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出版社让我写一本《史沫特莱传》,我深感惶恐,因为我没有赶上史沫特莱生活和战斗过的那个年代,也无缘受教于与史沫特莱相处过的前辈,我只能从不多的材料中去认识史沫特莱。但即便是这样,在我心中也足以树立起一位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的崇高形象。逝去将近半个世纪的史沫特莱,留给后代的精神财富是无穷的;也可以这样说,史沫特莱本身就是一座宝库。这座宝库中最璀璨夺目的瑰宝,就是她那一颗热爱中国人民,对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无限忠诚的心。
史沫特莱对中国人民的热爱是无比真挚而深沉的。一踏上中国的土地,她就被“扑面而来的亚洲的贫困”惊呆了。她亲眼看到中国警察和外国巡捕殴打码头工人,看到“血汗工厂”的缫丝童工被烫坏的双手,看到共产党人被反动当局在大街上砍首示众的惨像!她愤怒地说:“这是中世纪!这种制度必须改变!”在上海,她到工厂里劳动,到农村考察,深入体验中国人民的生活。在西安事变中,她走上街头救护受伤的红军俘虏和农民,给他们洗涤肮脏肿胀满是脓血的脚,然后细心地包扎起来。老百姓惊讶地看着她,不懂这“发了疯的洋鬼子”怎么在做一般中国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史沫特莱对中国人民的热爱,源于她与生俱来的阶级意识。她从小生活在美国中西部贫困的农村矿区,父亲是一个干粗重活的工人,终年劳累而一无所获,母亲积劳成疾,中年早逝。在煤矿上遇到瓦斯爆炸的时候,矿主总是悍然下令封井,不顾矿工的死活,因为他们觉得工人的生命不如煤炭值钱。童年的史沫特莱曾经看见过遇难矿工的尸体被人们抬着经过她家门口。中国的现实,使史沫特莱的阶级意识超越了国界,成为她忘我地为中国人民献出一切的思想基础。
史沫特莱对中国共产党的一片真情更是感人至深。1928年底她到中国以前,已经在纽约和柏林投身印度民族解放运动,为此,她被当作“国际间谍”蹲了半年监狱。她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也接触过不少具有各种不同观点的团体和政党,包括美国和德国的共产党。这两国的共产党都希望史沫特莱成为他们的一员,但她始终独立于他们之外。在中国,她在了解中国和为中国工作的同时,也升华了自己的灵魂。她说:“我只有一种忠诚,一个信仰,那就是忠于贫穷和被压迫者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就是忠于中国正在实现的革命。”为了全身心投入这个伟大的革命,史沫特莱要求参加中国共产党。可是党组织认为她应该留在党外,当一个非党的作者和记者。史沫特莱开始并不理解这一点,竟然伤心痛哭,周围的同志都被她的毫无矫饰的真情感动了。后来在实际的工作和斗争中,她终于理解了并且真正发挥了一个非党记者所能发挥的作用。在回到美国以后的10年中,她仍然时刻不忘发挥这种作用。
史沫特莱为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做了许多工作。在上海,她把鲁迅视为良师,以能与鲁迅一起战斗为最大的光荣。鲁迅的不少匕首投枪式的文章,都是通过史沫特莱向世界传播的;也就是说,鲁迅铸造了匕首投枪,然后史沫特莱把它们投向敌人。在抗日战争前线,史沫特莱是一位出色的战地记者,又是一位勇敢的战地救护员。一遇敌机轰炸,她就冲出去抢救伤员;敌机扫射,她就扑到伤员身上。由于有了深切的体验,她写的战地报道总是内容充实而又具体,充满了真挚动人的感情。史沫特莱对中国抗日战争的另一重大贡献是争取国际医药援助。诺尔曼·白求恩大夫和印度医疗队的来华,都得力于史沫特莱的奔走。在国内,史沫特莱募捐的成功更是出了名的,国民党政府的大人物宋子文和孔祥熙都被她征服了,给抗日部队捐了大笔的钱。无论什么事情,史沫特莱只要认准了目标,就会一往无前地走下去,从来不承认“不可能”。
