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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言

  四、五年前,由于我几个最亲近的同事的建议,我答应了写一部自传。我已经着手写作,但是头一页还没写完,孟买的暴动便发生了,于是这工作便停顿下来了。跟着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终于导致我被囚于耶罗弗达狱中。捷朗达斯先生当时和我同狱,他要我把别的事情搁置一旁,继续写完我的自传。我回答他说,我已为自己订好了一个学习计划,除非完成了这个计划,我不打算再做别的什么事情。其实,如果在耶罗弗达狱中服满刑期,我真的可以写完自传,因为我获释后,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写完。这时史华密·阿南德又提出这个建议,而我也已经完成了《南非非暴力抵抗运动史》,我便准备为《新生活》写我的自传。史华密要我单独写一本书出版,可是我没有功夫。我只能一周写一章这样写下去,每一个星期我总得给《新生活》写一点东西,那么写自传不是很好吗?史华密同意这个办法,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干起来。

  然而有一个敬畏上帝的朋友,在我沉默的日子向我表示他的怀疑。他说:“您怎么这样冒冒失失,写自传是西洋人的一种特殊做法。除了那些受了西洋人的影响的人,我不知道东方有谁写过自传。而且您想写什么?要是明天您否定了今天自以为是一些有原则的东西,如果将来您改变了今天的计划,那些根据您说的或者写的而行事的人不是要犯错误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不写象自传这样的东西,至少是现在不写,不是更好一些吗?”

  这种说法对我有些影响。不过我的意图倒不在于写一部真正的自传。我只是想把自己体验真理的无数经历讲出来,因为我生平没有别的,只有这种体验,这个故事采取自传的形式倒是真的。然而只要这个故事的每一页所说的都是我的体验,采取什么形式的问题,我倒不在乎。我相信,或者至少这种信念使我感到得意,就是把所有这些体验的有关部分写出来,对读者不会是没有益处的。我在政治方面的体验现在不但印度都知道了,就是对于“文明的”世界,也多少知道一些了。这些体验对我倒没有多大价值,因此它们为我所挣得的“圣雄”的尊荣,价值就更小了。

  这个称号常常使我深深感到痛苦;而且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它曾使我感到过得意。然而我当然愿意把我在精神上的体验说出来,这些体验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我在政治方面进行工作所具有的那种力量无不得自这些体验。如果这些体验真正是属于精神上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值得自吹自擂的了。它们只能增加我的谦虚。我越是回想和回顾过去,我越发分明地感到自己不行。我所想要达到的——三十年来我所致力和争取达到的——就是自我实现,面对面看着上帝,达到“莫克萨”①。我为此目的而生,为此目的而行,而且孜孜以求其实现。凡是我所说的和所写的,以及我在政治方面的一切冒险,无一而不导向这同一目的;但是因为我一直相信,对一个人可能的事,对所有的人也是可能的,所以我的实验并不是关起门来而是公开进行的;而我并不认为这个事实降低了它们的精神价值。有些事情是只有一个人和他的造物主才知道的。这些当然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所要说的体验不是属于这一类,不过它们是精神上的,或者不如说是道德上的,因为宗教的本质就是道德。

  ①莫克萨(Moksha)意为脱离生与死的自由,最接近于“解脱”之意。

  只有那些属于宗教的、大人小孩都能理解的事情,才包括在这个故事里面。只要我能够以一种心平气和而谦虚的精神来讲这些体验,其他的很多体验者会找到他们进军的食粮。我还不敢说这些体验已经尽善尽美。我敢于宣称的只不过是象一个科学工作者那样,他虽然以极端的准确、远见和细致进行实验,却从来不敢宣称他的结论就是最后的,而对它们采取一种虚心的态度。我经历过深刻的自我反省,一再探求自己,并且检查和分析每一种心理状态。然而我还远远不敢宣称我的结论就是最后的,没有错误的。只有一样我敢于宣称,这也就是我所说的这一点。对我来说,它们是绝对正确的,而且暂时似乎是最后的。因为如果不然,我就不能根据它们采取行动,然而我所采取的每一个步骤都是根据它们加以接受,或者加以拒绝,从而据以行事。而且只要我的行动使我的理性和良心感到满足,那我就必须坚决地按照我原来的结论行事。

