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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灵顿信奉这些条令,他很可能是“始作俑者”之一,起码是拥护者,执行者。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上司。但也是海明威一生中遇到过的最出色的报人高手。海明威佩服的男人或女人为数不多,他是其中之一。

  他要求海明威即兴写出事情经过,写完便删、删、删。文绉绉的形容词在新闻报道中没有位置。诸如“辉煌灿烂的”、“五彩缤纷的”、

  “宏伟的”、“美丽的”等形容词,统统要删掉。不许写“黑色的乌鸦”,乌鸦都是黑色的,不许写“大的悲剧”,悲剧都是大的;“用动词,写行动,要真实可靠,不要评论,不要形容词,不要把读者弄得气急败坏。”

  “他们逼我苦干”,海明威后来说,“《明星报》的写稿法则——‘风格规定’,像军事条令那样念给我们听”;“这些就是我在写作方面所学到的最好的准则。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东西。一个有才能的记者在真正感受和如实描写他要表达的一件事情时,只要遵守这些准则就万无一失。”

  《明星报》社那“巨大的房间”里还有一个令海明威佩服的人,叫里昂·摩斯。海明威与他并无多少交道,但对他印象很深刻。

  摩斯占据了最远的一个角落,个子高大,远远望去像一尊山神。此人嗜酒、自私、傲慢、好斗。但才思敏捷,能言善辩,乐观,而且富于进取心,是个工作狂。他最善于揭露这个城市的阴暗面,黄色新闻文风泼辣。

  海明威后来提到过他:“里昂·摩斯最擅长故事改写。他脑子里可同时构思4个故事情节,然后去打电话,电话刚一打完,脑子里又多了一个故事情节。接着用飞快的速度将这5个故事写出来交给编辑部。肯定说,每个故事都有其动人的地方。他在记者中工资最高,凡是他工作过的地方,都是这样。如果他发现同行中有人工资比他高,他便要求提薪,否则就辞职不干。除非他喝了酒,否则,他从不同其他记者谈话。他是我看到过的打字最快的人。他有一辆小汽车,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天晚上他们开车去杰弗逊,在林肯大道上,那女人突然用匕首刺他。他抢过刀子,丢出车外,朝她腭部猛击一拳,把她的腭骨打断了。然后把她绑在后座上,开车回到堪萨斯城。”

  如果说威灵顿让海明威接受了使他获益终身的严格的写作训练,那么,这个摩斯的某些性格为人则对海明威有潜在的影响。

  他叔外祖父的邻居家有一个叫雪莱的妙龄女郎,爱穿着,好虚荣。有一段时间,海明威出了《明星报》社的大楼后,便常跟她一起逛电影院、剧院。

  一次,他们去看喜剧,海明威没来得及修整仪容,衣着邋遢。雪莱一见就有些不悦。当他们到了人多的剧院进口处时,雪莱快步抢前,显然是不愿让人看到她那个样子难看的男伴。散戏后他们去吃了冰淇淋,海明威神情阴郁,一言不发。以后再无往来。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橡园镇和瓦伦湖就常有。但海明威在青少年时代的浪漫史都有如昙花一现,没有多少意义。

  至于对堪萨斯城街头巷尾那些扭来摆去的妓女,初出茅庐的海明威是“敬而远之”,“见而不碰”。充其量也只是偶尔说笑几句。埃德蒙医生早就适时地让儿子明白了混乱的两性关系的巨大危害。

  18岁的海明威刚一“步入这个严肃世界”,就发现这个世界并不严肃。他或许还发现,世界愈不严肃,人就愈必须严肃。

  他对堪萨斯城的评价是:“这个城市有好的一面,也有丑的一面。”五光十色的生活使他目不暇接。

  告别校园以后的人生之路,从这样的地方和这样的生活开始,对日后成为作家的海明威来说又是一份幸运。他不仅接受了严格的写作训练,而且收集了许多写作素材,不过它们真正要派上用场,还是将来的事情。

  眼下,他根本没有舞文弄墨的静气。

  7个月以后,他离开堪萨斯城。从《明星报》社那“巨大的房间”奔向硝烟弥漫的欧战战场。

  3.追赶炮火

  见习记者的生活固然让海明威感到新鲜、兴奋,他也干得很欢。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参加欧战的努力。年龄问题确实指日可待地解决了,而且他还蓄了一绺小胡子,装得比实际年龄更大一些。

  但眼睛问题仍是障碍。也许是橡园镇文明使他从小就对弄虚作假有羞耻感。也许是两年前的“苍鹭事件”使他对“法规”之类的东西心存余悸,总之,他构想过各种各样“增加视力”的方法。但一站到视力表前就施展不起来。他一次又一次报名参加各种军役,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

  但他的决心愈挫愈勇,历久弥坚。他在给他姐姐的一封信中说:“即使这样,我还是一定要到欧洲去。我不能因为眼睛有毛病,就放弃了参军到欧洲去的愿望。”

  终于设法让海明威实现了这一宏愿的,是《明星报》社的一个同事特德·布伦贝克。

  布伦贝克有一只眼睛是假眼,但他照样参加了欧战!

  他是堪萨斯城一个名门望族家庭的子弟,读大学时被一只撞到树干弹回来的高尔夫球砸掉一只眼睛,换了一个玻璃假眼。他本人和他家里都有些办法,虽然伤残,他照样进了陆军部队当上了赴法美军野战勤务部的救护车司机。

  大约正当海明威满怀懊恼坐在福特牌旅游车上随他父亲去瓦伦湖的时候,布伦贝克正志得意满一身戎装站在向大洋彼岸的战场乘风破浪挺进的远洋轮上。

  大约在海明威到《明星报》工作了一个多月的时候,布伦贝克又从欧洲回来了,而且也做了《明星报》的一名记者,成天穿着阿尔卑斯山轻骑兵的军装,在一排排的桌子中间穿来穿去。

  两个年轻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成为好友。布伦贝克比海明威大4岁,他还想重返欧洲,再次投身于这场“即将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不过,他把时间定在翌年春季,因为欧洲的冬季多雨。他向海明威谈了自己富于传奇色彩的4个月欧战经历,并许诺一定帮助海明威实现到欧洲去的愿望。

  他们向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到欧洲战场上去开救护车。

  1918年5月12日,布伦贝克和海明威领到了红十字会发给他们的军装,上面还带有尉官的符号。那天他们刚钓鱼回来,海明威一身泥污汗水,满脸激动兴奋地接受了军衔、军服。

  堪萨斯城《明星报》马上刊发了照片和文字报道,宣布本报两名记者将参加欧战。

  一星期之后,他们的部队在纽约第五大街举行阅兵式,一共有远征志士7500人,报上称他们为“美国生活中的精华”。他们从82号街口走到贝特丽公园。他们通过彩旗飘扬的检阅台时,精神抖擞地向右看,台上威尔逊总统和夫人对这些出国作战的男儿频频点头,表示送别。比他们的队伍更整齐的乐队高奏美国国歌和雄壮的进行曲。海明威深为这热烈庄严的场面所感动:

  “我简直激动得要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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