史沫特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她把自己的一生无条件地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她看来,只有中国人民的事业,能够寄托她的理想,实现她的人生目的。她毕生追求一个合理的、新的世界,在那里,贫苦的、受压迫的民族能够站立起来,妇女能够有机会充分发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史沫特莱有着劳动者的家庭背景,四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又是一个妇女,她对这个新的社会的渴望特别迫切。在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部队里,她看到从将军到士兵都是善良朴实、可敬可爱、赤心为人民谋解放的好同志。她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社会的雏形,找到了她一生追求的革命理想之物化的现实世界,找到了她可以寄壮志、托生死的精神的家园。所以她经常爱说这样的话:“我一直忘记了我不是一个中国人!”“要是有一天我能够成为中国籍的公民,那将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耀。”朋友们说,她是那样“不可救药地”热爱中国。
这就是我们的史沫特莱,中国的史沫特莱,有一颗如璀璨的宝石一般的中国心的史沫特莱!史沫特莱是最深邃的哲理,最壮美的诗篇,国际主义的杰出战士。
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已经离开了我们,飘然远行了,当我提起笔来写不朽的史沫特莱时,总觉得斯人宛在,从深层的现实意义上说,她没有死,她的精神内涵和性格魅力是永存的。愿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像史沫特莱热爱中国那样热爱我们自己的祖国。
作者
1996年10月14日
密苏里州北部的奥斯古德镇,坐落在一片乱石嶙峋的贫瘠的土地上。镇上有一条两个街区长的街道,街道两边全是古老的、西部风格的木结构平房。镇东边有一条铁路,跨过铁路,沿着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走两英里,就到了坎普格龙德镇,这是19世纪30年代第一批白人开垦者首先到达的地方。按照当时美国政府鼓励垦荒的土地政策的规定,最初的垦殖者可以成为被开垦土地的主人。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的母亲的曾祖父摩根·罗尔斯就是最早到来的拓荒者之一。1879年,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的父亲,当时只有16岁的查尔斯·史沫特莱跟随姐姐玛丽和姐夫雅各布·阿姆斯特朗一家人从堪萨斯州迁到奥斯古德,成了罗尔斯家的邻居。
1888年,第一列载客火车开到了奥斯古德,大大改变了小镇的面貌。可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部移民的浪潮已经逐渐平息,新开垦的土地已经不能轻易被开垦者所占有。当时美国的农业,正逐渐向机械化的大农场经济过渡;而在奥斯古德,这片乱石滩地却成了被耕作机械遗忘的角落,贫苦的农民依旧胼手胝足,弯腰弓背,在石头缝中讨生活。最初的开垦者纷纷离去,许多年以后,火车已经不再经过奥斯古德,甚至邮局也不再为它服务了。
1885年,查尔斯·史沫特莱和邻居罗尔斯家17岁的女儿莎拉结婚,他们生了五个孩子:奈莉、艾格尼丝、默特尔、约翰和萨姆。
关于艾格尼丝的出生年月,她自己长大以后也说不清楚。H.W.威尔逊公司出版的《传记年鉴》记载着她生于1894年,史沫特莱研究者麦金农教授夫妇经过反复调查论证,证实了她出生于1892年2月23日。
史沫特莱一家住在奥斯古德郊外两个山丘之间的一栋用圆木筑成的小屋里,周围是一片起伏不平的、布满乱石的田野。房子很小,只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厨房兼起居室,另一间是卧室。卧室里只有两张床,大床上睡着父亲查尔斯、母亲莎拉、幼小的弟弟约翰和萨姆,小床上奈莉、艾格尼丝和默特尔三姐妹侧着身子挤在一起。这个房间实在是太小了,小艾格尼丝曾经在半夜醒来时窥见父母的隐私。她害怕极了,觉得母亲在忍受着父亲暴虐的欺侮,她想哭,却用手紧紧地捂着嘴,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
