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名人传记 > 邓肯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六 | |
|
|
2 邓肯有了些钱,她在拜罗特买了一栋古旧的狩猎别墅,“菲利浦静庐”。伊丽莎白护送母亲去瑞士避暑了,邓肯和她的朋友玛丽·德斯蒂住在那所宽敞的石头房子中。 一天半夜,玛丽叫醒邓肯: “依莎多拉,你来瞧瞧,那里,在对面的树下,每晚这个时候总有个男人望着您的窗户。我怕是贼在打坏主意。” 那个男人个子矮小,在空旷的夜里仿佛就是一页影子,令人心悸。忽然,月亮破云而出,邓肯马上看清了那副执着而又冷峻的面孔,那是海因里希·索德的脸。这个场景让邓肯想起了弗农,也是如此的夜晚,也是如此的痴情,带给她的,却是一个残梦。 然而,邓肯依旧受不了这样的夜晚,依旧受不了这种痴情。她披衣出去,拉着索德的手,一言不发地把他引入别墅。索德像一个梦游人,两眼发直,望得邓肯头晕目眩。她一下倒在了索德的怀里。索德低眉俯首,吻着邓肯的额角。邓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这般的吻,它奇妙得不夹杂任何人间情欲,把邓肯的凡俗之心点化成登峰造极的浩莽。 索德对邓肯的爱是无庸置疑的,他有着强烈的情感冲动,却没有丝毫的肉体冲动。他的爱,纯粹是让邓肯在舞蹈中达到肉体和精神愉悦的高潮。他是邓肯的挖掘者,他让蕴藏在邓肯身上的艺术之源汩汩而出;他又是邓肯的超升者,他使邓肯的灵魂光霞万丈,飞入九重云霄。 瓦格纳夫人来找邓肯了。她问亲爱的依莎多拉,你能否嫁给西格弗里德·瓦格纳,同他一起继承大师的传统? “夫人,西格弗里德是我的兄弟,我们的结合并不能体现出更多的价值,像现在这样,不是更好吗?” “你难道有男朋友了吗?”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和许多男性都保持着十分友好的关系,包括西格弗里德,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知道您所说的意思,我一直想在舞蹈上有些作为,没有考虑过那些琐事。” “你是个好孩子,依莎多拉。哦,最近对大师的作品有何体会?” “我发现了大师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同他的天才一样巨大。” “大师会有错误?是不是你的误解呢?” “不,我想了很久。我认为,他宣扬的那种‘音乐剧’完全是不可能的东西。” “这可是大师的毕生追求呀。” “大师的追求很痛苦,因为他必定徒劳无功。戏剧是说出来的言词,它产生于人的头脑;而音乐是激情的抒发,它来自人的心灵,这两者是拢不到一块的。头脑总是在吓唬、欺骗心灵,它们是一对冤家。” “孩子,你千万别对其他人说这些话,尤其是报界。我们要维护大师的尊严。” “我理解您的心情。但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大师也是人。为尊者讳只会污损大师本人。” 雨天的下午,邓肯乘了一辆双套敞篷马车赶到了拜罗伊特汽车站,她来接一个人。她写了许多信才把这位老人请来的,德国博物学家海克尔。当时,这是一个让人闻之一悚的名字,他的大著《宇宙之谜》由于捍卫和发展了达尔文主义,而受到神学家、唯心主义者们的猛烈攻击。邓肯在伦敦大英博物馆认真读过这本书,对这位偶像摧毁者深怀敬意。 海克尔就住在菲利浦静庐。邓肯专门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会,良辰好景,贤主佳宾,四美并具。在坐的有正在拜罗伊特访问的保加利亚国王斐迪南、德皇的妹妹萨克斯—梅宁公主、柔斯的亨利公主及索德、汉帕丁克等人。 席上,邓肯表演了舞蹈。海克尔发表了独具一格的评论。他说,邓肯的舞蹈同一切普遍的自然真理有密切的联系,这正是一元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与一元论来自同一个源泉,往同一个方向进化。 邓肯心想,他的头脑太科学了,神话魔力和舞蹈激情不能感动他。在他看来,艺术只不过是自然进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3 伴随着成功的,总是它的孪生姐妹:非议。 有一些人眼里,菲利浦静庐成了“邪恶的殿堂”。那么柔软的沙发床,高质料的垫子,玫瑰色的吊灯,可就是没一把椅子。 那个叫冯·巴利的嗓门特高的什么歌唱家,整晚都窝在那里唱啊跳啊,发神经!你说,除了唱啊跳啊,他们总得休息,那休息又坐在哪里呢?没有一把椅子,还不是在床上! 那个保加利亚的斐迪南国王,见了邓肯就乐不思蜀,赖在拜罗伊特不回去了,只怕还会申请德国国籍哩。他每次都深更半夜地跑到静庐去,难道真的是极其纯真地讨论艺术吗?讨论艺术偏要半夜去吗? 还有,和几个青年军官一起去骑马,穿着长衫和凉鞋,鬈发在风中乱飞,活像一个女妖。有一回,那匹马见自己背上坐了个女人,就胡闹起来,狂奔乱跳,吓得女人尖叫;它跑到一家小酒馆门口又四蹄钉地,再怎么也不肯走了,让那女妖出尽了洋相,哈哈哈…… 跳舞的时候更不得了,老是穿一件图尼克长衫,透明得就像一面镜子。大家都有一双眼睛,谁瞧不见?这不是,连那个最喜欢她的瓦格纳夫人也看不下去了,派她的女儿把一件衬衫送到了女妖的化妆室,央求她穿在那层薄纱下面。哼,她听得进去吗?人家现在是名贯欧洲的大明星!她威胁说: “要不就按自己的方式跳,要不就不跳。” 她读过不少邪书,又会讲,为自己辩护得冠冕堂皇。她大放厥词; “赤裸的人体,当它是为美丽的思想所灌注的时候,是多么圣洁啊。”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