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帝是爱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翰福音》十11)
古以色列人信仰的上帝是一位威严、公义的上帝。他赏善罚恶,嫉恶如仇。《旧约圣经》的一些作者为了强调上帝的公义,不惜把他描述成一位易怒,甚至“杀人”的上帝。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作恶的人感到畏惧。其实他们也相信上帝是仁慈的,他对罪人的惩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人们悔改,他就会收回自己的义怒,以彰显他的慈爱。这种信仰随着民族危机的加重而日渐成熟。公元前8世纪下半叶,北国以色列政局动荡,从公元前743—前722年,仅仅20年间,就有4个国王被谋杀,有一个国王在位仅仅一个月。政局的动荡反映在社会上则是士风日下,道德败坏;反映在宗教上则是敬拜偶像,背离《西奈盟约》。这期间亚述帝国向西扩张,意在占领巴勒斯坦,以色列国强敌压境,国难当头,人心惶惶,于是,先知何西阿(欧瑟亚)挺身而出宣布上帝的启示。他一方面痛责以色列人背离上帝导致宗教腐败、政治混乱、道德沦丧,预言上帝将严厉惩罚他们;一方面为了不致使以色列人绝望而强调上帝的仁慈,深愿以色列人悔改并答应使他们复兴。为此,何西阿用两个比喻来象征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关系。一个比喻是婚姻关系,把上帝比作丈夫,把以色列人比作不贞的妻子,妻子改过自新就会得到丈夫的原谅。另一个比喻是父子感情,上帝是慈父,以色列人是逆子,儿子虽然不肖,父亲的慈爱却是伟大的,他耐心地“用慈绳爱索牵引”以色列人。何西阿的这种思想对后来的先知们影响很大,经过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等先知们的阐述与发展,仁慈就逐渐成为上帝的主要特性,而且成为弥赛亚恩许的信仰基础。到公元1世纪上半叶,终于成熟为耶稣所主张的“上帝是爱”的神学思想。
“上帝是爱”是耶稣对一千多年来以色列人宗教信仰的总结,是理解上帝、理解上帝和人类及人类历史之间的关系的基础,是耶稣全部活动的依据。上帝在创造天地万物时就已经暗示了他对人类的至爱,愿意与人类分享他创造的一切(《创世纪》一27~29)。后来,上帝在万国万民中拣选了以色列人作为自己启示的领受者与表明者,并与他们订立盟约。然而,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是全人类的上帝,他不仅爱以色列人,同时也爱世上所有的人和一切受造物。上帝当然爱义人,但他也爱罪人,而且他对人类的至爱特别彰显在罪人身上。耶稣把上帝形象化为一位慈爱的父亲。他曾讲过一个浪子回头的比喻:
从前有一位慈祥的老人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大儿子勤劳顺从,小儿子则好吃懒做。一天,小儿子对父亲说:“爸爸,我想和您分家,请把我应得的那份家产分给我吧!”父亲见他态度坚决,就把他应得的产业分给了他。过了不久,小儿子把他的全部产业变卖,带着现钱离开老家到外地去住。他在那里花天酒地、任意挥霍,很快就把钱花光了,只好给人家去放猪,经常饥饿难忍,恨不得拿猪食来充饥。一天,他痛苦地思索:“我在这里放猪,饿得要死。我父亲那里有很多雇工和粮食,我不能在这里等死。我要回到父亲那里去,对他说:‘爸爸,我做错了事,得罪了天,也得罪了您。我不配做您的儿子。请把我当一名雇工留下来吧!’”主意已定,小儿子便动身回老家去。父亲远远地看见小儿子衣衫褴褛踉踉跄跄地走回来,立刻明白了一切,就动了慈心,迎上前去。小儿子看见父亲,就跑过去跪在父亲面前泪流满面地说:“爸爸,我做错了事,得罪了天,也得罪了您,我不配作您的儿子……”父亲不等他把话说完就不顾一切地搂住他的脖子连连与他亲嘴,并吩咐仆人说:“赶快去把上好的衣服拿来给他穿上,拿戒指来给他戴上,拿鞋子来给他穿上;再去把那头肥牛犊宰了,让我们为他的归来高高兴兴地庆祝一番。”正当他们唱歌跳舞地庆祝的时候,大儿子从地里干完活回来了,还没有走到家就听见家里一片欢乐声,就问一个仆人家里发生了什么事。那仆人告诉他说:“您弟弟回来了。老主人因为他平平安安地回来就宰了肥牛犊来欢迎他。”大儿子早就听说过弟弟在外面的所作所为,见父亲竟这样欢迎他,不禁大为生气,不肯进家里去。父亲出来劝他,大儿子对父亲说:“爸爸,我服侍您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不听您的话,可是您并没有给我一只小羊羔让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欢乐欢乐。您这个儿子在外面寻欢作乐,花光了您给他的全部财产,您倒宰了肥牛犊来欢迎他!”父亲温和地说:“孩子,你经常和我在一起,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而你这个弟弟虽然做错过事,但是他现在悔悟了,就像死而复活、失而又得一样。所以我们理当为他庆祝啊!”
耶稣还讲过一个著名的比喻:
有一个牧羊人养着100只羊。一天晚上,他把羊赶进圈里去,一边赶一边数:“……97,98,99——少了一只!”他赶快把圈门关好,动身去寻找那只丢失的羊。他不顾天色昏暗、山荒路险,高声呼唤,四下寻找,最后终于找到了那只小羊,就跑上前去把它抱起来扛在肩上回家去,然后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邻居们,请他们与他共享寻回羊羔的快乐。耶稣告诉人们说:
“你们中间有谁丢失了羊不是这样做呢!罪人好比迷路的羊,一个罪人能够悔改,我们的天父也会这样为他高兴庆祝的!”
耶稣进一步指出:“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段话把“上帝是爱”的启示发挥到了顶峰,成为福音的核心。为了挽救世人,天父把自己的独生子派到世界上来,而且明明知道他来到世上将遭拒绝、受苦难、被杀害。他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爱。还有什么比这更伟大呢!