母亲莎拉是个勤劳善良的农妇,她每天弯着腰在瘦瘠缺水的小块耕地上拼命干活,提着两个大水桶,赤着脚到一英里外的山下去提水,一天到晚像牛马一般苦苦挣扎着过日子。孩子们半饥半饱,衣衫褴褛。只有到了秋天,当母亲把地里收获的谷物和果类藏到地窖里。从那儿逸出一股阳光的气息和甜甜酸酸的味儿的时候,一家人的心里才稍微踏实了一点儿。
父亲查尔斯是个有流浪癖的不大顾家的男人。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模样潇洒,能歌善舞。每当镇上欢庆秋收的节日来临,广场中央铺上打了蜡的木板,查尔斯就穿上在城里弄来的鲜艳的衣服,领着大家又唱又跳,一直闹到天亮。平时他到镇外去打零工,只要手里有了一点钱,查尔斯就泡在酒馆里消磨时光,他不愿意像妻子那样在地里苦熬。当时正处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大批大批的人涌到中西部去寻找财富。查尔斯没念过书,一字不识,但他的感觉告诉他,这是一个天上有可能掉下黄金的时代,他憧憬着一片新的生活天地。他要想法子发财致富,不能过这种拼命劳动而收获甚少的穷日子。于是,时刻想从土地上逃走的父亲和执着地依附土地的母亲之间,就经常发生争吵。父亲喝了酒就打母亲,把母亲撵得满屋子躲藏。
其实,当年查尔斯和莎拉原是深深相爱的一对。莎拉的父亲罗尔斯老爹嫌史沫特莱家有一位老祖母是切罗基印第安人,他不能容忍一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婿。查尔斯和莎拉私奔到附近的一个小镇,在教堂里举行了婚礼,躲到已经搬到这个镇的玛丽大姐家里。罗尔斯老爹怒气冲冲找到玛丽大姐家里兴师问罪,要夺回女儿。岂料事情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罗尔斯老爹竟对刚刚守寡的玛丽大姐一见钟情。罗尔斯老爹的妻子正身患重病,很快就死去了。罗尔斯老爹和玛丽大姐结了婚,一场风波骤然平息,史沫特莱家和罗尔斯家也就成了双料亲家。想起这些往事,查尔斯总觉得有点对不起妻子。有一次不知怎么的手头宽裕起来,给妻子买了一块绸子衣料。莎拉用粗糙的手在光滑的绸子上抚摸着,眼里噙着泪,茫然不知所措。
“莎拉,难道你不能对我说声谢谢吗?”查尔斯说。
“多漂亮的料子啊!”莎拉只说了一句,眼泪就籁籁地落了下来。
小艾格尼丝热爱母亲,同情母亲的艰辛和屈辱,她害怕自己将来也会像母亲那样生活,于是时时处处把自己装扮得像个男孩子。她学射击,学骑马,蹦蹦跳跳,跟男孩子们打架,她嘲笑一切女人气的行为,为自己身体的柔弱和缺乏力气而感到羞涩。她认为流露感情就是脆弱,她虽然爱母亲,但很少吻她,她不好意思让别人看见她吻母亲,或者在母亲怀里撒娇。穷人家的孩子没有什么玩具,小艾格尼丝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娃娃,但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整天抱着它,给它做衣服穿。她不喜欢这种小丫头的玩意儿。
艾格尼丝也爱父亲,父亲的歌声和舞姿给她留下了一辈子忘不了的印象,父亲对生活的种种幻想也使她觉得有吸引力。但她也不吻父亲,她记得只吻过父亲两次,其中一次是父亲喝醉了酒的时候,因为她读过一本带图画的书,书里那个小女孩在父亲喝醉了的时候吻了他,父亲从此改悔,再也不喝酒了。
凭着母亲的辛勤劳动,小艾格尼丝在七岁那年终于能够上学读书了。她到离家一英里多的诺布山小学念书。上课的时候,孩子们背课文,学习计算和拼写。艾格尼丝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她总是能够很出色地完成功课。母亲为了让孩子们读书,除了干自己地里的活以外,还到别人家里去干活,整理花园,摘果子,做果酱罐头,给一家人换取食品。才三十出头的母亲,头发稀疏,身体干瘦,脸上已经有了皱纹。
