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年表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烈王七年 |
宣王元年 |
威王十年 |
惠王二年 |
莊侯二年 |
成侯六年 |
獻公十六年 |
桓公四年 |
剔成元年 |
顯王元年 |
二 |
十一 |
三 |
三 |
七 |
十七 |
五 |
二 |
二 |
三 |
十二 |
四 |
四 |
八 |
十八 |
六 |
三 |
三 |
四 |
十三 |
五 |
五 |
九 |
十九 |
七 |
四 |
四 |
五 |
十四 |
六 |
六 |
十 |
二十 |
八 |
五 |
五 |
六 |
十五 |
七 |
七 |
十一 |
廿一 |
九 |
六 |
六 |
七 |
十六 |
八 |
八 |
十二 |
廿二 |
十 |
七 |
七 |
八 |
十七 |
九 |
九 |
十三 |
廿三 |
十一 |
八 |
八 |
九 |
十八 |
十 |
十 |
十四 |
孝公元年 |
文公元年 |
九 |
九 |
十 |
十九 |
十一 |
十一 |
十五 |
二 |
二 |
十 |
十 |
十一 |
二十 |
十二 |
十二 |
十六 |
三 |
三 |
十一 |
十一 |
十二 |
廿一 |
十三 |
昭侯元年 |
十七 |
四 |
四 |
十二 |
讓王篇:“韓、魏相與爭侵地。子華子見昭僖侯,僖侯有憂色”。案:呂氏春秋任數篇:“韓昭釐侯視所以祠廟之牲,其豕小。申不害聞之”。高誘注:“申不害,昭釐侯之相也”。史記韓世家“申不害為韓昭侯相”,則昭釐侯即昭侯。此作昭僖者,古書僖、釐二字通用。詩蟋蟀序,“刺晉僖公也”。史記作釐侯,是其例證。(韓策亦作“
昭釐”)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十二 |
十三 |
廿二 |
十四 |
二 |
十八 |
五 |
五 |
十三 |
十三 |
十四 |
廿三 |
十五 |
三 |
十九 |
六 |
六 |
十四 |
十四 |
十五 |
廿四 |
十六 |
四 |
二十 |
七 |
七 |
十五 |
十五 |
十六 |
廿五 |
十七 |
五 |
廿一 |
八 |
八 |
十六 |
十六 |
十七 |
廿六 |
十八 |
六 |
廿二 |
九 |
九 |
十七 |
則陽篇:“魏瑩與田侯牟(釋文:“魏瑩,郭本作罃,今本多作瑩。司馬云:‘魏惠王也'。與田侯,一本作田侯牟。司馬云:‘田侯齊威王也,名牟。桓公子'。案:史記威王名因,不名牟”。俞樾云:“田齊諸君無名牟者,惟桓公名午,與牟字相似,牟或午之誤,然齊桓公午與梁惠王又不相值也”。案:陸本無牟字,司馬說不知何據。或誤以桓公名為齊威王名,轉寫復誤為牟耶?若是,則一本作田侯牟者,牟字是後人加矣。)約,田侯牟背之。魏瑩怒,將使人刺之。犀首聞而恥之。曰:‘君為萬乘之君也,而以匹夫從讎,衍清受甲二十萬,為君攻之,虜其人民,係其牛馬,使其君內熱發於背,然後拔其國。忌也出走,然後抶其背,折其脊'。”案: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威王二十六年,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騶忌子曰:‘不如勿救'。段干朋曰:‘不救則不義,且不利'。威王從之。其後騶忌與田忌不善。公孫閱謂騶忌曰:‘公何不謀伐魏?田忌必將。戰勝有功,則公之謀中也。戰不勝,非前死則後北,而命在公矣。於是騶忌言威王,使田忌南攻襄陵。十月,邯鄲拔。齊因起兵擊魏,大敗之桂陵。於是齊最強於諸侯,自稱為王”。是此云“忌也出走”,謂騶忌也。(本書成玄英疏云:“
姓田,名忌,齊將也”。非是。知者,田忌將在外,不得云:“拔其國,忌也出走。)稱田侯者,齊未王也。從始事言。則陽篇又云:“
惠子聞之而見戴晉人”。釋文:“惠子,惠施也。戴晉人,梁國賢人,惠施薦之於魏王”。秋水篇:“惠子相梁”。釋文云:“相梁惠王”。呂氏春秋?辭篇:“惠子為魏惠王為法”。高誘注:“惠子:惠施,宋人,仕魏,為惠王相也”。不屈篇惠王謂惠子曰:“上世之世,有國必賢者也。今寡人實不若先生,願得傳國”。開春篇:“魏惠王死,將葬,天大雨雪。群臣欲緩葬。太子不肯。群臣莫敢諫,而告犀首。犀首曰:‘請告惠公'。”高注:“惠公,惠王相惠施也”。魏策:惠施為齊、韓、魏交,令太子鳴為質於齊。事在惠王末。楚策:張儀逐惠施於魏,惠子之楚。案:儀相魏為襄王十三年,則惠子相梁惠王襄王在魏三十餘年。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十七 |
十八 |
廿七 |
十九 |
七 |
廿三 |
十 |
十 |
十八 |
十八 |
十九 |
廿八 |
二十 |
八 |
廿四 |
十一 |
十一 |
十九 |
十九 |