上帝是爱,人生活在爱里面就是生活在上帝里面,上帝也生活在里面,成为人们彼此相爱的源泉与力量,这样,天国就实现在人间了。因此,耶稣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这就是他为了体现“上帝是爱”的信仰、建立地上天国的道路。
2. 对《律法》的新解释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五17)
论守安息
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二27)
有一个安息日,耶稣和门徒路过一块麦田,门徒饿了,就顺手掐了一些麦穗搓着吃。这事被法利赛人看见了,就指责耶稣说:“你看,你的门徒做了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因为按照《律法》,犹太人可以在邻舍的麦田里掐麦穗吃,但安息日例外(《申命记》二十三24~25)。在这些法利赛人看来,耶稣的门徒这样做是违犯关于守安息的诫命。
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他们的指责,却反问道:
“你们没有读过《撒母耳记》吗?那书上有一段记载说:我们的祖先大卫逃避扫罗的迫害时,逃到挪伯①,饥饿难忍,就去见大祭司亚比亚他(厄贝雅塔尔)②,向他讨食物吃。亚比亚他回答说:‘我手里没有普通的饼,只有刚从祭坛上换下来的供饼。这饼是圣饼,是不准俗人吃的。’《利未记》二十五5~9)但是,大卫不但自己吃了供饼,而且还给跟从他的人吃。你们认为大卫做错了吗?我告诉你们,我们应该守安息日,但是,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而不是人为安息日设立的。你们为什么要让人作《律法》的奴隶,把他们不能负担的重轭强加在他们脖子上呢!”
①挪伯:在耶路撒冷以北的便雅悯支派境内。约公元前1050年,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战败,上帝的约柜被非利士人掠走,示罗的圣所被毁,祭司们遂将圣所迁往挪伯。
②按《撒母耳记》二十一、二十二章中的有关记述,当时的大祭司是亚希米勒(阿希默肋客)。亚比亚他是亚希米勒的儿子,大卫在位期间任大祭司。
接着,耶稣向在场的人们大声宣布说:
“你们这些劳苦担重担的人哪,都到我这里来吧,我将使你们得到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应当负我的轭,跟着我学,就必然得着心灵的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马太福音》十一28~30,十二1~8;《马可福音》二23~28;《路加福音》六1~5)
有一次,耶稣到一个犹太人会堂里去守安息。那里有一个病人,非常可怜,他的一只手肌肉萎缩,瘦骨嶙峋,快要枯干了。这时,有人向耶稣提出了一个挑衅的问题:“安息日可以治病吗?”
耶稣回答说:
“你们这些铁石心肠的人哪,难道你们没有读过先知何西阿的话吗?他代表上帝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他不是不要求我们献祭,而是说怜悯比献祭更重要。守安息也是如此。因为我们的上帝是慈爱的怜悯人的父,他喜爱怜悯胜于祭祀。请问,你们当中有哪一个,他仅有的一个羊在安息日掉进深坑里,他却因守安息而不去把羊拉上来呢?何况人比羊贵重多了。”
耶稣让那个病人站在人们中间,反问法利赛人说:
“在安息日做好事和做坏事、救人和害人,你们说哪一样可以做呢?”
人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回答。
耶稣既为他们心地刚硬、毫无同情心而生气,又为他们顽固自义而难过。过了一会儿,耶稣对那病人说:
“伸出手来!”
那人把手一伸,手就复原了。(《马太福音》十二9~14;《马可福音》三1~6;《路加福音》六6~11)。
论“传统”
有些从耶路撒冷来的法利赛人和犹太经学家看见耶稣的门徒中有人不洗手就吃饭,认为这是一件不合犹太人传统的事。按照犹太人的口头传统,饭前必须洗手。“洗手”不但是为了清洁卫生,而且是一种取洁的宗教礼仪。没有洗的手称为“俗手”,用“俗手”吃饭就是不洁。这种规定不是出自《摩西律法》,而是一种“古人的传统”。这些“古人的传统”都是为了确保人们遵守《律法》而制定的清规戒律,法利赛人和犹太经学家特别注重这些传统,甚至认为遵守“传统”比遵守《律法》还重要。所以他们指责耶稣说:
“你的门徒为什么不遵守古人的传统而用俗手吃饭呢,难道你没有教导过他们吗?”
