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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中西部的童年生活

  1.乡村与城镇

  当婴儿的父母认为婴儿已适应外出旅行了,他们便带他到远离住家的北部山林去。这对一个出生才七个星期的婴儿来说,确是一次漫长而艰难的旅行。他们从伊利诺斯·奥克派克的郊外搭乘火车到芝加哥,再改乘汽车到密执安湖码头,然后坐玛丽多号汽轮抵达小特拉维斯海湾的斯普林斯港口。接着又坐了一小段火车来到派托斯基车站,再又改乘支线小火车到贝尔湖边,最后坐小木船到湖对岸海明威医生在前一年夏天向亨利·贝根买下的那块准备建房的场地。他们预备在这里建造一所夏季避暑房子。建房的一切必需材料现在都已筹备好了。

  这一年是十九世纪最末的一年。九月初的天气已经是寒风凛冽,乳白色湖面那一边的白杨树,树叶已变黄了。贝根家的白色正方形农舍离湖岸有一段相当长距离。周围是牧场、果园、家畜栅地、谷仓和鸡舍。在贝根的农场和一条通往派托斯基的沙石山路之间有一片树林,周围散落一些渥太华印地安人居住的房子。一些印地安人妇女替夏天到这里来避暑的人洗衣服或向游客兜售用香草编织的篮子。在这些印地安人中,有个名叫尼克·波尔顿的混血种人。他是个锯木工人,工作积极肯干。他在贮木场工作,负责把木头运到湖对岸的锯木厂去。遇到天气好,又顺风,锯木厂发出来的刺耳噪声,甚至在贝根农场都可听到。海明威医生建房用的木材已经堆放在刚清理好的场地角落里。他的妻子葛莱丝要给她儿子拍照,他便把婴儿抱在怀里,站在湖边一处沙地上,婴儿却哇哇地哭个不停。他们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返回伊利诺斯安排过冬的工作。

  婴儿的父亲名叫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不过人们习惯称他为埃德。他在奥伯良一所学校毕业,后来到芝加哥鲁斯医学院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他生平酷爱旅游。一八九五年他旅游欧洲,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的这一癖好。回来后,开业当医生。埃德是安森·梯·海明威的大儿子。安森·海明威参加过南北战争,现已两鬓灰白,不过腰板仍挺直有力。他在芝加哥经营地产,生意颇为兴隆。安森和他的妻子爱德莱德在奥克派克,有一所白色的大房子,他们的孩子都住在那里。二十八岁的埃德蒙身高六尺,厚胸阔背,臂力过人。乌黑的帮腮胡子使他显得更加成熟。鼻子象鹰嘴,黄褐色的眼睛深邃而锐利。他爱好收集铜币和邮票以及在童年时代就开始收集的波多瓦多米印地安人的箭头。他还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的制作者,并喜欢把蛇储存在盛有酒精的密封的玻璃瓶里。除此以外,他最主要的业余爱好是钓鱼、打猎和烹调。特别对钓鱼和打猎,他感到其乐无穷。

  在奥伯良学校毕业时,他和同学一道到过卡罗来纳州北部斯莫基大山区去游览,他巧妙地利用黑草莓做馅,加上一点野蜂蜜做成饼子,馅皮是用一个空啤酒瓶在一段剥去皮的木头上擀出来的,然后拿到正在炖松鼠肉的营火堆边上烤,他的同伴看到他的高超技艺,又惊讶又赞叹。

  埃德首次认识葛莱丝是他们都在奥克派克中学读书的时候。葛莱丝嗓子好,适合唱女低音。她的母亲和学校的老师都鼓励她毕业后去歌剧团工作,但中学毕业后她却留在家里。她克服了视觉不好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一面教授音乐,一面努力学习各种语言和勤奋练声。七岁的时候,她得了猩红热,一连好几个月,眼睛完全看不见东西。后来,病虽然好了,但眼睛仍然受不了光的刺激,而且有周期性头痛的毛病。要不是这些毛病,她可说是一位颇为理想的歌剧演员。她母亲故世的那年,她刚满二十三岁,一双天蓝色的眼睛,淡褐色的头发,有英国贵族妇女白皙的皮肤,真可谓婷婷玉立,气派非凡。那年冬天她到纽约参加学生艺术团,翌年春天在麦迪逊广场公园作首次演出。但场内的灯光太刺眼,她受不了,只好放弃艺术生涯。同年夏天她随父到国外,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回国同海明威医生结婚。婚后,他们同葛莱丝的孤寡父亲霍尔住在一起,住在北奥克派克大街四百三十九号,正好在安森和爱德莱德家的对面。海明威医生继续行医,葛莱丝给人上音乐课,全部家务交给一位名叫索菲尔·史苔丝的德国姑娘去管理。此人工作十分认真负责。霍尔先生每天来往于奥克派克和芝加哥之间做成批的刃具买卖。他个性温和,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到星期六晚总要跪在铺着布鲁塞尔地毯的大厅里带领全家做晚祷告,吃晚饭的时候也免不了轻声细语地祈祷一番。他和安森一样,也参加过南北战争,在衣阿华第一志愿骑兵营里当过下士,大腿里至今仍有残存的弹片。霍尔不愿意别人同他谈论那次战争。他唯一的恶习就是抽烟,而且总是在吃晚饭后一个人关在书房里大抽特抽。有时和他的堂弟泰勒·汉科克一起抽。泰勒虽然已四十八岁,一直任生产铜铁床架的米拉霍尔·松斯公司的商品推销员。他是霍尔家的常客,是个粗鲁、快活的人,嘴里斜叼着烟斗,头戴花呢帽,一边高高翘起,另一边几乎把一只眼睛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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