1904年春天,父亲抱着一定要挣下一份家业的决心,带着全家坐火车迁移到科罗拉多州东南部矿业区的特立尼达。特立尼达是一座美丽的小城,它坐落在费希尔山下,周围遍植红松,在城里可以望得到远处白雪皑皑的落基山脉。城里有歌剧院、天主教修道院、犹太教堂,还有很多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和一所外形像城堡的学校。孩子们从荒凉冷落的奥斯古德来到特立尼达漂亮的街道上,高兴得又跳又蹦。特立尼达是维克多美国燃料公司和洛克菲勒的燃料公司的准封地,在这里,繁华确实存在,但只属于居住在城里白色楼房中的有钱人家。矿工大多数是外来人,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地位都等同于农奴,他们每天下了矿井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上来,本地的白人是不做这样的苦工的。
繁华也不属于史沫特莱一家,他们在城外的珀加特利河岸上架起帐篷居住,查尔斯在帐篷外面盖了一间木头小屋作厨房。他和别人一起搞了一个给人装运河砂和砖块的包工组,弄到一匹马和一辆排子车。他很得意,觉得自己时来运转,已经混到了比矿工和运煤杂工稍好一点的地位。每天可以挣到三美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孩子们又可以上学读书了。艾格尼丝每天放学回家,就在家门口盼望劳动了一天骑马归来的父亲。父亲把她抱上马,肩上挂着真刀真枪,像她所羡慕的西部牛仔一样纵马奔驰。这是小艾格尼丝最喜爱的游戏。
父亲自己不识字,对女儿读书也不以为然,他嘲讽道:“读书是花花公子闲得发慌才干的无聊事。”最希望艾格尼丝学到本领的是母亲莎拉。母亲曾读到小学毕业,她在家里最自豪的是会算账。父亲当了运输组的承包人后,常为不会算账而犯难。
“喂,莎拉,你来算算看。”
母亲用围裙擦了擦手,很快就把账算清楚了。只有这时,父亲才会用尊敬的目光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母亲。
母亲希望小艾格尼丝长大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艾格尼丝12岁了,渐渐懂事,肯努力学习,她的成绩超过了班上有钱人家的孩子,总是全班第一。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明显地感觉到穷人孩子和富人孩子之间的差别,感受到富家孩子的盛气凌人的压力。小艾格尼丝穿着褪了色的、母亲手工缝制的粗布衣服去上学,经常受到富家孩子的嘲笑。
一个穿着缀满缎带和花边的连衣裙的女孩问艾格尼丝:
“你家住在什么地方?”
“在铁路外边,珀加特利河对岸。”
在特立尼达,铁道以内是中产阶级的住宅区,铁道以外,珀加特利河岸的山坡上,全是住窝棚、搭帐篷的穷人。
“哎呀,那么脏的地方?”女孩惊讶地叫道,“我爸爸是律师,你爸爸呢?”
小艾格尼丝感到受了侮辱,大声吆喝道:
“我爸爸是运砖的,劲儿可大了,你们谁的爸爸也比不上他。”
艰辛的生活磨练了艾格尼丝的性格,她十分倔强,争强好胜,一旦受了屈辱,就会像父亲那样粗声粗气地吆喝,大胆地挺身反抗。她不仅要保护自己,还要保护妹妹默特尔、弟弟约翰和萨姆。
漫长的冬季十分寒冷,北风夹着雪花透过帐篷的缝隙往里灌。父亲手里有了几个钱,往酒馆里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矿区里到处是煤,可是史沫特莱一家连买煤取暖的钱也没有。小艾格尼丝每天放了学,就背着背囊,带着默特尔、约翰和萨姆沿着铁路线捡拾机车上掉下来的煤块。一列客车呼啸而过,衣着华贵的旅客喝着酒,大声地说笑;孩子们揉着冻僵了的小手,羡慕地望着,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坐上火车去到那未知的远方。
这时候史沫特莱家里增加了一位亲人,就是莎拉的大姐,孩子们的姨母蒂莉。蒂莉姨是一个又漂亮又能干的女人,她在密苏里已经和一个农场主的儿子订了婚,却一直不愿意出嫁。她在附近一个农场里做帮工,自己养活自己,还可以买时髦的衣服。罗尔斯老爹很不赞成。在那个年头,西部的农村妇女是不出去做工的,就算要做,也是做一些别人家里的家务活,否则就会被人看作不正经,找不到好丈夫。罗尔斯老爹的妻子、蒂莉和莎拉的后母玛丽偏偏又是一个不愿意依靠男人的敢说话的女人,对大女儿的做法很支持。一家人常为了这事吵得不可开交。莎拉一家在特立尼达住安稳了,就写了一封信,叫蒂莉到特立尼达来一起生活。