耶稣回答说:
“传统是应该遵守的,但上帝的诫命比传统更重要!你们为什么只强调古人的传统而违背上帝的诫命呢?上帝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出埃及记》二十12;《利未记》二十9;《申命记》二十七16)你们却用‘传统’为不孝敬父母的人开脱,认为只要他们说已经把应该供养父母的钱和物献给了上帝,他们就没有罪了,你们也就承认他们不孝敬父母是合法的了。这种传统难道不是废弃了上帝的诫命吗?你们这些伪君子啊,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预言放到你们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说:‘这些子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把人订的规条当做真道去教导人,所以敬拜我也是表面的,虚假的。’”(《以赛亚书》二十九13)
耶稣又转向群众说:
“你们要记住,古人的传统说,用俗手吃饭可以使人不洁净,不过,进到口里的东西不能使人污秽,只有从口里出来的东西才能使人污秽。因为一切进到口里的东西只是进到肚子里去,然后就排泄到厕所里去了。但是那些从口里出来的都是出自内心,从内心发出来的恶念、淫乱、偷盗、凶杀、奸淫、贪吝、邪恶、诡诈、放荡、嫉妒、诽谤、骄傲、愚妄等等一切事,才是能够使人不洁净的。所以,用俗手吃饭并不能污秽人。他们只注意进到口里的东西,却不管从口里出来的东西,就好比瞎子给人领路一样,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会掉进坑里去。”(《马太福音》十五1~20;《马可福音》七1~23)
论《律法》
耶稣是一位虔诚的犹太教徒,对于《摩西律法》当然是谨遵奉行的。他曾十分严肃地指出:“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不!我不仅不废掉它们,而且要完成它们。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即便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会废去,而且全部都要完成。”(《马太福音》五17~18)可见耶稣是十分尊重《旧约律法》的。但是,耶稣却认为《旧约律法》的重点在于约束人的行为,即惩罚人于犯罪之后,再加上后人为《旧约律法》作了许多诠释,给它加上了人为的桎梏,结果是导致人们舍本逐末,甚至歪曲或违背了《律法》的原意。因此,在如何理解与遵行《旧约律法》的问题上,耶稣与法利赛派发生了严重的分歧。耶稣主张,真正遵守《律法》应该注重行为的动机,使行为受《律法》的内外双重制约,强调严格的自律与心灵的纯洁,约束人于犯罪之前。对此,耶稣曾发表过一些极其精辟的论述:
他曾说:
“你们知道《律法》上告诫人们说:‘不可杀人,杀人的必被判罪。’
(《出埃及记》二十13)可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都必被判罪,咒骂弟兄的也要受审判。因为忿怒能产生仇恨,仇恨又可能产生凶杀。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如果想起你的弟兄对你有意见,就应当把祭品放在祭坛前,先去与他和解,然后再回来献祭。彼此和睦就能避免杀人犯罪了。
“你们知道《律法》上告诫人们说:‘不可奸淫。’(《出埃及记》二十14)可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心里就已经犯了奸淫罪了。所以,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来丢掉,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强如全身进到地狱去。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申命记》二十四1)可是我告诉你们:不可休妻。因为当初上帝创造世界的时候是造男造女。经上记着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两人成为一体,夫妻不再是两个人。这是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将他们分开。’所以,休妻不符合上帝规定的男女纯正结合的婚姻原则。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为她不贞,便是促使她犯奸淫罪;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也算是犯奸淫罪;同样,休了妻子另娶的也是犯奸淫罪。休妻是再婚的根源,并是导致一方或双方犯罪的根源。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不可背弃誓约,向主许的愿都要偿还。”
(《利未记》十九12;《民数记》三十2;《申命记》二十三23)可是我告诉你们:不要发誓,不要指着天发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不要指着地发誓,因为地是上帝的脚凳;不要指着耶路撒冷发誓,因为它是大君的京城;也不要指着自己的头发发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你们说话应当实事求是,要讲真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这样就没有发誓的必要了。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二十一24;《利未记》二十四20;《申命记》十九21)可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以恶报恶,要以善胜恶。有人打你的右脸,把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有人想拿你的内衣,就连外衣也让他拿去;有人强迫你陪他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二里路;有人向你要东西,你就给他;有人向你借钱,你就借给他。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利未记》十九18)可是我告诉你们:应当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人祷告,好叫他们回心转意,成为天父的儿女。因为上帝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如果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夸赞的呢,罪人不也是这样做吗?如果你们只向自己的弟兄问好,有什么特别的呢,异教徒不也是这样做吗?上帝喜欢他的儿女不自私,能宽容,能以德报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彰显上帝的爱。上帝是全善全美的,所以人也应当尽力使自己完善。”(《马太福音》五17~48)
3. 天国在人们心里
愿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六10)
《旧约圣经》的作者曾多次向以色列人宣告说,上帝要亲自作以色列人的王并统治全世界。所以,以色列人期望着有一天上帝会为人类建立一个和平、公义的世界,这是个永恒的世界、博爱的世界。然而,在整个旧约时代,天国都没有全部实现。
施洗约翰和耶稣在传教活动的开始提出了同样的信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耶稣曾在其著名的《主祷文》《天主经》中郑重地宣传说:“愿父的国降临;愿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六10)
有一次,法利赛人问耶稣天国什么时候来到,耶稣回答说:“天国来到是眼睛看不见的。人不能说:‘看哪,在这里。’或说:‘看哪,在那里。’因为天国就在你们的心里。”(《路加福音》十七20~21)。
在耶稣看来,天国是上帝的旨意在人类社会中的贯彻执行,是上帝的计划在人类历史中的实现。历史是发展的,人心是变化的,天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某个历史时期,由于人的顺从,天国在某种程度上以某种形式实现了;而在另一个历史时期,由于人的背离,天国在某种程度上以某种形式倒退了。实现与倒退的关键在于人是否悔改接受上帝,让上帝主宰自己的生活。天国降临的标准是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的程度。所以,天国既是一种期望,又是一种现实;既是看不见的抽象存在,又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地点的客观实体;既存在于这世界上,又不属于这世界。耶稣深信,由于他和施洗约翰的努力,许多人已经悔改接受了上帝,天国已经开始降临了,只要继续努力,天国肯定会全部降临。
4. 天国是一个没有贫富差别的社会
你若愿意做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马太福音》十九21)
耶稣生活的时代,犹太人由于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在经济生活方面形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大多数犹太平民都生活在贫困之中。由于生活贫困就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耶稣出身木匠,属于社会下层阶级,十分了解贫穷人的痛苦。他怀着对穷人和受压迫者的无限同情提出了消除贫富差别的社会理想。这种社会理想是以对上帝的理解为基础的。耶稣认为上帝是仁慈的天父,他特别眷顾生活困难的穷人和受压迫者。因此,他曾代表上帝许诺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你们的;
你们饥饿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饱足;
你们哀哭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喜笑……”(《路加福音》六20~21)
有一天,一个青年财主来见耶稣,问道:
“老师,我应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到永生?”
