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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篇目考
 

  畢沅述,今重校補。

漢書藝文志:

  墨子七十一篇。名翟,為宋大夫,在孔子後。

隋書經籍志:

  墨子十五卷、目一卷。宋大夫墨翟撰。

庾仲容子鈔:見高似孫子略,畢本無,今補。

  墨子十六卷。

馬總意林:

  墨子十六卷案:墨子名翟,高誘曰魯人,一曰宋人,為宋大夫,善守禦,務儉嗇。所著書,漢志七十一篇,隋、唐志十五卷,目一卷,宋志十五卷,楊倞荀子注云三十五篇,宋潛溪曰二卷,親士至經說十三篇。明堂策檻刊本十五卷、七十一篇,與舊志合,闕節用下、節葬上中、明鬼上中、非樂中下、非儒上,共八篇。蓋楊據篇名摠計之,宋則未見全書也。明刻文多重複,似亦非古本,但次第正與此同。

  君子自難而易彼,“彼”字補,同下。眾人自易而難彼。親士篇。

  靈龜先灼,神蛇先暴。“先”原作“近”。

  君子雖有學,行為本焉。戰雖有陳,勇為本焉。喪雖有禮,哀為本焉。修身篇。

  墨子見染絲而嘆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詒讓案:張海鵬本,“國”作“人固”二字。舜染許由,桀染干辛,“干”,舊作“予”。說苑作“干莘”。原有推哆,韓非子曰“桀有侯侈(一)。”紂染崇侯也。所染篇。

  (一)原作“哆”,據韓非子改。

  聖人為舟車,完固輕利,可以任重致遠。辭過篇。

  子自愛不愛父,欲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欲虧兄而自利,非兼愛也。句非原文。盜愛其室不愛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亦非舊訛“能”。詒讓案:張本不訛。兼愛。兼愛上篇。

  節葬之法:三領之衣原作“衣三領”。足以朽肉,節葬篇作“蔽形”。三寸之棺原作“棺三寸”。足以朽骸,深則通於泉。原作“堀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洩則止。”節葬篇亦云“下無及泉,上無通臭”。節用中篇。

  諸侯不得恣己為政,有三公政之;政之之“政”,原作“正”,下同。三公不得恣己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不得恣己為政,有天舊有“下”字。政之。天志下篇。案此文兩見,皆作“有天政之”。

  斷指以存脛,原作“□”。下云“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非取害也,取利也。”以免於身者利。原作“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言雖受傷而身得免,即謂之利。大取篇

  君子如鐘,扣則鳴,不扣則不鳴。美原作“義”。女處不出,則爭求之;行而自衒,人莫之娶。公孟篇。

  墨子勸弟子學曰:“汝速學,君原作“吾”。當仕汝。”弟子學期年,就墨子責仕。二字補。責,求也。墨子曰:“汝聞魯人原作“ 語”。乎?有昆弟五人,父死,其長子嗜酒不肯預葬,其四弟曰:兄若送葬,我當為兄沽酒。此下與原文小異。葬訖,就四弟求酒。四弟曰:子葬父,豈獨吾父也?吾恐人笑,欺以酒耳!今不學,人自笑子,故勸子也。”遂不復求仕。

  墨子謂門人曰:“汝何不學?”對曰:“吾族無學者。”墨子曰:“不然。豈謂欲好美,而曰吾族無此,辭不欲耶?欲富貴,而曰吾族無此,辭不用耶?強自力矣!”

  甘瓜苦蔕,天下物無全美。二句原書闕,見埤雅引。下二條,亦原書所無。

  古之學者得一善言,附於其身;今之學者得一善言,務以說人,言過而行不及。書鈔引新序“齊王問墨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何如?’對曰‘古之學者’”云云說人,則為墨子之言甚明。

  君子服美則益敬,小人服美則益驕。詒讓案:今本公輸篇後,兵法諸篇之前,闕第五十一篇,以上數條疑皆此篇佚文。

  案:史記:墨翟“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張衡謂當子思時,出仲尼後也。抱朴子、小司馬皆言在七十子後。史鄒陽書曰:“宋信子之計囚墨翟”,漢書“子”作“子冉”。意其生稍後孔子,而先於孟子者歟?竊謂儒與楊墨猶陰與陽,而墨較近理,故與楊同一塞路,同經孟子辭闢,而墨氏之書至今猶有傳者。甚至尸佼謂孔子貴公,墨子貴兼,其實則一。韓非子顯學篇孔墨並尊。史傳以墨附孟,范書言墨孟之徒。韓昌黎謂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是豈特秦越同舟已哉!荀卿書雖不醇,其禮論篇譏墨子薄葬,反覆數百言,大旨謂以倍叛之心事親,棺槨三寸、衣衾三領,為刑餘罪人之喪,又謂刻死而附生,所見實出孔鮒詰墨子上,唐開元從祀孔庭,其以此歟?詒讓案:此條於墨子篇目及馬氏書均無涉,姑錄之,以存畢考之舊。

唐書經籍志:

  墨子十五卷。墨翟撰。

新唐書藝文志:

  墨子十五卷。墨翟。

宋史藝文志:

