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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雜下第六
晏子老辭邑景公不許致車一乘而後止第二十八(1)
 

  晏子相景公,老,辭邑。公曰:“自吾先君定公至今(2),用世多矣,齊大夫未有老辭邑者矣(3)。今夫子獨辭之,是毀國之故(4),棄寡人也。不可!”晏子對曰:“嬰聞古之事君者,稱身而食;德厚而受祿(5),德薄則辭祿。德厚受祿,所以明上也;德薄辭祿,可以潔下也(6)。嬰老薄無能(7),而厚受祿,是掩上之明,污下之行,不可。”公不許,曰:“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恤勞齊國(8),身老,賞之以三歸(9),澤及子孫。今夫子亦相寡人,欲為夫子三歸,澤至子孫,豈不可哉?”對曰:“昔者管子事桓公,桓公義高諸侯,德備百姓。今嬰事君也,國僅齊于諸侯,怨積乎百姓,嬰之罪多矣,而君欲賞之,豈以其不肖父為不肖子厚受賞以傷國民義哉(10)?且夫德薄而祿厚,智惛而家富,是彰污而逆教也,不可。”公不許。晏子出。異日朝,得閒而入邑,致車一乘而後止。

(1) 則虞案:楊本無此章。

(2) 蘇時學云:“齊之定公,不見傳記,蓋丁公也。丁公始居齊,故以為言,‘定’與‘丁’聲近,蓋古字通用。又二諡並見諡法,豈‘丁’本諡‘定’,後省而為‘丁’歟。”

(3) 王念孫云:“案‘矣’字涉上‘矣’字而衍。”

(4) 蘇時學云:“言壞國之舊章。”

(5) 蘇輿云:“‘而’同‘則’,故古書多‘而’‘則’對舉。”

(6) 蘇輿云:“‘可’疑‘所’誤,當與上一律。”

(7) 則虞案:張純一於“薄”下補“德”字,是也。

(8) 孫星衍云:“爾雅釋詁:‘恤,憂也。’”

(9) 孫星衍云:“韓非外儲說:‘管仲相齊,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論語八佾篇:‘子曰:“管氏有三歸。”’包咸注:‘三歸,娶三姓女,婦人謂嫁曰歸。’或據說苑云‘三歸之臺’,以為臺名,非也。說苑蓋言築臺以居三歸耳。此云‘賞之以三歸’,韓非云‘使子有三歸之家’,則非臺明矣。” ◎劉師培校補云:“論語八佾篇高注以‘三歸’為娶三姓女,以此章‘澤至子孫’證之,其說似非。又此下晏子云‘豈以其不肖父其(盧校改“為”,是也)不肖子厚受賞而傷國民義哉’,亦‘三歸’為受賞之徵。又韓非子外儲說述仲之言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則‘三歸’迥與娶女無涉。竊以俞樾論語平議以‘三歸’為家有三處,其說近是。說苑所云‘築三歸之臺’,謂於所賜三區之宅,均築臺也,故下言‘費民’。附誌於此。”

(10)蘇輿云:“拾補作‘為不肖子’,注云:‘“其”訛,依前文改。’” ◎則虞案:指海本改“為”。茲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