“你如果想得到永生,就应该遵守上帝的诫命。”耶稣回答。
“遵守哪些诫命呢?”青年财主又问。
“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当爱人如己。”耶稣回答。
“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他又问。
耶稣见他颇有诚意,很喜欢他,就恳切地对他说:
“如果你想要完全,还应该去变卖你所有的财产,把钱分给穷人,然后来跟随我。”
那青年财主听了这话,用手搔着头发,呆呆地一言不发。
耶稣知道他舍不了养尊处优的世俗生活,便开导他说:
“年轻人,《律法》上明明地写着‘当爱人如己’,这一点你做到了吗?看,你周围有多少弟兄缺吃少穿,饥寒交迫,无家可归。他们都和你一样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你住的是舒适的房屋,穿的是华丽的衣服,吃的是牛犊羊羔,竟不愿意把多余的钱财拿出来帮助他们。你怎么能说一切诫命都遵守了呢!”
那青年财主听完耶稣的话,呆了半晌,低着头忧忧愁愁地走了。
耶稣对他又可怜又可惜,不禁感慨地对门徒们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有钱的人进天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有钱人进天国还容易呢!”
耶稣并不认为有钱的人全都是坏人,但他认为追求天国和追求钱财是互不相容的,很难设想一个肯把自己的财富与穷人分享的人会以不正当的手段去聚敛财富。
耶稣讲过一个比喻:
“有一个财主,穿的是上好的紫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吃喝宴乐。又有一个乞丐,名叫拉撒路,贫病交加,满身生疮,被人放在那财主的门口为要得到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残羹剩饭。后来,乞丐拉撒路死了,被天使送到亚伯拉罕的怀里;那财主也死了,而且被他的亲属厚葬了,但他的灵魂却被送到阴间去受苦。财主抬头远远地看见亚伯拉罕和他怀里的拉撒路,就大声喊叫说:‘我祖亚伯拉罕啊,求你打发拉撒路来用手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吧,我在这火焰里被烘烤得难受死了。’亚伯拉罕回答他说:‘孩子,你应该回想一下你生前享过的福和拉撒路所受的苦。现在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却要在那里受苦了。’财主说:‘既然这样,我还有五个兄弟活在世上,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家里去把这些事告诉他们,给他们作见证警告他们,指示他们该怎么做,免得死后也到这地方来受苦。’亚伯拉罕说:‘他们自有《律法》和《先知》可以听从,何必叫拉撒路去说呢!’财主说:‘不,我祖亚伯拉罕,如果有人从死里复活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然悔改听从他的话。’亚伯拉罕说:‘如果他们连摩西和先知的话都不听,就算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去作见证,他们也是不听劝告的。’”(《路加福音》十六19~31)
耶稣讲这个比喻的时候,并没有说这个财主生前做过什么坏事,他之所以在阴间受苦只不过是因为他生前不肯与穷人共享他的财富。可见耶稣的用意是在警告那些富而不仁的人,劝告他们丢下今世的财产去追求天国的公义,因为天国里没有富人的容身之地。为此,耶稣又指出:
“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
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
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路加福音》六24~25)
那么,有钱人能够进天国吗?
耶稣的回答是:“对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但对上帝来说,则凡事都能。”
(《马太福音》十九26)这就是说,有钱人进天国要靠上帝的“神迹”,这“神迹”就是有钱人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而专心追求天国和公义。因此,耶稣劝告人们对财物采取超然的态度。他说:
“一个人不能同时服侍两个主人,他若不是恨这一个爱那一个,就是忠于这一个轻视那一个。你们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金钱。”(《马太福音》六24)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因为地上有虫蛀,会生锈,又会有盗贼来抢、来偷。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虫蛀,不会生锈,也没有盗贼。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马太福音》六19~21)
这就是说,有钱人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与穷人共享,就能“积攒财宝在天上”,就能进天国,这就是“神迹。”
人不去追求财富,生活怎么办?
耶稣又说:“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也不要为身体忧虑穿什么。难道生命不比食物重要吗?身体不比衣服重要吗?你们看天空的飞鸟,它们不撒种,不收割,也不贮藏粮食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们,难道你们不比飞鸟更贵重吗?你们有谁能用忧虑使自己的寿命延长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试想田野里的百合花是怎样生长的,它不劳苦,也不纺织。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最荣华的时候所穿的衣服也比不上这花中的一朵。野地里的花草今天还在,明天就可能被丢进炉子里烧掉,上帝还这样照料它们,何况人呢!所以,你们不要为吃的、喝的、穿的忧虑,更不要把这些东西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你们所需用的一切,天父是知道的。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你们所需要的一切就会都赐给你们了。”(《马太福音》六25~33)
为此,耶稣讲过一个比喻:
“有一个财主的田地获得了丰收。他想:‘我的粮食太多了,已经没有地方贮藏了。怎么办呢?干脆我拆掉现有的仓房另建造一座更大的,把我所有的粮食和货物都收藏在里头。那样,我就可以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啊,你有这么多好东西,足够你享用好多年,只管舒舒服服地吃喝玩乐吧!’但是,上帝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啊,今夜我就要取走你的灵魂。你所准备的这一切要归谁呢?’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为自己积攒财物,在上帝面前却不富足的,都是这样。”(《路加福音》十二16~21)
耶稣用飞鸟和野花作比喻,劝人们不要为生活忧虑,并不是要求人们饱食终日不去从事生产劳动,而是指出追求天国与追求财富的辩证关系。他相信,只要人们首先追求天国和公义,那么,大家共同创造的社会财富就会公平合理地归大家共同分享,人们的衣食住行自然就不成问题了。可惜的是,人们不懂得这个道理,也不愿与别人共享社会财富。一旦人们懂得了这个道理而且都去身体力行,这就成了“神迹”。对此,耶稣进一步解释说:
“到最后审判的日子,人子将在他的荣耀里带着众天使降临,坐在他的宝座上,世上的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受审判。他将按照各人所行的把人分开,好像牧羊人把绵羊、山羊分开一样:把绵羊安置在右边,把山羊安置在左边。人子要对右边的人说:‘你们是蒙我父赐福的,可以来承受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照料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望我。’义人们问他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看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看见你作客旅留你住,看见你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看见你病了或在监里而来照料、探望过你呢?’人子要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的一个最卑微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我的身上了。’人子转过身来对左边的人说:‘你们这些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到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我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你们不来照料我;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他们要问:‘主啊,我们什么时候看见你饿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体、病了或在监里而不理睬你、不服侍你呢?’人子要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的弟兄中最卑微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二十五31~45)
