴,此無禮也,以鱔為賢而奉御之勞,搏幣而扶翼,使不得終禮,此所謂肅賢也。幣者,奉御之物。欲以肅賢補其私慢,靈有二義,亦可謂善,故仲尼問焉。子謂劇嘖,言不憑,其子靈公將奪汝處也。夫物皆先有其命,故來事可知,是以凡所為者不得不為所不為者不可得為,而愚者以為為之在己,不亦妄乎!徒識已然之見事,未知已然之出於自然也。

 呂註:大技、伯常騫則以人論之,稀韋則以天論之。以天論則雖名鎰,固非人之所能為也。

 疑獨註:是三人,皆為太史官,故仲尼問之。靈公飲酒湛樂,亡也;田獵畢戈,荒也;得鎰為靈何耶?大技曰是因是也,言靈即無道之鎰,鎰法辭而不損曰靈。伯常騫曰公與三妻同浴,史鱔奉御而進,使之搏幣扶翼而出,以其能敬賢,所以謐靈也。稀韋曰公死卜壟沙丘,掘得槨銘曰不憑其子靈公奪而埋之,言天理不可憑,此地本屬靈公之父反為其子得之,則公之為靈也久矣。彼二人何足以知此。

 碧虛註:鎰法,亂而不損日靈,又德之精明曰靈。其靈素定,謐自冥符,若以俗情料方外幽冥之理,何足以識之哉。

 《鬳齋口義》:衛君所為如此,鎰之為靈何耶?言未足以當其惡也。奉御,猶今言召對。搏,執贊見之。幣,公使人扶翼之,言有禮也。沙丘古人葬處,石榔先有靈公之名,則生前已定,人何力焉?不憑其子,言子孫不可託,此地為靈公所得也。靈之為鎰,可善可惡,故夫子問於三人。大技答以唯其如此,所以如此,則靈為無道之鎰明矣。伯常騫日公與三妻同浴,無禮孰甚焉,及賢臣奉御而進,使人搏幣扶翼而出之。幣,謂奉御衣物。是於人欲熾然之中,天理一毫之善未至全泯,則其謂之靈,幾可以善言矣。稀韋曰公卜葬而得石槨之銘,昭然靈公之字,冥符千載,其所謂靈也久矣,彼二人何足以知之,義同處父之槨。滕公佳城莫非前定,至於名鎰,亦豈偶然!但當盡人事以應天理,其鎰號美惡則係乎生前之所為,在人不可不謹。鎰法始於周公,以一字示褒貶,亦嚴矣哉!不勤成名日靈,古之人主不善終者有靈,若厲之號。至於達人大觀,善惡兩忘,去來見在等無滯迹,無爵無鎰,脩然順化,使人無得以議其善否,豈不混成盡美哉!三人各一答,首言其不道,次言其敬賢,後言天理一定;以迹論之不無優劣;卒不逃天理之一定耳。
  少知問於太公調曰:何謂丘里之言?太公調曰:丘里者,合十姓百名以為風俗也。合異以為同,散同以為異。今指馬之百體而不得馬j 而馬係於前者,立其百體而謂之馬也。是故丘山積卑而為高,江河合水而為大,大人合并而為公。是以自外入者,有主而不執;由中出者,有正而不距。四時殊氣,天不賜,故歲成,五官殊職,君不私,故國治;文武大人不賜,故德備;萬物殊理,道不私,故無名。無名故無為,無為而無不為,o 時有終始,世有變化。禍福淳淳,至有所拂者而有所宜;自殉殊面,有所正者有所差。比于大澤,百材皆度;觀乎大山,木石同壇。此之謂丘里之言。少知曰:然則謂之道足乎?太公調曰:不然。今計物之數,不止於萬,而期曰萬物者,以數之多者號而讀之也。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陰陽者,氣之大者也;道者為之公。因其大以號而讀之則可也,已有之矣,乃將得比哉!則若以斯譬,譬猶狗馬,其不及遠矣。

 郭註:大人無私於天下,天下之風一也。自外入者,大人之化。由中出者,民物之性。性得正,故民無違心;化至公,故主無所執。所以能合丘里并天下,一萬物、夷群異也。殊氣自有,故能常有,若本無而天賜,則有時而廢矣,殊職自有其才,故任之耳!非私而與之文者,自文武者,自武非大人所賜,若由賜而能有時而闕矣!豈惟文武,凡性皆然。名止於實,故無為;實各自為,故無不為。時世有變,無心者順之。於此為戾,彼或宜;正於此或差於彼;各信所施,不能離也。比于大澤大山之無棄村,合異以為同也。言丘里則天下可知,有數之物不止於萬,況無數之數,謂道而足耶!通物無私,強字日道;所謂道可道也。名已有矣,將無可得而比耶,名之辯無不及遠矣。故謂道猶未足,必在乎無名無言之域,而後至焉。

 呂註:合姓名為丘里,異為同也。散丘里為姓名,同為異也。非如一家之言,異不能合,同不能散也。百體莫非馬,指之不得馬,立百體而謂之馬,譬大人不以其大全觀之,則所謂大者亦不可得。比以丘山江河所以為大之至也。故自物觀之,萬物莫不備於我,則自外入者有主於中而不執有萬,而無不容也。自我觀之,汎乎其為萬物逝,則由中出者有正而不距,周行而無不褊也。天之於四時,不因其固有而賜與之,則功有所不備而歲不成矣。君之於五官,不付之衆為而我有之,則知有所不周而國不治矣。文武殊才,萬物殊理,其為不賜不私,亦若是而已。無私故無我,無我則莫有名之者;無名故無為,無為則無不為矣。時變無停,禍福無常,有拂有宜,善或為妖也。物情各殉,殊面不一,有正有差,正或為奇也。物理不齊如此,道者所以公之,未始容心趣合於其間。比于大澤百林無不備,觀乎大山木石無所分,此之謂丘里之言。道本強名,則謂之道不可以為足也。凡物無窮,萬不足以盡其數,而期以萬者,以數之多者稱之。天地形之大,陰陽氣之大,道者為之公,則非形非氣,故無名也。名不足以盡道而名之曰道,亦以其大者稱之。本無名而以名稱之,則已有矣,乃將得與無名者比哉!若以謂之道者為道,是猶認狗以為馬也。