  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

崇文總目:畢本無,今補。

  墨子十五卷。墨翟撰。

鄭樵通志藝文略:

  墨子十五卷。宋大夫墨翟撰。墨翟與孔子同時。漢志注“在孔子後”。又三卷。樂臺注“唐志不載,當考”。

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

  墨子十五卷。

王應麟玉海:

  書目云“墨子十五卷,自親士至雜守為六十一篇。亡九篇。一本自親士至上同凡十三篇。”詒讓案:此即中興館閣書目,王氏所引,非全文。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

  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戰國時為宋大夫,著書七十一篇,以貴儉、兼愛、尊賢、右鬼、非命、尚衢本作“上”。同為說云。荀、孟皆非之,而韓愈獨謂辨生於末學,非二師之道本然也。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

  墨子三卷,宋大夫墨翟撰,孟子所謂邪說詖行,與楊朱同科者也。韓吏部推尊孟子,而讀墨一章,乃謂孔、墨相為用,何哉?漢志七十一篇,館閣書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訛脫不相聯屬。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當是此本也。方楊、墨之盛,獨一孟子訟言非之,諄諄焉惟恐不勝。今楊朱書不傳,列子僅存其餘,墨氏書傳於世者亦止於此。孟子越百世益光明,遂能上配孔氏,與論語並行。異端之學,安能抗吾道哉!

焦竑國史經籍考:

  墨子十五卷,又三卷。樂臺注。

四庫全書總目:畢本無,今補。

  墨子十五卷。兩江總督採進本。舊本題宋墨翟撰。考漢書藝文志“墨子七十一篇”,注曰“名翟,宋大夫。”隋書經籍志亦曰宋大夫墨翟撰。然其書中多稱子墨子,則門人之言,非所自著。又諸書多稱墨子名翟,因樹屋書影則曰“墨子姓翟,母夢烏而生,因名之曰烏,以墨為道。今以姓為名,以墨為姓,是老子當姓老耶?”其說不著所出,未足為據也。詒讓案:周亮工說,本元伊世珍瑯嬛記。宋館閣書目稱墨子十五卷、六十一篇。此本篇數與漢志合,卷數與館閣書目合。惟七十一篇之中,僅佚節用下第二十二、節葬上第二十三、節葬中第二十四、明鬼上第二十九、明鬼中第三十、非樂中第三十三、非樂下第三十四、非儒上第三十八,凡八篇,尚存六十三篇,詒讓案:此未數失目十篇也,今本實存五十三篇。與館閣書目不合。陳振孫書錄解題又稱有一本止存十三篇者,今不可見,或後人以兩本相校互有存亡,增入二篇歟?抑傳寫者訛以六十三為六十一也?墨家者流,史罕著錄,蓋以孟子所闢,無人肯居其名。然佛氏之教,其清淨取諸老,其慈悲則取諸墨。韓愈送浮屠文暢序稱儒名墨行,墨名儒行,以佛為墨,蓋得其真,而讀墨子一篇乃稱墨必用孔,孔必用墨,開後人三教歸一之說,未為篤論。特在彼法之中,能自嗇其身,而時時利濟於物,亦有足以自立者,故其教得列於九流,而其書亦至今不泯耳。第五十二篇以下皆兵家言,其文古奧,或不可句讀,與全書為不類,疑因五十一篇言公輸般九攻,墨子九拒之事,其徒因採摭其術,附記其末。觀其稱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守圉之器在宋城上,是能傳其術之徵矣。

錢曾讀書敏求記:詒讓案:畢本在焦竑國史經籍考前,今移此。

  墨子十五卷,潛溪諸子辨云“墨子三卷,戰國時宋大夫墨翟撰。上卷七篇號曰經,中卷、下卷六篇號曰論,共十三篇。考之漢志七十一篇,館閣書目則六十一篇,已亡節用、節葬、明鬼、非樂、非儒等九篇,今書則又亡多矣。”潛溪之言如此。予藏宏治己未舊抄本,卷篇之數恰與其言合;又藏會稽鈕氏世學樓本,共十五卷七十一篇,內亡節用等九篇,蓋所謂館閣書目本或即此歟?潛溪博覽典籍,其辨訂不肯聊且命筆,而止題為三卷,豈猶未見完本歟?抑此書兩行於世而未及是正歟?姑識此,以詢藏書家。

   詒讓案:墨子書七十一篇,即漢劉向校定本,箸於別錄,而劉歆七略、班固藝文志因之,舊本當亦有劉向進書奏錄,宋以後已不傳。史記孟子荀卿傳索隱“按別錄云:今按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即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者在七十子之後也。”此即劉錄之佚文。攷文子,今書未見,它書載子夏弟子,亦無文子,唯史記儒林傳云“如田子方、段干木、吳起、禽滑釐之屬,皆受業於子夏之倫”,則疑文子當為禽子。又耕柱篇“子夏之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鬥乎”,子政或兼據彼文也。又案:漢志兵技巧家注云“省,墨子重。”則七略墨子書,墨家與兵書蓋兩收。班志始省兵而專入墨,此亦足考劉、班箸錄之異同。謹附記之。劉略入兵技巧家者,蓋即備城門以下二十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