耶稣深信,经过他的努力,人们会在上帝与金钱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时,一个没有贫富差别的社会——天国就会实现了。
5. 天国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弟兄中的一个。(《马太福音》十八10)在耶稣生活的时代,犹太人由于宗教传统、家世、谱系、政治、财产、教育、事业、道德等因素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一些不平等的社会阶层。宗教贵族和世俗贵族不仅控制了大部分社会财富,而且享有各种社会特权,而广大平民百姓不仅不占有或只占有极少的一点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而且在社会上也处于无权地位;至于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流民、乞丐、娼妓、残废人、奴仆等,则挣扎在死亡线上,连起码的做人的尊严都遭到了粗暴的践踏。针对这种极不合理的社会结构,耶稣提出了“等贵贱”的社会理想作为其天国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希望用这项原则改组社会结构。
基于上帝是全人类的天父这一基本概念,耶稣认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因此,人没有贵贱尊卑之分,人都是平等的。人的最根本的价值就在于他是一个“人”,是上帝的儿女。在这方面,穷人、富人、平民、贵族全都是一样的。耶稣特别关心穷人和受压迫者,纯粹是出于爱心与同情。耶稣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大声疾呼:“你们要小心,不要轻视这些小弟兄中的一个。”(《马太福音》十八10)他谆谆地告诫人们,只要帮助了任何一个最卑微的弟兄,也就是帮助了他。他还讲比喻说:“两只麻雀不是卖一个大钱么?但你们的父若不许可,一只也不会掉在地上……所以不要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呢!”(《马太福音》十29~31)这些“卑微的”小弟兄之所以受到上帝的关怀,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社会地位,而是因为他们是“人”,是上帝的儿女。
当时犹太人在社交中等级界线非常分明,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社会集团之间都有一条看不见的鸿沟。这是不平等社会的特征。同席共餐就是一个最明显的缩影。共餐具有社会等级、经济地位、教育程度、政治立场、民族成分等方面的强烈排他性。人们一般只能与具有相同身份的人同席共餐。如果“上等人”与“下等人”同席,轻者遭人非议,重者就有可能被本阶层、集团的人抛弃。同席共餐当时是,现在仍然是维系人际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正如李·爱德华·克罗辛斯基(LeeEdwardKlosinski)指出的那样:“分享食物是一种交易,它涉及到一系列相互间的义务,而且创造了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复杂联系。食物还具有象征这些关系、划定群众界线的能力……食物交换对人们的相互作用来说是很基本的。在食物交换中,隐含着一系列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这些交易涉及到在社会相互作用、相互关系和义务之环境中的诸多个人。食物交换也能够作为人们相互作用的象征。吃喝是一种象征着情感和关系的行为,它沟通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和力量,表①明了群体身份的界线……”被排斥的“下等人”对这种不平等的社会体制自然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报复,用暴力革命打倒“上等人”,把他们变成新的“下等人”,自己成为新的“上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一种是梦想通过上帝的公义统治建立一个没有任何等级差别的绝对平等的社会。耶稣属于后者。他出身木匠,工匠阶层属于下层社会,但在下层社会中又高于苦力、乞丐、妓女、罪人。他受“上等人”歧视,又受“下等人”羡慕。他对这个不平等的社会深恶痛绝,并以实际行动向它宣战。他蔑视社会舆论(当然是“上等人”的舆论)的谴责(指责他是个贪吃好酒之徒,与妓女、罪人为伍),公然与罪人、税吏、妓女、乞丐、游民同席共餐,向人们展示他要建立一个人人绝对平等的社会的理想。
①转引自约翰·克罗桑《耶稣传》,第91页。
耶稣经常用小孩子来代表没有社会地位的“小弟兄”,不仅是因为小孩子在当时像穷人和受压迫者一样不为社会重视,而且因为小孩子心地淳朴、善良、谦卑、坦诚、无私,正如耶稣所祝福的那样:“虚心的人有福了……怜恤人的人有福了……清心的人有福了……”
有一次,有人要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去求他祝福,门徒认为他们不应该用这些小事来打扰耶稣,不许他们到耶稣跟前去。耶稣看见了,很不以为然地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国属于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马可福音》十13~16;《马太福音》十九13~15;《路加福音》十八15~17)
又有一次,门徒问耶稣说:“老师,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叫过一个小孩子来站在他们当中,对门徒说:“如果你们不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就肯定不能进天国。所以,凡像小孩子一样谦卑的人,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凡因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十八1~5)
耶稣的话明确无误地指出:天国属于那些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因为具有“赤子之心”的人都不会有社会地位贵贱高低的概念,不会尔虞我诈地去争夺名利、互相倾轧、追求特权。
耶稣关于消除社会地位贵贱差别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为广大穷人与受压迫者争取人权。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穷人或受压迫者就有资格进天国。耶稣在这里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重要条件——必须“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同样,耶稣也并不是对社会上层人士一律采取排斥的态度,条件也是他们必须转变成小孩子那样具有“赤子之心”。这项条件或要求,对广大下层人民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他们失掉的是屈辱和痛苦。得到的却是做“人”的尊严;但对社会上层人士来说却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要求他们主动抛弃自己的权势、地位、财产、荣誉、特权等,变成一个他们一向轻视的所谓
“下等人”,这当然是他们难以接受的。尽管这样,耶稣仍然坚持苦口婆心地诱导、劝勉、争取他们,不轻易地放弃他们,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也是“人”。
耶稣的这种社会理想,门徒们当时并不十分理解。他们中间曾经为地位问题而发生争论。一次是在迦百农,耶稣在路上听见门徒们争论他们中间谁的地位应当最高,就问他们说:
“你们争论什么?”
