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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楚語上
9、左史倚相儆司馬子期唯道是從
 

  司馬子期欲以妾為內子〔一〕,訪之左史倚相,曰:“吾有妾而願,欲笄之,其可乎〔二〕?”對曰:“昔先大夫子囊違王之命謚〔三〕;子夕嗜芰,子木有羊饋而無芰薦〔四〕。君子曰:違而道。〔五〕穀陽豎愛子反之勞也,而獻飲焉,以斃於鄢〔六〕;芋尹申亥從靈王之欲,以隕於乾谿〔七〕。君子曰:從而逆〔八〕。君子之行,欲其道也〔九〕,故進退周旋,唯道是從。夫子木能違若敖之欲,〔一0〕以之道而去芰薦,吾子經營楚國〔一一〕,而欲薦芰以干之〔一二〕,其可乎?”子期乃止。

〔一〕 子期,楚平王之子、子西之弟公子結也,為大司馬。卿之嫡妻曰內子。

〔二〕 愿,愨也。笄,內子首飾衡笄也。

〔三〕 違‘厲’以為‘恭’。

〔四〕 子木違父命,以羊饋易芰薦。

〔五〕 違命合道。

〔六〕 穀陽豎,子反之內豎也。斃,踣也。魯成十六年,晉、楚戰於鄢,楚恭王傷目。明日,將復戰,王召子反,穀陽豎獻飲於子反,醉不能見。王曰:“天敗楚也。”乃宵遁。子反自殺。

〔七〕 芋尹申亥,申無宇之子。乾谿之役,申亥曰:“吾父再干王命,王不誅,惠孰大焉。”乃求王,遇諸棘圍以歸。王縊,申亥以二女殉葬之。

〔八〕 從,從其欲。

〔九〕 欲得其道。

〔一0〕若敖,子夕。

〔一一〕經,經緯也。

〔一二〕干,犯也。言以妾為妻,猶以芰當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