蒂莉到来以后,不愿意跟莎拉一起在家里和地里干活,她选定了洗衣房的工作,在碾压机上工作每周可以挣到7美元,升到浆洗机上就可以拿到11美元了。蒂莉把大部分钱都交给了莎拉,还给艾格尼丝三姐妹买好看的衣服。艾格尼丝后来在《大地的女儿》这部自传文学著作中回忆道:“好多年,我们大部分好看的衣服,都是蒂莉姨用各种方法挣来的钱买的。”艾格尼丝崇拜蒂莉姨,因为她是一个独立的女人,她在家里用不着看妹夫查尔斯的眼色,遇到查尔斯欺侮莎拉,她就挺身而出保护妹妹;查尔斯气得说不出话来,但拿她没有办法。
大约一年以后,有一天艾格尼丝放学回家,父亲正在对蒂莉大叫大嚷。原来蒂莉看到家里怎样精打细算都入不敷出,就当起了女招待。有人告诉查尔斯,说蒂莉为了钱跟男人睡觉。查尔斯觉得受了侮辱,怒不可遏,骂蒂莉是妓女。蒂莉反唇相讥,说查尔斯只知道喝酒,不顾老婆孩子的死活,她干这些事情,全是为了这个家。查尔斯举起一把斧子。蒂莉终于离开了史沫特莱家。
史沫特莱一家在特立尼达艰难度日。一年春天,突然一场暴雨带来了洪水,横扫了他们支帐篷的珀加特利河岸。真是雪上加霜。他们损失了所有的财产,包括全家最值钱的东西,从密苏里州奥斯古德带来的一只钟和一台缝纫机。查尔斯只好到山里和煤矿签合同,搞他当初不愿意干的运煤工作。从这年5月到11月苦干了半年,将要得到工钱的时候,莎拉倾尽所有,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宴请矿上的老板。老板吃完饭,拿出查尔斯签订的合同,说查尔斯六个月的工钱已经一个子儿也没有了。查尔斯不识字,吃了老板的哑巴亏,只好自认倒霉。
这以后,查尔斯到另一个矿业镇特西奥去找工作,莎拉用家里所有的钱在珀加特利河岸租下一间房子,开了一间包伙食的寄宿旅店。可是房租和饭钱收不回来,经营又失败了。而查尔斯在特西奥,酒喝得越来越多,给家里带回来的钱越来越少了。
艾格尼丝已经13岁,为了继续读书,她放了学就到别人家里去干活,把微薄的收入全数交给母亲。小姑娘毕竟年纪太小,摇着别人的孩子睡觉,自己也支撑不住睡着了;别人的孩子哭了,哄着哄着自己也忍不住哭起来。由于饥饿难耐,她把牛奶瓶面上的一层奶油喝了。她被解雇了,在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不敢回家。倒不是怕母亲打,而是怕看母亲那绝望的眼神。
莎拉去给人家当洗衣妇,天不亮就要起床,去洗那堆得像座小山的脏衣服,直洗到晚上8点钟,一天工资只有1美元30美分,只够孩子们吃土豆面糊汤。艾格尼丝放了学就去帮母亲洗衣服。母亲疲惫不堪,人也越来越消瘦,一双手皮包着骨头,青筋暴突,乱蓬蓬的头发随随便便地在脑后绕成一个发髻。莎拉终于病倒了,可是从没想到要请医生,因为医生只给有钱的人看病。小艾格尼丝守在母亲床边,不断地用火把砖头烤热,用毛巾包好,放在母亲的背部和头边。
艾格尼丝无法继续上学了,她退了学到一家烟厂去做工,把烟叶从烟梗上撕下来,卷成雪茄。她跟着烟厂的女工学会了骂人,说粗鲁的话,可是心里仍然想着上学念书。工厂里又潮湿又阴暗,她干得很慢,不久就被解雇了。
查尔斯在德拉瓜签订了运输合同。1907年,也就是艾格尼丝15岁那年,史沫特莱一家移居德拉瓜。这是一个位于路德洛峡谷里的矿业小镇,是维克多美国燃料公司的产业,矿工们在这里受到极端残酷的剥削,他们的生命安全毫无保障,井下经常发生瓦斯爆炸,引起大火,矿主竟不顾矿工死活,下令关闭通风口。因为他们认为,煤炭比矿工的生命更值钱。艾格尼丝经常看到人们用门板抬着死难矿工的尸体从她家门口经过,矿工的孤儿寡妇们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不绝于耳。这种悲惨的情景,在艾格尼丝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终生难以磨灭的印象。矿工们工资很低,领不到现钱,领到的是一种公司内部发行的通货,只能在公司开的镇上惟一的一家商店里购买大大高于市价的生活必需品,在公司开的酒店里喝酒。要是拿这种通货到银行去换美元,就会有很大的亏损。工人们忍无可忍,多次举行罢工。公司的官员对罢工工人毫不留情,地方行政长官动用武装警察进行残酷镇压。罢工浪潮此起彼伏,延续了好几年,最后是1914年轰动全国的路德洛大屠杀:当时国民警卫队袭击了罢工者居住的营地,制造了杀死六个男工人、两个妇女和十一个小孩的大惨剧。