门徒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响。
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
“你们中间谁想当最大的,谁就该做最小的,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九33~35)
另一次是在耶稣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雅各、约翰的母亲(也就是耶稣的姨母)带着他俩来向耶稣请求一件事。
“你们想要什么?”
雅各、约翰没有作声,他们的母亲替他们请求说:“求你答应我让我这两个儿子在你的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耶稣见连他最亲密的两个门徒都不理解自己的理想与使命,不禁有些伤感地对他们说:
“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
“我们能!”雅各、约翰同声回答说。
耶稣语重心长地说:
“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给的,乃是我父给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其他十个门徒听了雅各、约翰的请求,都非常生气。耶稣就开导他们说:
“在世俗的王国里,有君王统治人民,由大臣管理百姓。但你们却不是这样的。谁想在你们中间成为最大的,谁就应当做最小的;谁想在你们中间做首领,谁就应当做你们的仆人。因为凡抬高自己的,必被降卑;凡自己谦卑的,必被抬高。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许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二十20~28;二十三11~12;《路加福音》二十二24~26)
为了以身作则,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自像仆人那样为门徒们洗脚。耶稣以实际行动打破了世俗传统的贵贱尊卑的界限,为后人树立了光辉典范。
耶稣对妇女的关怀与同情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那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穷人一样,属于被忽视的阶层。即使在上层社会里,妇女也根本没有公开活动的权利。她们既不能作经学家的学生,也不能作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奋锐党的成员;即使在艾赛尼派社团里妇女也没有发言权。这是犹太社会的传统。《利未记》十二章中规定:“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这分明是轻视妇女。犹太男人在早祷时经常说:“宇宙的君王,我的主,我的上帝啊!你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你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女人。”犹太人还有一句话说:“宁可把律法书拿去烧掉,也不能将它交给女人。”①20世纪初,在埃及发现了公元前1年6月18日某人写的一封纸草信,其中说:“……如果你生下了孩子是一个儿子的话,就让他活下去,如果是女孩,就把她抛掉……”②可见歧视妇女是当时地中海世界的普遍现象。耶稣却挺身而出,主张妇女和男人具有同等的“人”的价值。他关心妇女,毫不歧视她们;正确地评价她们的善行(《马可福音》十二14~44;《路加福音》二十一1~4),热心地为她们治病,安慰她们,把她们当做自己的母亲、姐妹一般(《马可福音》三34~35);收留她们做自己的朋友和门徒(《马可福音》十五40~41,《路加福音》八1~3,十38~42);他毫无顾虑地向娼妓表示怜悯与同情,赦免她们的罪,接受她们的谢意,和她们做朋友(《路加福音》七36~50;《约翰福音》八1~11)。这一切的出发点,就是妇女也是上帝的儿女,也是“人”。
①转引自钟志邦《中文经注释--马可福音》,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1,第306页。
②转引自约翰·克罗桑《耶稣传》,第84页。
总之,耶稣理想的天国是一个没有贵贱尊卑之分的社会,是人人平等、人人都受到爱护与尊重的社会。他希望用“人”的神圣价值观取代世俗的权势价值观,重新组织社会结构。
6. 天国是一个彼此相爱的社会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十三34)
耶稣认为用“均贫富”、“等贵贱”的办法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理想的天国,必须有一个稳固的思想基础——博爱,这就是耶稣传教的核心目的。
有一次,一个律法师要试探耶稣,问他说:“先生,《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最重要?”
耶稣回答说: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最重要的,还有一条和这一条差不多的重要,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书》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二十二34~40;《马可福音》十二28~34)
耶稣认为“爱人如己”就是“尽心尽意爱上帝”的具体实践。要做到“爱人如己”首先必须自我完善。自我完善的第一步就是要严以律己。所以他主张:犯罪的事不但不能做,而且连想也不能想。向弟兄动怒就是在心里犯了杀人罪;看见妇女动淫念,就是在心里犯了奸淫罪。他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下地狱。”(《马太福音》五21~22,28~30,十八8~9;《马可福音》九43~47)耶稣说这话并不是要求人们犯了罪就真的去剜眼砍手,而是用这种形象比喻来形容自我要求的严格。
人做到了“严以律己”,然后才能“宽以待人”。他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七1~5;《路加福音》六37~42)
耶稣在要求人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之后,进一步指出正确对待别人的思想基础是宽恕。
有一次,彼得问耶稣说:
“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我告诉你,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回答说。(《马太福音》十八21~22)
这里说的“七十个七次”就是要永远宽恕的意思。所以耶稣又说:
“你们饶恕了别人,才能得到上帝的饶恕;你们不饶恕别人,就必然得不到上帝的饶恕。”(《路加福音》六37)为此,耶稣讲了一个比喻:
“有一个国王和他的仆人算账。有一个仆人欠国王1000两银子没有办法偿还。国王下令叫人把他的妻子儿女以及现有的全部财产都卖掉用来还债。那仆人跪下痛哭流涕地恳求说:‘主啊,宽容我一个期限吧,我会还清的。’国王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去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一个欠他10两银子的同伴,就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咙,说:‘赶快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那同伴央求他说:‘宽容我几天吧,我一定还给你!’他却一天也不宽容,反而把那同伴送去关在监狱里,直到他还清了债。其他仆人知道了这件事,都非常气愤,便向国王报告了这一切。国王大怒,差人把那个仆人叫了来,对他说:‘你这个可恶的奴才!你欠我1000两银子无法偿还,你求我,我就把你欠的债全都免了。你的同伴只欠你十两银子,难道你不应该像我可怜你那样宽容他吗!’于是,国王下令送他去服刑,直到他把债务全部还清。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宽恕你们的弟兄,上帝也要这样对待你们了。”(《马太福音》十八23~35)
这里所讲的宽恕更多地是指对别人的缺点、错误、罪过要采取宽容谅解的态度。
税吏马太蒙召跟从了耶稣以后,在家里摆设宴席招待耶稣及其门徒,马太的许多当税吏的朋友也来参加宴席。法利赛人和经学家看见了这件事,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老师为什么和税吏、罪人一起吃饭呢!”