二十 |
廿九 |
廿一 |
九 |
廿五 |
十二 |
十二 |
二十 |
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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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
廿二 |
十 |
肅侯元年 |
十三 |
十三 |
廿一 |
廿一 |
廿二 |
卅一 |
廿三 |
十一 |
二 |
十四 |
十四 |
廿二 |
廿二 |
廿三 |
卅二 |
廿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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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十五 |
十五 |
廿三 |
廿三 |
廿四 |
卅三 |
廿五 |
十三 |
四 |
十六 |
十六 |
廿四 |
廿四 |
廿五 |
卅四 |
廿六 |
十四 |
五 |
十七 |
十七 |
廿五 |
廿五 |
廿六 |
卅五 |
廿七 |
十五 |
六 |
十八 |
十八 |
廿六 |
廿六 |
廿七 |
卅六 |
廿八 |
十六 |
七 |
十九 |
十九 |
廿七 |
廿七 |
廿八 |
宣王元年 |
廿九 |
十七 |
八 |
二十 |
二十 |
廿八 |
秋水篇:“公孫龍問於魏牟曰”。釋文引司馬彪云:“龍,趙人;牟魏之公子”。讓王篇:“中山公子牟謂瞻子曰”。釋文引司馬彪云:“魏之公子,封中山,名牟”。案:史記六國年表魏惠王二十九年中山君為相。(魏世家在二十八年)疑即牟也。(說詳札記卷十七)又天下篇:“彭蒙、田駢、慎到聞其風而說之。”案:漢書藝文志注:“田駢齊人,游稷下,號天口駢”。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喜文學游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子、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千百人”。是田駢、慎到皆齊宣王時人。淮南子人間篇:“唐子短陳駢子於齊威王,威王欲殺之。孟嘗君聞之,使人以車迎之”。案:史記孟嘗君列傳,田文代立於薛,在湣王時。湣王乃威王孫也。或誤以湣王為威王邪?則駢又下及湣王時矣。天下篇:“宋鈃、尹文聞其風而說之”。案:漢志注:“尹文說齊宣王”。顏師古引劉向云:“與宋鈃俱游稷下”。則宋、尹亦宣王時人。呂氏春秋正名篇:“齊湣王是以知說士而不知所謂士也。故尹文問其故”。則尹文亦下及湣王時矣。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廿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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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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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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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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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 |
廿二 |
卅 |
卅 |
威王元年 |
四 |
卅二 |
二十 |
十一 |
廿三 |
廿三 |
卅一 |
秋水篇:“莊子釣於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見焉。曰:願以境內累矣”。列禦寇篇:“或聘於莊子”。案:史記本傳合兩事為一,而以楚王為楚威王,故本傳又云:“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卅一 |
二 |
五 |
卅三 |
廿一 |
十二 |
廿四 |
廿四 |
卅二 |
卅二 |
三 |
六 |
卅四 |
廿二 |
十三 |
惠文王元年 |
廿五 |
卅三 |
卅三 |
四 |
七 |
卅五 |
廿三 |
