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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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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童年·负笈柏林 1815年4月1日午后1时,奥托·冯·俾斯麦诞生在普鲁士的勃兰登堡阿尔特马克区申豪森庄园。他的母亲威廉明妮25岁,这是她的第四胎,前两胎早夭。5年前生的第三胎也是男孩,体质虽不好,但总算活了下来,取名伯恩哈德。父亲费迪南德43岁,看到儿子呱呱坠地,他心花怒放,将3杆双筒猎枪一股脑揽上肩,径直走到庭院中。不一会,只听得“砰!砰!砰”连响3枪,然后,一阵马蹄声疾驰而去。这是费迪南德差遣一名仆人骑快马到柏林去了。次日正好是星期天,当柏林各教堂早祷钟声鸣响过后,人们可以在好几家报纸上读到这样一则短讯:“我以万分兴奋的心情报告各位至爱亲朋,我的妻子昨日产一男孩,母子平安,谢绝贺喜。勃兰登堡申豪森费迪南德·冯·俾斯麦。” 申豪森在柏林以西100公里,易北河在申豪森以西8公里处流过,河对岸是阿尔特马克区的首府施登达尔城,城内有晚期哥特式的马林大教堂,它还是考古学家温克尔曼的家乡。俾斯麦家本是世代为勃兰登堡的君王们效劳的军官,他们有申豪森封地和豪华的大宅第,养有许多农奴,有管理地方的权利。他们是德意志乡村里的贵族地主——容克。 容克是中世纪初易北河以东日耳曼骑士的后裔,他们建立定居点的荒原,本来都是斯拉夫人的。容克也是一种贵族等级,但他们从来不曾有过欧洲各国贵族所拥有的那种财富、势力和地位。容克地主是德意志普鲁士的特殊产物。16世纪中叶,他们建立了无数个庄园,经营农林牧副渔等行业,在庄园里干活的有斯拉夫人和移居到这里的其他民族的自由农民。这些人成了同西方农奴完全不同的一种无地农奴。普鲁士土地制度同德意志其他国家以及西欧土地制度也不同。德意志其他国家或西欧,贵族从农民那里收取地租或贡品,农民仍享有一定权利,可逐步赎回土地和人身自由。农民是比较稳定的一个阶层;地主在养尊处优的条件下,随着文艺复兴人文精神的渗透,慢慢也有了些教养,从而形成了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他们举止文雅,思维谈吐颇有教养。 但普鲁士容克不是养尊处优的人。他们经营庄园,工作辛劳,样样农活都干,容克们将无地农民当奴隶看待。当时的普鲁士也没有西方的那种大城市或什么社交沙龙之类,因此这时的容克们也不知人文精神为何物。与西方贵族相反,普鲁士容克是些粗野、专横、傲慢的人,他们大多没有教养、没有文化、目空一切、冷酷无情、心胸狭隘、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但是,不能不说忠诚、勇敢、守纪律、服从权威、服从集体、既长于抽象思维也十分讲求实际是他们的优点。 小俾斯麦的父亲费迪南德小时入军校,以前曾在腓特烈大王侄子的麾下与法国人打过仗,3年后退伍。1813年再次穿上军装入军事辅助队。费迪南德有个兄弟一直留在行伍里,他参加了1813—1814年对拿破仑的解放战争,就是在这次战争中他当上了将军。 俾斯麦的外祖父路德维希·门肯在腓特烈大王和腓特烈·威廉二世的朝中任过高等文官,当过普鲁士驻瑞典大使,任过内务大臣。门肯家族是书香门第,一百多年来,他们在大学当法律和历史教授或当律师。他们的祖籍是萨克森的莱比锡。 1801年,路德维希·门肯因肺结核去世。当时威廉明妮12岁。路易丝王后同情年幼丧父的小姑娘,便接她到王宫里与王子公主们做游伴。后来王子们成年后一位即是威廉四世,一位是威廉一世。她在王宫待了4年,于17岁时嫁给了35岁的费迪南德。 俾斯麦出生后的第二年,他们家迁至波美拉尼亚的克尼普霍夫庄园,这是俾斯麦父亲在此地继承的3个小庄园中的1个。这个庄园的住宅比申豪森庄园简陋。它除了中间是两层外,其余都是一层。是一幢没有装饰的木结构平房,正面中间是大门,两边各有两个大窗子。克尼普霍夫位于遍布冰碛物的北德平原东北部,东面45公里处是波罗的海。这里属温带海洋气候,波罗的海和北海的海风沿北德平原长驱直入,使克尼普霍夫的森林有时如螽斯浅唱低吟,有时如猛兽轰鸣狂吼,还使这里的湖泊或微泛涟漪或掀起巨浪。森林多由松树、欧洲刺柏和一些阔叶树组成。除了农田、森林和湖泊以外,还有草原和沼泽地。草原和沼泽是不能种庄稼的,有一种草生长得特别旺盛,德国人索性叫它“荒原草”。 俾斯麦家老牛倌布朗德,操一口下日耳曼方言,快90岁的人了,身子骨居然还硬朗,一次小俾斯麦跑到牛舍里玩,胆大妄为地在牛的身子下钻来钻去,布朗德对他说:“少爷,这头大母牛是很老实的,它安安静静地吃草,不会有意伤害你,但是你在它后面钻来钻去,它不知道是不是小老鼠来偷它的东西吃,它蹄子一踢就会把你踢伤。你可以到它前面来看它吃草,喂它吃草也可以。”小俾斯麦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老头,以后常常到牛舍来找他玩。布朗德虽是文盲,但很会讲故事,他不但给小俾斯麦讲民间故事、童话传说,甚至还给他讲一些有关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和腓特烈大王的佚闻趣事。 俾斯麦的父亲有时也带着两个孩子到那间有3个大窗户的中厅去,这里的墙上挂着俾斯麦家列祖列宗的油画像,这些画像都披盔带甲,身着戎装,威风凛凛。由于年深日久,画架上满是灰尘。父亲告诉孩子们,俾斯麦的祖上不但在军队里是军官,在乡下也是地方的长官,他们家的人上教堂时,有一处专门供他们落坐的地方,以便与其他人分开,他们的座位都是细木工用橡木精心制作的。 晴日的早晨,云雀在天空高唱。入夜,林子里夜莺啼鸣,沼泽地里栖息的雁群在耳语。父亲常常到森林里去打猎,总有野味带回家来。小俾斯麦在克尼普霍夫的生活很愉快。 俾斯麦童年时代就只喜欢父亲而不喜欢母亲,因为母亲只顾交游,根本不管孩子。俾斯麦对自己的母亲抱反感乃至憎恶的态度。然而,正是这位有着虚荣心的母亲,对自己娘家门肯家族的荣誉感,促使她希望自己的儿子长大后能进入上流社会,步入她先辈曾扬名过的外交界。因此是母亲,而不是父亲,从小极其重视儿子所受的教育,将他送至柏林读书。而这对他一生的成长却极为重要。俾斯麦只是在他成为伟人后才认识到这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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