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可乎可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幹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這段話,陳鼓應先生參照王先謙、嚴靈峰的意見,根據《寓言》篇中相似的文字,改成:“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惡乎可?可於可。惡乎不可?不可於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爲什麽這麽改?因爲“今本文句脫落錯亂,於義難通。(《今注譯》)我反復對比今本《齊物論》與《寓言》篇中兩段相似的文字,覺得今本這段話的意義未見得難通。而且,《齊物論》與《寓言》語境不同,論述各有側重,兩段話有相同又相異,也屬正常,依據《寓言》來說《齊物論》今本有脫落錯亂,根據不足。《齊物論》中有“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句,《寓言》中沒有,爲什麽就不說《寓言》有脫落呢?

  其實,研究具體語境,就可看到,《齊物論》要論的是“道”的絕對性,而《寓言》所言的是“言”的相對性。“道”的絕對性與“言”的相對性,是同一事理的兩方面,論這方面不可能不涉及另一方面,所以,兩段論述有不少地方相同。然而,畢竟所論所言有所不同,兩段論述應該有區別。如果兩段話完全一樣,倒顯得《莊子》文章層次不夠豐富,思辨不夠細緻。在《莊子》中,像這樣相同又相異的文字不止一段,如本章中子綦與顔成子遊的對話,開頭部分與《徐無鬼》中所載幾乎完全一樣,但兩段文字不能揉合爲一,爲什麽獨要據《寓言》來改本段文字呢?

  關鍵還在今本到底文義通不通,且讓我們逐句往下看。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

  這個“可”怎麽解?《郭注》:“可於己者即謂之可,不可於己者即謂之不可。”什麽叫“可於己者“、“不可於己者”?《成疏》:“夫理無是非,而物有違順。故順其意者,則謂之可;乖其情者,則謂之不可。”“可”理解爲“認可”、“肯定”。歷來注家,未見對此有異議。但這樣解,“可”與“然”又有什麽區別呢?“然”不是也表示肯定嗎?陳鼓應把“无物不然,无物不可”譯爲“沒有什麽東西不是,沒有什麽東西不可”,讀者能說出這兩句話之間的意義差別嗎?我想,陳鼓應先生也未必說得清,所以《今注譯》中“對‘然’與‘可’沒有加注。

  如果說,一個表示認同,一個表示讚賞;一個表示被動接受,一個表示主動給予;難道莊子爲了這點細微的差別,就要“可”、“然”分舉嗎?莊子不是太饒舌了嗎?即使是被莊子視爲“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卒以善辯爲名”,“駘蕩而不得”的名家,他們在論述、辯說中,也還是要言不煩的。使用概念,有界定;推理,講邏輯。莊子熟諳論辯術,高於辯者之上,我們怎能把他的話,看得比辯者之言更不如?“可”與“然”,兩者一定有不可替代之處,所以莊子不得不分列並舉。

  前面已經說過,“可”的本義是“許可”,就是允許去實施,引申爲能夠、可能,即對未來進程的一種預測。而“然”,是對已實現結果的一種評價。因爲是評價,就包含有價值觀。而“可”,則不含有價值觀,它只考慮實現的可能性,也即行爲的現實性。就像工程師,他考慮的是産品能否製成,而老闆,則要考慮産品能否賣掉。可以一身而兼工程師與老闆兩職,但他考慮怎麽製造産品時,扮演的是工程師角色,考慮怎麽銷售産品時,則扮演的老闆角色,工程師與老闆的角色還是不相混淆的。在許多情況下,“可”與“然”是相一致的,現實性與價值是相一致的。但是,有時候,“可”與“然”卻是相悖離的。孟子說:“爲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爲也,非不能也。”這就是“可”與“然”悖離的例證。《人間世》篇中記孔子語:“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這也是一種“可”與“然”的悖離。馬克思說,一種新技術、一項新發明,如果與資本家追求最高限度利潤的目標相衝突,就會遭到壓制乃至扼殺,這又是一種“可”與“然”的悖離。因此,“可”與“然”必須分開來說。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就是說,“物”對一件事作出可能性的判斷,是從它一己的現實條件出發的。認爲可能是基於自身條件的可能,認爲不可能是基於自身條件的不可能。

  這個所謂“自身條件”。其實也就是以往的經驗。從理論上說,一個設想的現實性如何,最終要試過以後才知道。但並不是什麽事都可以去貿然試一下的,而且,可以說,大多數的事都不能先試了再作決策,而是要決定了才去嘗試。往往嘗試也要付出不小的代價,故而,它也需要決策。因此,決策只能根據經驗,自身以及與已一類者的經驗。再正確、再英明的決策,它只能是經驗主義的。再冒險的決策,它也要依據以往有冒險成功的經驗,所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這句話就是要指出看似純客觀的現實性判斷的經驗主義實質,也就是它的主規局限性。

