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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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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无意把我赶出家去,但看得出来她也不希望我这样打混。她认为我应该要振作起来,她是对的。就好象我们同时做出了同样的决定:该是我离家的时候了。我的说法是:“家里被吸干了”。那表示你是条吸血虫,在那时节我确实是家里的吸血虫。我没做什么事,也没去偷什么东西,偷东西是后来的事。 问题是,离家的我没地方可去。我走在街上,闲荡。从这家到那家,跟朋友在一起,有时就睡在他们住处的地板或沙发上。许多的夜晚,我整夜漫无目地的地走着,游魂般在橡木崖街上乱逛,有时候有朋友陪;我们三、四个人整夜无所事事,白天才睡觉,有时甚至于睡在街上。我在这国宅生活得乱七八糟。就在这地盘里,熬夜不睡,胡闹一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住在那里的时候,橡木崖就象个大四合院,人跟人之间注重相互照顾。但从我离家之后,这种情形有点式微,之前只要有人不见了,必定是一时迷了路;但后来人们会突然永远消失,被街道(犯罪)所吞没。 我这段时间的无家可归,是造成我与那些贫困朋友们混在一起的部分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我能够到都市里的龙蛇杂处之地,和那些站在街角讨零钱的乞儿聊得带劲的原因。他们把我看成真正的男子汉,而非由NBA办公室创造出来的形象。我会无家可归,我曾在便利店打工,我是个真实的人,有真正的人生经验,我了解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是什么光景。我有的时候想——谁知道呢?或许将来这种事又会降临到我身上。 在街头混的时候,我注意到我的成长。真教人难以置信,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大概是五尺十一寸,象其他的孩子一样,我会在厨房墙壁量身高,然后说:“真希望我能再长高一点。”尤其我的两个妹妹都长得那么高,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轮到我。后来高中读完——没有人在这时期再长高——我却开始注意,我仿佛每天都在长高。我不知道有何不对劲,好象一下子所有的事情都要发生在我头上,于是我感到困惑,不知道身体为什么会起变化。大概这就是我所坚信的:某些事注定在未来要降临到丹尼斯·罗德曼身上。不过当时我搞不清楚怎么一回事,“长高”有点象是偶然间发觉的。 我决定找个工作、决定做点事。已经二十岁了,人生一片空白的我跑到达拉斯堡渥斯机场,找到一份值大夜班的警卫工作,这件工作成为“罗德曼传奇”的重要经历。我不敢相信后来这件事会经常被提到,只因为大多数的NBA球员都没有这种过去。当时我认为这没什么,拿着拖把拖地板,时薪6.5美元,这在当时算是不坏的待遇了。我与世上其他人一样工作着,没有理由相信自己将来的成就不止于此。 我偶尔偷点东西,都是小东西:廉价的皮夹子、零钱、便利店里的物品等等。某一晚在机场,我正在扫地,发现我可以用扫把柄伸进那家礼品店的金属门缝里,把手表给勾出来,这时四下无人,于是恶向胆边生。很刺激、具挑战性,于是当我下班时,口袋里多了五十只手表。 五十只手表,我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老兄,其中有些是烂表,有些价值达五十美元。这好象没什么,轻而易举就得手了,心里觉得很爽。拿到这些手表,神不知鬼不觉的。 我其实并不想要这些手表。我根本不会在乎这种东西。如果我要偷自己用的东西,那绝对不会是用来知道时间的玩意。纯粹是手痒——就为了那种偷东西的快感——后来我决定把这些手表分送朋友,我要让他们以为我发了,我要他们四处说:“狗娘养的,那家伙要什么有什么。” 我要他们知道,想要什么尽管来找我。当时没人把我放在眼里。这将是我扮演的新角色,我的新地位。有时候我感觉到,以我们这种出身,人们都会期待我们做坏事。别人都如此,我干嘛不跟进,这叫有样学样。我只是做小偷来让人接纳我,打算用这种方式来脱离困境。 天知道那家礼品店装了隐藏式录像机。我回去把手表都送给朋友,送给我妈、妹妹,甚至我不很熟的朋友,全送光了。没有人怀疑。“一只新手表,够酷。”让我觉得好了不起。 接下来便是机场的警察上门,跟我妈说他们要找我。他们看了照片认出是我。我被捕了,关进机场的监狱里。 在监狱里我跟其他人一样,坐在那里祷告,觉得象被关在笼子里的畜牲。我经历了一切心路历程:神哪,我绝不会再犯这种错了;只要我能回家,绝对要改邪归正,不再回来这里。这是每一个犯法的人经历的想法,同样的可悲。 坐在里面我抚心自问:“这算哪门子的生活,一定要有所改变。”于是我做出决定,不要再这样生活下去了。我想这正是检视童年做大事的梦想能否成真,要不就是证明这梦想只是狗屎的时候了。 老妈决定让我在里面蹲一晚,得点教训。那晚真不好受。第二天,我和她都没办法忍受下去了,于是她把我保释出来。我向警察招供出手表的下落,于是他们分头去找回来。每一只都找到了。 警察找到这些人时会问道:“丹尼斯·罗德曼给你这只手表的?” “是啊。” “他卖给你的?” “不,他送给我的。” 警察必然会觉得我很奇怪:这是哪门子的罪犯?我没有从这些手表中赚到一毛钱,甚至连试都没试着去卖,就把它们送出去。其实我不过想寻求别人的接纳,想在邻里间风光一下。 等到他们寻回所有手表之后,案子就撤销了。我走到法院楼上,紧张得要死,我的律师出来告诉我,可以回家了,没事了。拿到手表的人都没有与警察起争执,他们笑笑就还了。取回所有的手表,那些人就不再管我了,他们很冷漠。但是两周之后,店家把我叫进去,炒了鱿鱼。 他们跟我说,如果那些手表没能找回来,我就要坐上半年的牢。 在橡木崖这种地方,偷窃与贩毒是离开这地方的办法,会引起别人注意,但是那里没有人愿意干这种事,因为只要是有过这种行为,就是搬走。在偷东西被捕之后,我开始专心打球,经常在体育馆里和别人斗牛,在那里罗瑞塔·魏斯特布鲁克发掘到我。那时候我跟夜间部的球队玩玩,或者是随便凑队比赛;大多数的时间则象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在体育馆里面混。此时我已长到大约六尺八寸高,不过还是很瘦,对于突然这样的成长也感到有点腼腼,就好象我骤然拥有新的身体一样。我在篮球场上可以做到过去无法达成的成就了。 我参加有组织的球队是在高中二年级,但是高三时在球队只打不到半个球季。我不过是个容易紧张的小子,从来没上场过。直到现在,我坐冷板凳的时候还是颇能自我调适。 不知道罗瑞塔现在何方,我打赌她会跟每一个人说,是她发掘丹尼斯·罗德曼的。我跑去参加郡短期大学的面试,十五分钟后他们把我拉到旁边说,愿意提供奖学金给我。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不确定是否以二十一岁的年纪才要展开篮球生涯,不过我还是接受了。不时,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我的控制之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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