十四 |
二 |
廿六 |
卅四 |
卅四 |
五 |
八 |
卅六 |
廿四 |
十五 |
三 |
廿七 |
卅五 |
卅五 |
六 |
九 |
襄王元年 |
廿五 |
十六 |
四 |
廿八 |
卅六 |
山木篇:“莊子衣大布而補之。正緳係履而過魏王”。案:釋文引司馬彪云:“魏王,惠王也”。據秋水篇:“惠子相梁,莊子往見之”,則莊子或以是時見魏王,正惠王也。然史記魏世家:“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是魏之稱王自襄王始。然汲冢紀年魏惠成王之三十六年稱更為一年,又十六年卒。子今王立,其敘事盡今王之二十年,時未卒,故不稱謚。蓋惠成王即惠王,今王即襄王也。又世本魏惠王卒,子襄王立,襄王卒,子昭王立,無哀王。前賢以二書相證,知史記誤以惠王三十六年更元為其卒年,而以後元十六年為襄王之世,增哀王一世,其說極是。蓋哀王即襄王,字形相近。司馬遷所見世本等書,蓋有誤襄為哀者,因之兩出耳。然則莊子所見為惠王亦明矣。梁惠王已稱王,孟子亦可證。今表本史記,而著其說如此。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卅六 |
七 |
十 |
二 |
廿六 |
十七 |
五 |
廿九 |
卅七 |
卅七 |
八 |
十一 |
三 |
宣惠王元年 |
十八 |
六 |
易王元年 |
卅八 |
卅八 |
九 |
十二 |
四 |
二 |
十九 |
七 |
二 |
卅九 |
卅九 |
十 |
十三 |
五 |
三 |
二十 |
八 |
三 |
四十 |
四十 |
十一 |
十四 |
六 |
四 |
廿一 |
九 |
四 |
四十一 |
四十一 |
懷王元年 |
十五 |
七 |
五 |
廿二 |
十 |
五 |
君偃元年即康王 |
四十二 |
二 |
十六 |
八 |
六 |
廿三 |
十一 |
六 |
二 |
四十三 |
三 |
十七 |
九 |
七 |
廿四 |
十二 |
七 |
三 |
四十四 |
四 |
十八 |
十 |
八 |
武靈王元年 |
十三 |
八 |
四 |
四十五 |
五 |
十九 |
十一 |
九 |
二 |
初更元年 |
九 |
五 |
四十六 |
六 |
湣王元年 |
十二 |
十 |
三 |
二 |
十 |
六 |
四十七 |
七 |
二 |
十三 |
十一 |
四 |
三 |
十一 |
七 |
四十八 |
八 |
三 |
十四 |
十二 |
五 |
四 |
十二 |
八 |
慎靚王元年 |
九 |
四 |
十五 |
十三 |
六 |
五 |
王噲元年 |
九 |
二 |
十 |
五 |
十六 |
十四 |
七 |
六 |
二 |
十 |
山木篇:“子獨不聞假人之亡與?林回棄千金之璧,負赤子而趨”。釋文云:“李云:假,國名”。司馬云:“林回,殷之逃民之姓名”。案:據司馬說,則“假”宜作“殷”,殷即宋也。(本書亦或作商)宋人之亡,指康王偃暴其民事。又列禦寇:“宋人有曹商者,為宋王使秦”。“莊子曰:‘秦王有病'。”“人有見宋王者,錫車十乘,以其十乘驕稚莊子”。據史記宋世家:“偃自立為宋君。君偃十年,自立為王”。“四十七年(六國表作四十三年是)齊湣王與魏、楚伐宋,殺王偃,遂滅宋而三分其地”。此書稱宋王者二,已是王偃十一年後也。又稱秦王者,則惠文王也。惠文稱王,楚懷王元年,亦宋康王元年也。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三 |
十一 |
六 |
哀王元年 |
十五 |
八 |
七 |
三 |
十一 |
四 |
十二 |
七 |
二 |
十六 |
九 |
八 |
四 |
十二 |
五 |
十三 |
八 |
三 |
十七 |
十 |
九 |
五 |
十三 |
秋水篇:“之噲讓而絕”。案:史記六國表燕王噲五年,讓其臣子之國。七年,君及太子相子之皆死。九年燕人共立公子平。燕世家係讓國於三年後,不云五年。然云三年國大亂,燕子之亡二年,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表係讓國於五年,不誤。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六 |
十四 |
九 |
四 |
十八 |
十一 |
十 |
六 |
十四 |
赧王元年 |
十五 |
十 |
五 |
十九 |
十二 |
十一 |
七 |
十五 |
二 |
十六 |
十一 |
六 |
二十 |
十三 |
十二 |
八 |
十六 |
三 |
十七 |
十二 |
七 |
廿一 |
十四 |
十三 |
九 |
十七 |
天下篇:“宋鈃、尹文聞其風而說之”。案:宋鈃即孟子之宋硜。(
