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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權第五
 



  兵以靜(勝國)[固],以專勝。力分者弱,心疑者背。夫力弱,故進退不豪,縱敵不(禽)[擒]。將吏士卒,動靜一身。心(既)疑[必]背,則計決而不動,動決而不禁。異口虛言,將無修容,卒無常試,發攻必衄。是謂疾陵之兵,無足與鬥。

  將帥者,心也;群下者,支節也。其心動以誠,則支節必力;其心動以疑,則支節必背。夫將不心制,卒不節動,雖勝,幸勝也,非攻權也。

  夫民無兩畏也。畏我侮敵,畏敵侮我,見侮者敗,立威者勝。凡將能其道者,吏畏其將也;吏畏其將者,民畏其吏也;民畏其吏者,敵畏其民也。是故知勝敗之道者,必先知畏侮之權。

  夫不愛說其心者,不我用也;不嚴畏其心者,不我舉也。愛在下順,威在上立。愛故不二,威故不犯。 故善將者,愛與威而已。

  戰不必勝,不可以言戰;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不然,雖刑賞不足信也。信在期前,事在未兆。故眾已聚不虛散,兵已出不徒歸,求敵若求亡子,擊敵若救溺人。(分)[囚]險者無戰心,(挑)[佻]戰者無全氣,鬥戰者無勝兵。

  凡挾義而戰者,(應)[貴從]我起;爭私結怨,(應)[貴以]不得已;怨結(雖)[難]起,待之貴後。故爭必當待之,息必當備之。

  兵有勝於朝廷,有勝於原野,有勝於市井。鬥則[得,服則]失,幸以不敗,此不意彼驚懼而曲勝之也。曲勝,言非全也。非全勝者,無權名。故明主戰攻[之]日,合鼓合[角],節以兵刃,不求勝而勝也。

  兵有去備徹威而勝者,以其有法故也。有器用之早定也,其應敵也周,其總率也極。故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卒,千人而率,萬人而將,已(用)[周]已極。其朝死則朝代,暮死則暮代。權敵審將,而後舉兵。

  故凡集兵千里者旬日,百里者一日,必集敵境。卒聚將至,深入其地,錯絕其道,棲其大城大邑,使之登城逼危,男女數重,各逼地形,而攻要塞。據一城邑而數道絕,從而攻之。敵將帥不能信,吏卒不能和,刑有所不從者,則我敗之矣。敵救未至,而一城已降。

  津梁未發,要塞未修,城險未設,渠答未張,則雖有城無守矣。遠堡未入,戍客未歸,則雖有人無人矣。六畜未聚,五穀未收,財用未斂,則雖有資無資矣。夫城邑空虛而資盡者,我因其虛而攻之。法曰:“獨出獨入,敵不接刃而致之。”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