  如果我只是讨论一些学院式的原理,我当然不应该写自传。然而我的目的是说明这些原理的各种实践上的运用。我给我打算写的这些篇章起一个题目《我体验真理的故事》。这当然包括非暴力、独身生活和其他一些被认为与真理不同的行为的原则。然而对我来说,真理便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它包括无数其他的原则。这个真理不单单是指言论的真实,而且也指思想的真实,不只是我们所理解的相对真理,而是绝对的真理,永恒的原理,即上帝。关于上帝,有无数的定义,因为他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这些表现使我惊奇和敬畏,有一个时候还使我惶恐。然而我只把上帝当作真理来崇拜。

  我还没有找到他,但是我正在追求他。我为了达到这个愿望,宁肯牺牲我最珍贵的东西。即使所要求的牺牲就是我的生命,我希望我能够把它贡献出来。然而只要我还不能实现这个绝对真理,我就得坚持我所理解的相对真理。那个相对真理同时还必须是我的光辉,护身符和防护物,虽然这条道路象刀刃那么径直,狭窄而锐利,对我来说,它却是最便捷而轻易的。就连我所犯的喜马拉雅山般的错误,我以为似乎也很渺小,因为我已经严于此道。因为这条道路已使我免于悲愁,而我已按照我的灯光前行。

  我在前进的过程中常常隐约看见绝对真理,即上帝的一点光辉,而且只有他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信念,天天都在我心里成长。让那些愿意的人了解一下这种信念是怎样在我心里滋长的;如果能够,让他们分享我的实验,也分享我的信念。更进一步的信念一直在我心中成长:凡是对我是可能的事情,甚至对一个小孩也是可能的,而且我有充分的理由这样说。追求真理的工具既简单也困难。对于一个自高自大的人,它们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对于一个无辜的儿童,却完全是可能的。追求真理的人应当比尘土还要谦虚。世界可以把尘土踏在它的脚下,但是追求真理的人必须谦虚到为尘土所践踏。只有这样,也只有到那时候,他才能够一瞥真理。至富和妙友①之间的对话极其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个问题。

  ①至富(Vasishtha)和妙友(Vishvamitra)是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两个化敌为友的圣人。妙友属刹帝利,至富属婆罗门。有一次妙友想偷至富的神牛,引起激战,最后妙友伏罪,并承认至富的种姓高于自己的种姓,不再有所逾越。——译注。

  如果我在这几页里所写的任何事物使读者有骄傲的感觉,那末他就应当肯定我所追求的一定有什么错误,而我所瞥见的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让成千成万象我这样的人毁灭吧,然而让真理盛行。千万不要让象我这样以毫厘之差判断错误的生命来降低真理的标准。

  我希望而且恳求不致有人把以下几章所发表的意见当作权威。这里所谈的一些体验可以当作是一种图解,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好和能力参照它来进行试验。我相信如果只限于这个范围,这些图解就会是确实有帮助的;因为我既不打算掩饰也不打算少说一些应当说的任何丑事。我希望把我所有的错误完全都告诉读者。我的目的是要描写我在非暴力抵抗的科学中的体验,而不是要说我的为人多么好。对于我自己的判断,我将尽可能做到严格而又真切,因为我要别人也这样。根据这个标准来衡量我自己,我必须同首陀罗齐声高呼:

  哪里有一个坏人,
  象我这样邪恶而令人厌烦?
  我已抛弃我的造物主,
  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因为我还离他那么遥远,这使我极感痛苦。我完全明白,他统治着我生命中每一次呼吸,而我是他的后代。我知道我所以离他那么遥远,是因为我还有不良的感情,可是我还不能完全摆脱这种感情。

  不过我得就此止住了。我只好在下一章开始这个真正的故事。

  姆·克·甘地

  1925年11月26日于沙巴玛第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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