十多年后,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在《大地的女儿》中提到她的父母对待罢工的不同态度:
我记得她(母亲)本能而且毫不犹豫地同情矿工。她仇恨有权有钱的人和矿业公司。那些年来,她已从一个贫穷的农妇变成了不自觉的无产者。但是我父亲就不那么明白,他是一个“生在美国”的美国人,希望能有一天成为老板,他试图和地方长官、营地官员一起对付罢工者,他们是外国人……但是,像我母亲一样,他逐渐知道,做工最多的肯定不是挣钱最多的,看来似乎是有钱人的过错,但究竟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
查尔斯的包工组在矿上干活,他们的食宿由莎拉和孩子们照顾。这时候艾格尼丝已满了15岁了,她身材高大,青春焕发,一头浅金色的头发,一双灰蓝色的大眼睛流露出又天真又倔强的神情。包工组里有个从新墨西哥州来的牧场牛仔爱上了她。他送给她一条金表链,说只要艾格尼丝答应嫁给他,就给她一匹小马、一枝好枪和他在新墨西哥州的牧场的一半。艾格尼丝还太年轻,不知道出嫁是怎么一回事,但一匹马和一枝枪却是她梦寐以求的东西。一天晚上,她的父母把她叫到跟前,对她说:“你还小,婚姻的事你还不懂。”求婚者被拒绝,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德拉瓜。
1908年初,16岁的艾格尼丝头一次有机会独自出远门。一位小学教师鼓励她到新墨西哥州参加一个县的教师资格考试。艾格尼丝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就借了这位小学教师的衬衣和裙子,骑上马去参加考试。她及格了,被派到一所山里的学校任课,每月有40美元的工资。就这样,从1908年到1910年2月,艾格尼丝一直在新墨西哥州东北部科尔法克斯县的拉顿镇教小学。新的工作,新的生活方式,使艾格尼丝感到由衷的欢乐,她终于可以自立,不必害怕像母亲那样成为田里和家里的奴隶了。
1910年2月的一个下雪天,艾格尼丝突然接到了母亲病危的消息,她立即动身回家。医生说,母亲严重营养不良,加上操劳过度,患了肺结核。一个靠吃土豆面糊而拼命干活的女人,不可能不得这种病。母亲只有42岁,可是满脸皱纹,满嘴的牙齿只剩下一颗。艾格尼丝在母亲床前守了三天三夜,紧紧地拥抱着母亲,为过去没有充分地对母亲表露感情而无限内疚。生活的极端贫困和艰辛,妨碍了亲子之情的表达,现在,她要用一颗火热的爱心去温暖母亲的病体,可是这已经太迟了。三天以后,母亲用微弱的声音呼唤着:
“我的女儿,我亲爱的女儿!”在艾格尼丝怀里安详地咽了气。
父亲用枪把母亲的箱子打开,拿了钱,泡在小酒店里不回家。
现在,18岁的艾格尼丝实际上成了一家之主。大姐奈莉已经在两年前出嫁,在母亲去世前两周死于难产。艾格尼丝只好辞去教师的工作,回到家里照料弟弟妹妹16岁的默特尔、14岁的约翰和12岁的萨姆。
艾格尼丝找到了一份按日计算工资的工作,她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用母亲一直收藏着的、蒂莉姨走的时候给的45美元,买了新窗帘和新床单,希望让父亲高兴,留在家里,不料父亲却生了气:
“艾格尼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艾格尼丝只好把钱的来历告诉父亲。
“这个婆娘,竟敢欺骗我,临死还藏着私房钱!”父亲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剩下的钱,跑得不知去向,过了几天,才烂醉如泥地回到家里。
这个家使艾格尼丝失望了。母亲赤着脚弯着腰在贫瘠的土地上,在一无所有的家里操劳了一辈子,受尽了种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早早地离开了人世;而父亲始终相信穷人能够发家致富的美国神话,到头来还是成了愚昧和贫困的牺牲品。艾格尼丝不能像父母那样生活,她要走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不愿意结婚,她要保持自己的人格独立。她知道,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尽量争取多读书,多受教育。她终于硬起心肠离开了家,到丹佛去找蒂莉姨妈。
