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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大学·亚琛·服役

  北德平原往南的第一片山地为哈茨山,哈茨山的南麓在12与13世纪之交兴建了一个居民点,15世纪有5000人口,18世纪30年代人口增长到7万,这就是格丁根。格丁根大学是由汉诺威的选帝侯即英国国王乔治二世出资创建的。国王一生只视察过他在欧陆的诸侯领地12次,兴建大学的事他全权交给他的德意志臣属明希豪森办理。格丁根大学于1737年开学,当时有神、法、医、哲4个学院,遵照莱布尼兹自由研究的教学思想办学。明希豪森以优厚待遇从全欧招聘第一流学者。因德意志“国家法之父”皮特来校,使法学院最早兴旺,皮特的门生中就有哈登贝格和梅特涅。1837年格大创办100周年时,所有曾注册的学生一半以上是习法律的,俾斯麦也是其中之一。格大提出这里教人“应该怎样思考”,而不是“应该思考什么”。1803年法军沦陷汉诺威,德意志境内12所大学大半解散。但拿破仑似乎对格丁根情有独钟,他说:“格丁根属于整个文明世界!”这样数学家高斯从被解散的大学来到这里,格林兄弟、热维纽斯、韦伯、埃瓦德、阿布列希特和达尔曼等教授先后来到这里,他们创造了格大的第二个兴旺时期。俾斯麦正是在这个时期来到格丁根注册就读的。

  俾斯麦一进格丁根大学就十分引人注目。他有1.8米以上的身高,但个子瘦长得像个吊死鬼。他穿的上衣很古怪,可能是用整块布做的,没有式样、没有颜色、没有钮扣、没有领子;下身是裤脚大得出奇的灯笼裤;靴子带着铁后掌和马刺;衬衫的大领子披在肩上,不系领结,叼着一个又粗又长的烟嘴,一脸雀斑,眼珠中央几乎无色,周围却好像有一道红圈,一头乱蓬蓬浅红褐色的头发长得快齐肩了,还有一条从鼻尖一直到右耳际的伤疤,是一次决斗后缝了14针的纪念,留着淡淡的两撇八字胡,腰间挂着一把长剑,手里提着一根弯弯曲曲的长铁棍,身后跟着一条浅褐色名叫“爱利尔”的猎狗,看了这张脸和这一身打扮,谁都会觉得这是个十足的怪物!但是,谁想对他的穿着打扮和外表乃至他的狗取笑或指指点点,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要求决斗。

  这个有趣的镜头是俾斯麦入格丁根大学后所结识的一位美国朋友给他摄下的。这个美国人是从哈佛转学到格丁根来的,他比俾斯麦大一岁,名叫约翰·洛思洛普·莫特利,后来他成了一名美国政府的职业外交官和荷兰史方面的专家。他写过一本自传体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个无法无天的同学,即是以俾斯麦为模特儿的。

  俾斯麦入学三个月就与同学决斗。在这以后的两个学期内,他总共进行了24次决斗。这中间只有一次负伤,也就是那次使他缝了14针。俾斯麦决斗时的玩命和力气,使他的同学感到害怕,一些浪荡公子式的学生转而做了尾巴,推他为头,让他加入了排外组织汉诺威大学生联合会。俾斯麦洋洋自得地说:“我现在就这样成为这里的许多家伙的首领了,将来去混世界,必定要成为人世间许多家伙的首领!”

  这里学生大多穿着平常,俾斯麦不仅身着奇装异服还经常花样翻新。有时他穿苹果绿的短褂,却内衬长袍;有时他穿的海湖绒衣服上钉着螺帽似的大金属扣子。他似乎从不知道什么是校规,他嫌穿内衣发痒就光着身子睡觉,深更半夜喝了很多酒后跳到河里去游泳,做了种种违反校规的事还和学校管理人员无理取闹。在格丁根他也有一些风流韵事,并且欠了不少校内外的钱。校方对这个顽劣的学生深感头痛,他好几次被关过禁闭却根本不思悔改。

  在格丁根,俾斯麦还有个朋友叫凯瑟林,他是东普鲁士库尔兰(现拉托维亚)人。凯瑟林酷爱贝多芬,他深谙音乐有调适心理陶冶性灵的功能,他整个钟头整个钟头地为俾斯麦弹奏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协奏曲等等。贝多芬的作品通过凯瑟林的表达常常能够平抚俾斯麦有时狂躁、有时抑郁的心,从此俾斯麦也极其喜爱贝多芬的音乐了。

  在格大两年,俾斯麦花天酒地,为所欲为,是个纨绔子弟,他负债累累,向父亲要钱还账,使父亲大为不满。假期他骨瘦如柴地跑回克尼普霍夫,安宁的乡间加上饮食调养使他又恢复了健康。

  临近开学,俾斯麦去了柏林大学。原来莫特利转到这个学校来了。柏林大学是1809年由著名的教育家普鲁士教育大臣威廉·冯·洪堡创办的,它是德意志最大的具有现代综合性大学模式的典范。这种综合性大学的模式后来推广到了世界各国。俾斯麦来柏林大学的3年前,哲学家黑格尔任校长。俾斯麦离开柏林大学后两年,马克思由波恩大学转入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当时学校以普鲁士国王命名,叫腓特烈·威廉大学。

  1835年在柏林大学上学一年后,为了避免从军,他决定入司法界。大学3年他没有用过功,这时请了位先生帮他临阵磨枪,这位先生给他填鸭式的塞了许多应考资料,5月份他参加法学考试的第一部分居然获得通过,使他有资格在柏林的法庭当一名见习律师。其实他并不喜欢干这行,当见习律师不久,他又想从司法部门跳到行政部门去。

  决心一下,他回申豪森庄园。夏日的申豪森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牛群悠闲地游荡,易北河汩汩流淌,麦田、森林、湖泊、农家历历在目,令人心旷神怡。这是俾斯麦惟一的一次在申豪森过夏,老家已经十分破败了,巴洛克式的庭园野草丛生,长时间未料理过。家中原有的三十多间房能够勉强收拾居住的仅两三间而已。几块名贵的波斯地毯已破烂不堪,无数老鼠在空房中穿梭招摇。入夜,风在烟囱里怒吼。一个形容枯槁的老管家守着这个破宅第,他是俾斯麦父亲小时候的玩伴,已经65岁了,还有个女佣兼炊事。因为有温和慈爱的父亲给他做伴,俾斯麦倒并不在意。他一天睡六个小时,并且还觉得用功是十分有趣的。他一心备考,认真研读伏尔泰和斯宾诺莎的著作。

  数月后,俾斯麦又参加考试,试题的解答写满了4张试卷,还提交了关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洋洋洒洒的论文。他以高分获得通过,并取得了见习官的头衔。

  父母走了门路,普鲁士外交大臣约翰·冯·安西隆将俾斯麦派往亚琛。俾斯麦大失所望,他满以为自己懂好几门语言,他外祖父又当过大使,不说到伦敦、维也纳,至少总应在国外当差,不然找你外交大臣做什么?安西隆毕竟是普鲁士资深的外交首脑,他深知普鲁士容克大多是些土包子,柏林当时也不是欧洲的大城市,柏林人大多未见过什么世面,眼光狭隘小家子气重。安西隆手下的外交官大多是普鲁士王国以外的人。有趣的是,当俾斯麦自己当上内阁大臣后,对土生土长的普鲁士外交官怀有一种同乡的亲近,“但是因公务上的责任感我很少可能实行这种偏爱。”他对自己的同乡们评价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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