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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曰──
石可破也,而不可奪堅;丹可磨也,而不可奪赤。堅與赤,性之有也。性也者,所受於天也,非擇取而為之也。豪士之自好者,其不可漫以汙也,亦猶此也。
昔周之將興也,有士二人,處於孤竹,曰伯夷、叔齊。二人相謂曰:‘吾聞西方有偏伯焉,似將有道者,今吾奚為處乎此哉?’二子西行如周,至於岐陽,則文王已歿矣。武王即位,觀周德,則王使叔旦就膠鬲於次四內,而與之盟曰:‘加富三等,就官一列。’為三書同辭,血之以牲,埋一於四內,皆以一歸。又使保召公就微子開於共頭之下,而與之盟曰:‘世為長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諸。’為三書同辭,血之以牲,埋一於共頭之下,皆以一歸。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譆,異乎哉!此非吾所謂道也。昔者神農氏之有天下也,時祀盡敬而不祈福也。其於人也,忠信盡治而無求焉。樂正與為正,樂治與為治,不以人之壞自成也,不以人之庳自高也。今周見殷之僻亂也,而遽為之正與治,上謀而行貨,阻丘而保威也。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吾聞古之士,遭乎治世,不避其任,遭乎亂世,不為苟在。今天下闇,周德衰矣。與其並乎周以漫吾身也,不若避之以潔吾行。’二子北行,至首陽之下而餓焉。人之情莫不有重,莫不有輕。有所重則欲全之,有所輕則以養所重。伯夷、叔齊,此二士者,皆出身棄生以立其意,輕重先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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