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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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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欧内斯特在密执安度过的第十四个夏天。他在小屋后面的围栏里面撑搭帐篷,整个夏天就睡在那里。哈洛德·森姆又来同他一起住,度过八月份的最后几个星期。与此同时,一个叫露丝·麦克柯琳的姑娘找玛丝琳玩。有天晚上,他们几个人坐在小屋里的火炉前高声朗读伯翰·司各脱的作品《德拉裘拉》中的诗句。欧内斯特的心情激动,联想翩翩,睡到半夜,在恶梦中高声呼叫,把屋里的人都惊醒了。另一天,贝根农场里的一只狗在树林里同一只豪猪咬斗。孩子们便把那只呻吟不止的狗带到海明威医生那里请他动手术医治。医生耐心细致地把刺从狗身上一枝一枝地拔出来。手术完了之后,欧内斯特和哈洛德立即到树林里打那只豪猪。他们在农场的后面的木材转运场找到了它,并一枪将它打死。他们提着豪猪的后腿,肩并肩,得意洋洋地回家。海明威医生看后开导他们说,对于无害于人畜的动物不应伤害它们。既然已经打死了,他们就得把它煮熟吃掉。“我们把那只豪猪的两个后腿炖了好几个小时,”哈洛德后来写道,“可是吃起来就象炖牛皮鞋一样又硬又韧,索然无味。” 欧内斯特这孩子最显著的特点是,从小时候养成的性格长大了几乎没有什么改变。“我什么都不怕”,这是他三岁时的一句口头话。这是一个人面临困难或处在逆流中表现出来的勇敢精神。但后来他发现,世界上有许多事物又确确实实地会使人感到惧怕。不过,在他的一生中,他始终严格认真地遵循着他父母亲的教导,保持勇敢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热爱大自然,喜爱打猎捕鱼,倾心于在水上或在林中的悠然独处,这些爱好一直紧随着他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与他父亲相似,讲究吃得好,特别是爱吃鱼和捕获的猎物,象他父亲一样,他还喜欢吃大葱头。这种爱好也是小时候养成的,那时他父亲告诉他,野葱头剥掉皮衣,里面的嫩肉是用来夹在三明治面包里最好的佐料。由于他没有他父亲那样非凡的眼力,使用起来福枪和长管猎枪来就不很出色。但有时带上眼镜便打出好成绩。在唱歌方面,他也和他父亲一样一唱就走调;在音乐领域里,他没能如他母亲所盼望的,做到心领神会,精通到家。但在书画刻印艺术,特别是油画方面的艺术鉴赏力很快就超过他的母亲。他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和能力。这无疑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也是从小受到她母亲严格训练和培养的结果。这种创造欲望和能力策励着他走向生活,这是他的母亲所看不到也不能理解的。 欧内斯特进入中年后,就再没有做过他父亲乐于从事的体力劳动了,但都乐于花费相当的精力从事各式各样的体育活动。他一生喜爱游泳,步行和登山。他最愿意干出大力流大汗的事。父子俩人都认为出力流汗有助于清醒脑筋,强筋健骨。他具有他父亲那样坚强的意志,无论做什么事,都决心把它做“好”。(“好”这个字眼是他们两人最爱使用的)——不论是生火,架搭棚子,给鱼勾上饵,打苍蝇,使用枪枝或是烤鸭子,烤鹿肉等,都要认真做好。但对于坏了的机器,他们父子谁也找不出毛病,也不会修理。由于他幼年时期患过病,发生过一些偶然事故,他对医学产生了敬仰之情,尽管他思想里保存着某些信念。他晚年时候,有点象他父母亲,身体发胖了,特别是胡子长得浓密硬黑,他认为这是受到他父亲遗传的影响。欧内斯特把他在这个时期中所获得的艺术和科学知识归功于他父母亲的教育培养,和他在奥克派克城郊以及在密执安农村的生活环境陶冶。由于他的天才,所以在他的最初十四年中,肯定在许多方面会大大超过他的父母亲,只是人们未注意到而已。又由于他的禀赋,他不可避免地要冲破某些人们认为是致命的社会习俗,道德观念和宗教的清规戒律。但是,这样的时候尚未到来。一九一三年九月,他收拾好行装又回奥克派克家中去了。 3.少年时代的作品 现在是欧内斯特进中学读书的时候,这是他青年时代的重要经历。奥克派克和里沃沸斯特市立中学建筑宏伟,规模可观:校舍是用黄砖砌成的,共四层楼,两个侧厅,一个礼堂,一个供应快餐的饭馆,楼正面底层开两个大门,前面是一道弯曲的石级,通向外边。授课日时候,他从家里步行去上学。课程有代数、拉丁文、英文和科普知识。英语他没有困难,其它各门功课他感到不好对付。第一年他觉得拉丁文难学,他母亲给他请个家庭教师辅导,赶了上来。他母亲自己年青时读书也很不喜欢拉丁文。他喜欢上英语,觉得很有趣。英语课教师是系主任弗兰克丁·普莱特先生。教室设在英语俱乐部一间配有皮靠椅,发光的都铎式天花板的房间里。 作为新生,欧内斯特为自己身高过矮而苦闷。他比姊姊玛丝琳足足矮一个头。玛丝琳才十六岁,看起来真象个成年的女子。欧内斯特渴望长到他姊姊那个高度,可是就是没法子。他身高五呎四时。个子矮,体重轻,都不符合打足球的要求。为了弥补他在体育运动方面的缺陷,他尽量在射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他常常能在射程少码,满分为一百五十分的射击比赛中,取得一百一十二分的成绩。他说他左眼的视力不够好,所以射击成绩还不够理想,还说,他眼睛的毛病是先天性的,是他母亲遗传给她的,因为母亲年青时就有眼病。虽然入学第一年春天他忙个不停,但他的个子就是不肯长,一直到他十五岁那年在瓦伦湖庆祝他生日那个夏天,盼望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了。仿佛从看不见的弹簧上滚跌下来的重量加在他身上一样,他每月平均长高一吋多。 哈洛德来邀他去步行旅行度假。他们在朗费尔德农场一块坡地上搭起帐篷。他们帮农家把地里的干草收进屋,看管卡车场地,给一头叫托普西的奶牛挤奶。欧内斯特和森姆开着快艇卡罗尔运送蔬菜,把新收割的马铃薯、青豆、萝卜、小豆和甘蓝卖给沿湖的客栈和住户。那年夏天是他们一年中工作最繁重的季节,在狂风暴雨的天气里一共收割了五十蒲式耳的马铃薯。这样,就结束了他们那个为“蔬菜”工作的夏天。 欧内斯特的个子现在已长大长高了,原先的衣服已穿不下。到了十月中旬,家里给他做了第一条长裤子。他穿着这条裤子参加他父母亲在家里举行的“美国革命英雄儿女纪念会”。他开始参加一个小型的足球队,但是教练不怎么重视他。他还在学校乐队里拉大提琴,业余时间在学校快餐部帮忙。十月十七日,出于一时的热情,他带姊姊玛丝琳到弗雷斯特大街的柯罗尼尔俱乐部参加由贝尔·英格雷姆小姐教授的第一堂舞蹈课。无论是踢足球,还是跳舞,他的脚总是那样笨拙不灵,很难同别人协调配合。自己感到苦恼,别人也不自在。但上生物课时,他却取得一次小小的胜利。他写了一篇关于解剖蚱蜢的论文,一共写了六页纸。但文中没有提到过去他曾多次用蚱蜢作为捕捉鳟鱼的钓饵。那篇论文老师给他九十分,并注上“很好”二字的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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