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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嘉斯杜白的勇气 我的妻子生平有三次因为重病而濒于死亡。她的病是用家常药品治好的。她害头一场大病的时候,非暴力抵抗运动正在进行,或即将开始。她患痔疮。有一次医药界的朋友主张动手术,她有些犹豫,后来还是同意了。她的身体极为衰弱,所以动手术的时候没有实行麻醉。手术经过良好,但她经受了很大的痛苦。然而她还是以非凡的勇敢支撑过来了。医生和他的妻子以全副精神来看护她。这是发生在杜尔班的事情。医生让我到约翰内斯堡去,嘱我不必为病人担忧。 几天以后,我接到一封信说,嘉斯杜白病况恶化,身体过弱,甚至不能坐起来,而且一度不省人事。医生知道如果没有我的同意,他不能给她喝酒吃肉。于是他挂了一次长途电话到约翰内斯堡我我,请我允许他给她牛肉茶喝。我答复他说我不同意,但是如果她的病况允许她表达自己的意见,他可以同她商量,她愿意怎样做都可以。“可是,”医生说道:“我不能为这件事征求病人的意见。还是请你自己回来一趟吧。如果你不让我按需要规定病人的饮食,我就不能对你的夫人的生命负责了。” 我当天搭上火车回杜尔班,见到了那位医生,他安静地告诉我这个消息:“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已经给甘地夫人喝上牛肉茶了。” “大夫,这可是一种欺诈了。”我说道。 “给病人开药方和规定饮食,谈不上什么欺诈不欺诈。事实上我们做医生的,为了救活病人,即使哄骗病人或隐瞒他们的亲戚,也当作是一种美德。”医生以坚定的口吻说道。 我很痛心,但还强作镇静。这位医生是个好人,也是我们个人的朋友。他和他的妻子使我感激不尽,然而我并不打算容忍他那医学上的道德。 “大夫,告诉我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吧。我决不让我妻子吃肉,即使她会因此致命。当然,如果她自己愿意吃,我也没有话说。” “你的哲学是你自己的事。但是我告诉你,只要你的夫人在我的治疗之下,我便有权按我的意见给她任何东西吃。如果你不喜欢这样做,很对不起,我不得不请你把她送到别的地方去。我不忍心看着她在我的屋里死去。” “你的意思是说,要我马上把她带走吗?” “我什么时候说要你把她带走?我只是叫你给我完全的自由。如果你可以这样办,我的妻子和我将为她竭尽所能,而你也可以离开这里,不必有丝毫牵挂。但是如果你不明白这一点简单的道理,那便等于强迫我叫你把她从我这里带走。” 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儿子跟着我。他完全同意我的意见,他说他母亲不应当喝牛肉茶。接着,我便和嘉斯杜白本人商量。她身体实在太弱了,不应当和她商量这样事情。但我觉得这是一件不得已的事。我把医生和我的谈话告诉她,她给了我一个坚决的回答:“我不喝牛肉茶。在这个世界上,生为人类是一件难得的事情,我宁肯死在你的怀里,也不愿叫我的身体被这种可憎的东西玷污。” 我恳求她说,她不一定要听从我的说。我给她列举了一些例子,说明有些印度教朋友有时也拿肉和酒当药吃喝而并无禁忌。可是她非常坚执,她说:“不,请你马上把我带走。” 我心里很高兴。不过,我决定把她带走时,内心却也不是毫无激动。我把她的决心告诉医生。医生气得叫起来:“你是个多么忍心的人!她病得这个样子,你还把这件事告诉她,你应当感到羞耻才对。我老实告诉你,她不宜于移动。她连一点震动都受不了。如果她在路上死了,我也不会觉得奇怪。但是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办,那就只好听你的便了。如果你不肯给她牛肉茶喝,那我就连一天都不敢冒险把她留下来。” 我们于是决定立刻离开那个地方。那时正在细雨霏霏,而到车站又有一段路程。我们要从杜尔班乘火车到凤凰村,再从那里走两英里半的路,才到我们的村子。这无疑是在冒着极大的危险,但我信赖上帝,照我的想法进行。我派人先到凤凰村请韦斯特预备一付吊床、一瓶热牛奶、一瓶热水和六个抬着嘉斯杜白的人到车站来接我们。我雇了一辆人力车,在那危险的情况之下把她放上车子赶着去搭下一班的火车。 嘉斯杜白用不着鼓励。相反她倒安慰我说:“我不会有什么事的,别担心。” 她已经几天没有吃有营养的东西了,显得瘦骨嶙嶙。火车站的站台很长,人力车不能拉进去,人们要上火车就得走一截路。于是我就抱着她上车。我们用吊床把她抬到凤凰村,她在那里靠着水疗慢慢地恢复了力气。 我们到凤凰村两三天以后,有一个史华密来看我们。他听说我们拒绝了医生的意见,抱着同情心来劝导我们。我记得他来的时候,我的二子曼尼拉尔和三子兰达斯都在那里。他引证《摩奴法典》①的话说,吃肉无损于宗教。我不喜欢他在我妻子跟前进行这种辩论,但为礼貌起见,只好容忍。我读过《摩奴法典》这几句话,我用不着它们来决定我的主张。我也知道有一派人认为这些话是出于虚构,即使不是虚构,我的素食论的观点和宗教经训并无关系,而且嘉斯杜白的信仰是不可动摇的。她对于经籍从未问津,但是她的祖先所流传下来的传统宗教已经够她应用了。我的儿子自然是崇奉父亲的信仰,所以他们并不管史华密那一套。但是嘉斯杜白马上打断他的话说:“史华密吉,无论你怎么说,我总是不愿意用牛肉茶来治病。请你不要再麻烦我了。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同我的丈夫和孩子讨论讨论。但是我自己的主意是打定了。” ①《摩奴法典》(Manusmriti)是印度教法律的基石,一般认为在纪元前第五世纪的时候才编写出来,事实上是一部法律汇编而不是系统之作。其中有很多法理观念至今仍为印度教徒所信守不渝——译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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