說見前)孟子載宋硜將見秦、楚之王,說以罷兵。是時楚為懷王,秦為惠文王。據史記楚世家懷王元年,秦惠王初稱王。六國表楚懷王元年,秦惠文君十年也。宋硜並稱秦、楚之王,當在惠文君稱王後。楚世家懷王十一年,蘇秦約從,山東六國共攻秦。楚懷王為從長。秦本紀惠文王更十三年(楚懷王十七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宋硜說秦、楚,當在是時。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四 |
十八 |
十三 |
八 |
襄王元年 |
十五 |
十四 |
昭王元年 |
十八 |
五 |
十九 |
十四 |
九 |
二 |
十六 |
武王元年 |
二 |
十九 |
六 |
二十 |
十五 |
十 |
三 |
十七 |
二 |
三 |
二十 |
七 |
廿一 |
十六 |
十一 |
四 |
十八 |
三 |
四 |
廿一 |
八 |
廿二 |
十七 |
十二 |
五 |
十九 |
四 |
五 |
廿二 |
九 |
廿三 |
十八 |
十三 |
六 |
二十 |
昭王元年 |
六 |
廿三 |
十 |
廿四 |
十九 |
十四 |
七 |
廿一 |
二 |
七 |
廿四 |
十一 |
廿五 |
廿 |
十五 |
八 |
廿二 |
三 |
八 |
廿五 |
十二 |
廿六 |
廿一 |
十六 |
九 |
廿三 |
四 |
九 |
廿六 |
十三 |
廿七 |
廿二 |
十七 |
十 |
廿四 |
五 |
十 |
廿七 |
十四 |
廿八 |
廿三 |
十八 |
十一 |
廿五 |
六 |
十一 |
廿八 |
十五 |
廿九 |
廿四 |
十九 |
十二 |
廿六 |
七 |
十二 |
廿九 |
十六 |
卅 |
廿五 |
二十 |
十三 |
廿七 |
八 |
十三 |
卅 |
十七 |
頃襄王元年 |
廿六 |
廿一 |
十四 |
惠文王元年 |
九 |
十四 |
卅一 |
說劍篇:“趙文王喜劍”,“國衰”。“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 孰能說王之意?'”“左右曰:‘莊子當能'。”釋文:“司馬彪云:‘趙文王,惠文王也,名何,武靈王子。後莊子三百五十年'。洞紀云:‘周赧王十七年,趙惠文王之元年'。一云:‘案長歷推,惠文王與莊子相值,恐彪之言誤'。悝,苦回反,太子名”。案:秋水篇:“公孫龍問於魏牟曰”,據呂氏春秋審應覽:“趙惠王謂公孫龍曰”,又?辭篇:“趙王以告平原君,平原君以告公孫龍”。龍與惠文王同時。本書載公孫龍,則莊子與惠文王正相值。然趙世家惠文三十三年卒。太子丹立,是為孝成王,則不名丹。俞樾謂此是不得立者,或然與?或即長安君。魏策有太子鳴,而魏世家惠王子唯太子申及太子赫名,亦其例。
周 |
楚 |
齊 |
魏 |
韓 |
趙 |
秦 |
燕 |
宋 |
十八 |
二 |
廿七 |
廿二 |
十五 |
二 |
十 |
十五 |
卅二 |
十九 |
三 |
廿八 |
廿三 |
十六 |
三 |
十一 |
十六 |
卅三 |
廿 |
四 |
廿九 |
昭王元年 |
釐王元年 |
四 |
十二 |
十七 |
卅四 |
廿一 |
五 |
卅 |
二 |
二 |
五 |
十三 |
十八 |
卅五 |
廿二 |
六 |
卅一 |
三 |
三 |
六 |
十四 |
十九 |
卅六 |
廿三 |
七 |
卅二 |
四 |
四 |
七 |
十五 |
廿 |
卅七 |
廿四 |
八 |
卅三 |
五 |
五 |
八 |
十六 |
廿一 |
卅八 |
廿五 |
九 |
卅四 |
六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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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廿二 |
卅九 |
廿六 |
十 |
卅五 |
七 |
七 |
十 |
十八 |
廿三 |
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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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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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八 |
十一 |
十九 |
廿四 |
四十一 |
廿八 |
十二 |
卅七 |
九 |
九 |
十二 |
廿 |
廿五 |
四十二 |
廿九 |
十三 |
卅八 |
十 |
十 |
十三 |
廿一 |
廿六 |
四十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