 疑獨註:十家為丘,二十家為里。丘里者,合十姓百右以為風俗,而不知合并天下以為公。合異以為同,散同以為異,則道愈離而物愈乖矣。指馬百體而不得馬,立馬百體而謂之馬,散同為異、合異為同也。丘山積卑,江河合流,以喻大人合并天下以為公;唯其公也,故自外入者中有主而不執,不執則能通;由中出者,外有正而不距,不距則能行,是以不私而天下一,不賜而萬物成。四時氣殊,天不賜故歲成;五官職殊,君不私故國治。以至文武殊任,萬物殊理,君道不私,故德備而無名,不賜則自成。蒙澤而不謝,不私則自正,功成而無報也。大道無私於物,故無名無為,無為則物各自為而無所不為矣。時世有變,禍福倚伏;拂者或以為宜,殊面異向也;正者或以為差,各執所見也。比于大澤異村而同用大山,異植而同壇,此合異以為同而未離乎有形有數,是之謂丘里之言。天地、陰陽,形氣之大者,道為之公,皆因其大而號之也。若此者已有矣,其小大貴賤乃將得比之哉。

 碧虛註:《周禮》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五家為部,五部為里。合十姓百名之異為一丘一里之俗,或散一丘一里之俗為十姓百名之異,亦猶離馬之百體日頭尾眼耳,合其頭尾眼耳總曰馬也。此即公孫龍離堅白、合同異之旨。山積衆石,河合百川,大人合并郡國以為公,分之則楚、越有異,并之則風化一同,亦無異乎丘里之合散也。外入者,事中有主,則事不滯;中出者,理外不邪,則理自遠。炎涼氣殊,天任之而不賜,故歲功成。工虞職殊,君委之而不私,故天下治。文武村殊,大人任之而不賜,故德業備。動植理殊,道生之而不私,故無名也。物物自名,非道強名之;物物自為,非道強為之。道無所為,故能無不為也。冬春之代謝,皇王之濂淳,於此為禍為戾於彼或為福為宜,比乎大澤衆材大小皆中法度,大山木石精粗皆聚一壇,所謂丘里之言亦若是而已。大道無極,物亦無窮,今據多而號之曰萬,若物止於萬,則道亦有極,何足以稱,象帝之先?大道合并形氣而為公,強名曰大,字之曰道;既曰大道,已有之矣,安得與未始出其宗者比哉!

 《鬳齋口義》:聚井為丘,聚丘為里。里中十姓百名,人物雖異,風俗則同,合異為同之喻。丘里之言者,公一里之言也。合異以為同,萬物同一理。散同以為異,萬物各一理。合百體以為馬,體上無馬名,立其百體謂之馬也。合并以為公,合萬物之異以為同也。有主而不執,執則非自然;正者萬物之理出乎胸中,其理與物不相距,則無同異矣。不賜,不以為功,萬物殊理,大道合之以為公,故無得而名也。淳淳,流行貌。倚伏,無常,或有所拂而反為宜。塞翁失馬之類,人自殉之心,如面之不同,有所正則拘執,反或失之。譬大山大澤木石之材,皆中度可用,合異以為同也。稱物數而為萬,總形氣為天地陰陽。道者為之公,皆以其大者言之耳。雖已有道之名,豈可以此相比哉!凡一丘一里之間,又有年德之尊者,考眾情而立論,猶所謂月旦評及各有里諺漢傳,以記其風土事物,是謂丘里之言,合異以為同也。共出丘里,而有少長賢愚貧富得失之不齊,同而異也。天下之大起於丘里,道之大貫於事物。散同而為異,猶指馬之百體。合異以為同,立百體而謂之馬也。言之則有合散,冥之則歸混同,理有至極,不可容聲矣。丘山積卑,江河合水,大人合公,亦不外乎此理。益能合丘里而得宜,則合天下之物情亦猶是也。在乎公之一字而已。《道經》云:公乃王,王則天下之所歸往,安得而辭哉!故自外入者,學也,君子之學主乎道,主乎道則物無不通。由中出者,思也,君子之思正乎理,正乎理則物無所距。猶四時殊氣而成歲,五官殊職而成治,總歸乎大人之德備,以闡大道之無私,又惡可得而名焉!無名故無為,無為而無不為,此理之必至。然而時有變遷,機有倚伏,有以所拂而宜者,有以所正而差者,皆由自殉己情故不免於殊向。譬大澤之百村合而為匠石之用,異而同也。大山之木石散而為天下用,同而異也。若冥理而歸于道,復何同異之辯哉!夫道之為名,不足以盡道;物數稱萬,不足以盡物。各以其大者言之耳。形之大者,天地統之;氣之大者,陰陽統之;道又以統天地陰陽,其大詛可量耶?然既有道之名,則不可與無名者比,所以至人之道,行乎無名,故天下莫得而名也。是章類《齊物論》之談有無生死,此則頗關治道,又翻出丘里之言一段,立說愈奇。製名寓意謂,至公而能和天下。則少知者所當請問也。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八十五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