【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

  令人非常想不通的,是對本句中“道”的曲解。這個“道”,連成玄英也疏爲“大道”,“大道曠蕩,亭毒含靈,周行萬物,無不成就。”但王先謙《集解》卻注道:“宣(穎)云:道,路也。案:‘行之而成’,孟子所云:‘用之而成路也’,爲下句取喻,與理道無涉。”這句話誤導了陳鼓應。他不加甄別,全盤接受,把這句話譯爲:“道路是人走出來的。”我實在不明白他爲什麽要在“查遍了古注”以後,取這樣一個明顯不“恰當的解釋”。宣、王之謬已錯得無理,陳先生慎重選擇他們的謬說則更無理。本章中出現了十五個“道”字,無一不是“理道”——形而上的“道”;且本句中又“道”、“物”對舉,後文又有“道通爲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句與此句呼應,憑什麽說本句中的“道”只是“爲下句取喻,與理道無涉”呢?

  前面已經說過,莊子論“齊物”的奧義,就在現“道”,所以,處處注意將讀者的目光往“道”上引,不時強調唯有上升到“道”的高度,才能視“物”爲平齊。宣、王、陳等一曲解,直接影響到對莊子的宗旨的理解,故必須指出其嚴重性。

  這句話,本意是從“物”的現實性判斷過渡到“物”的價值判斷。“道行之而成”,是說明“物”的現實性無不是“道”的體現。但這樣來解說是借用了西方哲學的語彙。而西方哲學在說“現實性”、“存在”、“體現”等語時,都作靜態觀,而東方哲學則以動態觀,所以用“可”、“行”、“成”等動詞,這是東方哲學的生命意識與西方哲學的造物意識差異的又一例證。

  雖然“物”的現實性都是“道”的運作的體現,但是,“物”卻從一己的局限的立場出發,認爲這是自己正確決策與努力的結果,因而對“可”加上了價值評判“然”。這說明“物”的價值觀,有更明顯的主觀性,比之似乎純客觀的現實性,與“道”更隔了一層。價值觀是附麗在現實性上的。所以,對黑格爾的“凡是現實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現實的”的命題,無論“政府的感激”與“自由派的憤怒”,在恩格斯看來都是因爲“近視”。“感激”與“憤怒”基於價值觀,與客觀真理更隔了一層。

  順便說一句,黑格爾又對“現實”作了這樣的定義:“現實性在其展開過程中表明爲必然性。”這句話,可看作“可乎可,不可乎不可”的西方化哲學表述。必然性,在東方哲學看來,同時又是局限性。必然性與局限性猶如一張紙的兩個面。毛澤東同志說,人類的認識,就是不斷地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正是強調了必然也即局限的意思。

  《寓言》篇論“言”的相對性,故把“可”與“然”放在同一層次,用同樣的句式表達。本章論“道”的絕對性,故先說“可”,再說從“道”來看,“然”又比“可”更隔了一層。如果按此義來理解,於理是通的,而且,更見莊子論理成竹在胸,層次分明,疏密得當。

【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

  主觀的價值評判,看來可以隨心所欲,其實,與現實性判斷一樣,也是基於經驗。弗洛伊德學說提出以後,人們已漸漸接受這種觀點,人的喜好厭憎,與其童年經驗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這樣,我們對本民族的一些老古話的合理性,如“三歲怡戚看到老”,就有了全新的認識。榮格又將個人的童年情結推廣至種族的童年情結,即由文化積澱形成的集體無意識。榮格這一思想,是吸取了東方神秘主義中的前世說而産生的。在東方民族看來,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莊子接著就說——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

  “物”的價值觀與現實感,都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這是“物”的一種特性,也就是“物”的局限性。除了局限性,“物”還有統一性,統一於“道”,都是“道”的體現,都是本體動力的表現形式。

  “物”的現實性有先天的局限,這一點一般人容易理解。人能跑能跳而不能飛,這就是人的現實性與局限性,都是先天的。但按西方哲學的一般的觀點,價值觀是後天形成的,不是與生俱來的。因爲先驗與後天都只是一種假定,而且,這種假定,往往像幾何學的公理一樣,是無法證明的。所以,在這里就不對此展開討論。我們只要知道,在莊子看來,現實感與價值觀都基於與生俱來的局限性就可以了。

【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這句話,《成疏》爲:“群品云云,各私所見,皆然其所然,可其所可。”意爲這句話只是上一句的重復、翻版。《莊子解》王敔注:“合而言之,則無不然,無不可矣。”《論釋》:“依俗諦說,‘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依勝義說,訓釋三端不可得義,無義成義,則雖‘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可也。”王、章看出兩句話言說角度有區別,是對的。上一句是從“物”的角度來說的,這一句是從“道”的立場來看的。這一句直接引出下一句,議論又由“物”轉向“道”,可見莊子念念不忘的是“道”,我們豈能忽略他的這番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