蒂莉出钱让艾格尼丝到速记短训班学习,学成以后,先后在两家杂志社给主编当秘书。这是艾格尼丝最感兴趣的工作,她极想学会怎样给杂志写稿。可是事与愿违,这两位上了年纪的主编都不约而同地想方设法对年轻的姑娘进行种种骚扰和侵犯。办公室里坐不住了,她要求去当杂志推销员,上街去征求订户。这种抛头露面的工作可不是年轻姑娘干的。为了推销杂志,艾格尼丝经常要坐火车到处跑。在火车上,妇女们都友好地跟她坐在一起交谈,得知她干的工作后,都转移到别的座位上去;男人们却相反,都纷纷凑到她跟前。理由是相同的,大家都认为干这种工作的必定是个不规矩的女人。在那个时代,妇女是不能挣钱养活自己的,男人不会找这样的女人做妻子。
在1911年,艾格尼丝干了半年推销员工作。她一心向往的仍然是上学读书,她有一股不可抑制的冲动:要充分发展自己的聪明才智,要通过学习开拓自己的未来。她大胆地向当时的坦佩师范学校,也就是现在的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提出入学申请,被允许作为旁听生入学,因为她没有中学毕业文凭。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艾格尼丝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她替别人作速记,做过集体宿舍的清洁女工,当过食堂的女招待员,只要能够维持生活和缴纳学费,她什么工作都干。她干得最出色的一项工作是当受学生爱戴的生物化学教授艾里什的实验室助手。
艾格尼丝用尽了最大的力量,还是筹措不到足够的学费。这时候她想到了一个人,这是一个胡子拉茬的、骠悍的牛仔,名叫大巴克。史沫特莱一家在科罗拉多时,他跟艾格尼丝的父亲一起干活,一有空就教小艾格尼丝打枪、骑马、套马,用大折刀玩各种花样。艾格尼丝最喜欢这些男孩子的玩艺。后来在《大地的女儿》中她这样回忆大巴克:
大巴克的记忆对我是很亲切的,我不知道有比他更接近西部精神的男子。他干的一切事都带着一点讽刺意味的幽默;他对拥有的或是他挣来的一切物质的东西都慷慨大度。
一筹莫展的艾格尼丝觉得大巴克是可以帮助她的人,她给当时在克利夫顿铜矿当机修工的大巴克写信。他很快就回了信,给她寄来了钱,答应负责她半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那年夏天,在庆祝国会批准亚利桑那建州的跳舞会上,大巴克和艾格尼丝见了面。大巴克说,他妒忌那些跟她跳舞的人,他爱她,请求她答应嫁给他。艾格尼丝很惊讶,她相信他的诚意,但他已经42岁,对她来说,是叔叔一辈的人;再说,艾格尼丝这辈子不打算结婚,她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大巴克很失望,仍然答应继续供她上学,希望她毕业以后会回心转意。半年以后,他从克利夫顿给艾格尼丝写信,他对求婚彻底绝望了,他要到墨西哥去参加革命。以后艾格尼丝再也没有得到过他的音信。艾格尼丝有一张大巴克的照片,她把它珍藏了一辈子。
坦佩是亚利桑那州铁路和盐河交叉点上的一个安静的小镇,坦佩师范学校里集中了各个阶层的年轻人,学生大部分是附近的摩门族姑娘,也有墨西哥和西班牙裔的青年。艾格尼丝是最贫穷的学生,穷得只有两件连衣裙,但她以自己出众的才华和辩论能力博得了同学们的友好情谊。
艾格尼丝是校刊《师范生》的固定撰稿人,1912年3月,又当选为总编辑,经常在校刊上发表社论和短篇小说。她在她的第一篇社论里,要求她的同学们“受了教育要更好地理解那些境况不如自己的人们”;短篇小说《罗曼史》写一个母亲向她的孩子们叙述她如何克服种族偏见,嫁给一个印第安人。小说发表以后,艾格尼丝公开承认了自己的印第安血统,叫大家用一个印第安名字称呼她:阿雅呼·史沫特莱。在校刊上,艾格尼丝初露锋芒,充分表现了自己的思辨能力和文学才能,她自信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记者和作家,她要用自己的笔杆和心灵,为生活在黑暗中、生活在远离知识的地方的人们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