耶稣知道了,就回答说:
“我来本不是召唤义人悔改,而是为了召唤罪人悔改。因为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难道医生应该远离他的病人吗?先知何西阿曾经传达上帝的声音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你们好好地想想这句话的意思吧。”(《马太福音》九9~13)
当时,法利赛人和经学家们都认为税吏和一切不懂得或不严守《律法》及传统礼仪的人都是不可宽恕的罪人。耶稣却认为这些人不是真正的罪人,不应该嫌弃他们;退一步讲,即使他们是真正的罪人,也不应该对他们采取放弃的态度,而应该积极地接近他们,关心他们,召唤他们悔改,这样才能彰显上帝的慈爱。
有一次,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耶稣高兴地去了。按照犹太人当时的习俗,客人一到,主人要同他亲嘴表示亲热,还要吩咐仆人打水给客人洗脚以表示尊敬。但是,耶稣来到以后,西门竟不与他亲嘴,也不给他洗脚,这分明是一种故意的冷落。耶稣心里明白,但也不说破。正吃饭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女人(犹太人家的门是开着的,外人也可以随便进来)。这女人是本城有名的荡妇,是法利赛人最看不起的“罪人”。她听过耶稣的教诲,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一天,她听说耶稣在西门家里做客,就去买了一瓶极其贵重的香膏来到西门家里,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轻声哭泣,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俯下身去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连连亲他的脚,然后打开玉瓶把香膏涂在耶稣的脚上。西门见了很是生气,但又不便发作,他想,如果耶稣真是一位先知,他肯定会知道这个女人是个令人看不起的罪人,看他怎样来处理这件事。耶稣并不是不知道这个女人过去的行为;但被她的痛悔的心情感动了,本想对她说几句安慰的话,但看见西门等法利赛人脸上那种鄙夷的神情,就不再作声。大家都默默地看着那女人。这是一场无声的较量,是两种价值观的较量。突然,耶稣对西门说:
“西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先生,请讲。”西门说。
“有一个债主,他有两个债户,一个欠他50两银子,一个欠他500两银子。因为他们都无力偿还,债主大发慈悲,免了他们的债。你认为这两个债户哪一个更爱这位债主呢?”耶稣说。
“我想应该是欠债多的那一个。”西门想了一下,回答说。
“好,你说得对。”耶稣说着,转过身对着那女人,却仍然对西门说:
“西门,你看见这女人做了什么吗?我作为你请来的客人,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给我洗脚,又用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却连连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却用香膏抹我的脚。所以我告诉你,这女人犯了许多罪,但她的爱多,罪都赦免了;而那些爱少的人,得的赦免也少。”接着,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心救了你,你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加福音》七36~50)
耶稣认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难免有软弱跌倒的时候,更何况还有亚当遗留给人们的“原罪”呢。他的神圣使命正是挽救这些罪人。所以,他曾经不厌其烦地再三用寻找迷失的羊作比喻来阐述这个道理。
他说:“有一个人,他有100只羊,如果丢失了一只,他难道不把这九十九只留下来,自己到山里去寻找那只迷失的小羊吗?若是找到了,就为这一只羊高兴,比为那没有迷失的99只还高兴呢!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失去你们这些小弟兄中的一个。”(《马太福音》十八12~14;《路加福音》十五3~7)
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耶稣还讲过一个浪子回头的比喻(见本书第80~81页)。
耶稣认为宽恕可以产生忍耐,忍耐可以产生爱心。他说:不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马太福音》五38~40)
耶稣又进一步指出,只有这种消极的忍耐是不够的,还应该积极地去“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祷告。因为上帝使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如果单爱那些爱你们的人,那和一般人有什么不同呢,有什么值得褒奖的呢。如果能够做到爱仇敌,才可以做一个完全的人。”
(《马太福音》五43~48)为此,耶稣用撒玛利亚人作例子讲了一个比喻,因为从公元前6世纪末开始,犹太人就认为撒玛利亚人在血统和宗教上不是纯粹的以色列人,从而拒绝承认他们是自己的同胞,双方的隔阂与成见越来越深,甚至互相把对方当做仇敌。
耶稣说:“有一个犹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半路上遇见了强盗。强盗抢走他的财物,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个半死,丢下他走了。那个犹太人躺在路边盼望能有过路的人来救他。正好有一个祭司从那里路过,那个犹太人赶紧向他求救,但那祭司却无动于衷地绕过他去走了。过了不久,又来了一个利未人,看见了他并听见了他的哀求,但也照样从旁边走过去了。又过了不久,一个撒玛利亚人骑着驴远远地走过来。那犹太人挣扎着抬起头来看见来的是个撒玛利亚人,不禁大失所望。他想,祭司和利未人都是自己的同胞,又是上帝的仆人,都没有帮助他,这个撒玛利亚人是犹太人的仇敌,更不能指望他的帮助了。于是,他失望地躺在那里,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那个撒玛利亚人走过来,看见了这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犹太人,就动了恻隐之心,下了驴,用酒洗净他的伤口,然后涂上油,包扎起来,扶他骑上自己的驴子,带他来到一家客店里住下;第二天,他拿出些银钱来交给店主人说:我有事情要离开这里,请你帮我照顾这个朋友,钱如果不够,过几天我回来一定还给你。”
耶稣讲完了这个比喻,接着又对听众说:
“你们说这个撒玛利亚人做得对吗?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必不能进天国。”(《路加福音》十30~35;《马太福音》五20)
耶稣认为“爱仇敌”虽然可以说是做到了“爱人如己”,但是“爱人如己”是《旧约》的最高标准,还不能充分体现上帝至爱的最高层次;上帝至爱的最高表现应该是“舍己爱人”。为此,耶稣阐述说: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16~17)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顾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约翰福音》十11~15)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约翰福音》十三34~35)
这样,耶稣把犹太教《圣经》(即《旧约》)的“爱人如己”的这个人际关系的最高准则发展成为“舍己爱人”,为一个新的宗教(即后来的基督教)奠定了思想基础。
我们可以把耶稣宣讲的天国中的人际关系的标准列成下列公式:
自我完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宽恕——忍耐——爱弟兄——爱仇敌——爱人如己——舍己爱人
可见,耶稣宣讲的天国是一个只有爱没有恨的社会,因而是一个没有剥削、没有穷困、没有不公、没有痛苦的社会,是一个没有纷争、没有侵略、没有压迫、没有战争的永久和平的社会,正如先知弥迦描绘的那样:“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争。人人都坐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无人惊吓。这是万军之耶和华亲口说的。”(《弥迦书》四3~4)
7. 天国要求人们言行一致
凡称呼我“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七21)
耶稣生活的时代,犹太人在宗教生活方面形成了一股崇尚形式的潮流。这股形式主义的潮流以法利赛派中的某些人为代表。他们过分强调表面形式,甚至流于哗众取宠的地步。为了纠正这种偏差,耶稣提出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上帝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翰福音》四24~25),同时严厉地抨击某些法利赛人的虚伪。
