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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誅第二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兩觀之下, 兩觀闕名 尸於朝。三日,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 醜謂非義 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 撮聚 其談說足以飾褒榮眾,其強禦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姦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 士之為人虛偽亦聚黨也而韓非謂華士耕而後食鑿井而飲信其如此而太公誅之豈所以謂太公者哉 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孔子為魯大司寇,有父子訟者,夫子同狴執之, 狴獄牢也 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季孫聞之,不悅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國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歎曰:“嗚呼!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其獄,是殺不辜。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謹誅,賊也。徵斂無時,暴也。不試責成,虐也。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云:‘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後刑也。’ 庸用也即就也刑教皆當以義勿用以就汝心之所安當謹之自謂未有順事且陳道德以服之以無刑殺而後為順是先教而後刑也 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咸知罪矣。詩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 毗輔也俾使也言師尹當毗輔天子使民不迷 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從而制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也。夫三尺之限,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載陟焉,何哉?陵遲故也。 陵遲猶陂池也 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