耶稣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所以,你们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祷告的时候,不要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六1~6,16~18)
使徒马太把耶稣批判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专搞形式主义哗众取宠的话编辑在一起,写成了《马太福音》二十三1~36: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座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做给人看:他们把经文的匣子造大了,衣服的穗子造长了;他们喜欢宴席上的首位、会堂里的高位;又喜欢人在市中心向他们问安,称呼他们‘拉比’①……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在人面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连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海洋陆地要使一个人入教,他既入了教,你们却使他做‘地狱之子’,比你们更坏。你们这些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指着圣所起的誓是没有用的,但指着圣所中的金子起的誓就必须遵守’。你们这些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圣所呢?你们又说‘指着祭坛起的誓是没有用的,但指着祭坛上的祭物起的誓就必须遵守’。你们这些瞎眼的人哪,究竟什么是更神圣的呢?是祭物呢还是叫祭物成圣的祭坛呢?所以,人指着祭坛起誓就是指着祭坛和坛上的一切起誓;人指着圣所起誓就是指着圣所和住在圣所里的上帝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上帝的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上帝起誓。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反倒忽视了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这更重要的是你们应当做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你们这些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能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了。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这些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才能使外面也干净。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各样的污秽。同样,你们在人面前好像是义人,里面却装满了伪善和不法的事……”
①拉比:即老师。
有一次,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的门徒一起吃饭,他发现耶稣及其门徒在吃饭之前没有洗手,觉得很奇怪。耶稣对他说:
“你们法利赛人只注意把杯盘的外面洗净,而里面却充满了勒索和邪恶。难道你们不知道那造外面的不是也造了里面吗?你们把薄荷、茴香等蔬菜献上十分之一,这是应该做的,但你们却把公义和爱上帝的事给忽略了。因为你们注意的事都是不重要的,而你们忽略的事却恰恰是最重要的,这样,你们就有祸了!你们还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欢人们在街市上向你们回安。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
在座的一个律法师向耶稣提出了抗议:“先生,你的打击面太大了,把我们也侮辱了。”
耶稣立即抨击说:“你们律法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叫别人担难担的担子,自己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你们夺走了知识的钥匙,自己不进去,又阻止要进去的人。”(《路加福音》十一37~52)
耶稣讲过这样一个比喻,他说:“有一个人,他有两个儿子。一天,他对大儿子说:‘孩子,今天你到葡萄园里去干活吧!’大儿子说:‘我不想去。’但他后来改变了主意,就去干活了。那人又去对小儿子说:‘孩子,今天你到葡萄园里去干活吧!’小儿子满口答应说:‘好!’但他父亲走后,他却不到葡萄园里去干活。”耶稣问大家说:“你们说这两个儿子哪一个听他父亲的话呢?”
人们回答说:“是大儿子!”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比那些只说不做、阳奉阴违的人先进天国。”(《马太福音》二十一28~31)
耶稣又解释说:“有两个人到圣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那个法利赛人站在大庭广众之中,仰着头祷告给自己听:‘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那样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旁边那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并把我收入的1/10捐献给殿里。’那个税吏却远远地站在角落里,连头都不敢抬,只是捶胸顿足、痛心疾首地说:‘上帝啊,可怜可怜我这个罪人吧!’我告诉你们:这个税吏倒比那个法利赛人算为义了。”(《路加福音》十八9~14)
耶稣又说:“盐本来是好的,但是如果失了味,怎能使它再咸呢?或用在田里,或放在粪里,都不合适,只好扔在外面。”(《路加福音》十四34~35)
耶稣强调说:“那些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无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马太福音》七21~27;《路加福音》七46~49)
为了反对当时流行的虚伪、浮夸、言行不一的作风,一向宽容的耶稣向门徒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格的要求——进窄门。他说: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通往灭亡的门是宽的,进去的人也多;但通往永生的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七13~14)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十四26~27)
有一个人要跟从耶稣,他说:“主啊,请允许我先回去安葬我的父亲。”
耶稣对他说:“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吧!你应该去宣扬天国。”
又有一个人说:“主啊,我要跟从你,请允许我先回去向家里的人告别。”
耶稣对他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天国。”(《路加福音》九59~62)
可见,耶稣对天国成员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为此,他提出了一种新的人际关系标准;用信仰关系取代亲属关系,也就是说,人际关系的首要准则不是亲属关系,而在于是否遵行上帝的道。他说:“凡听了上帝的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和我的弟兄姐妹。”(《马太福音》十二50;《路加福音》八21)他甚至提出了“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因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丧失生命,为我丧失生命的将要得到生命。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马太福音》十35~40)“如果有人愿意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凡把我和我的道当做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做可耻的。”(《路加福音》九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