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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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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是卢梭又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本来是他晚年遭到诬蔑、诽谤后被迫写的自传,因为写得坦率,“完全按本来面目把自己表现出来”。这种大胆把自己的隐私公之于众,承认自己产生过卑劣念头,有过下流的行为,把他着手写这本书之前的50年的经历如实道来,结果书中的主角便成为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一幅完全依据本来面目和全部事实描绘出来的人像。人能够坦诚至此,仅此一点,便抓住了读者。何况他是文章的高手,书中对自然美景的描绘,对坎坷经历的述说,对内心世界的剖析,使这部自传成为极富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文学作品,被后人看成是一首抒情诗,一首世界文学中最美的诗,它成为文学史上独树一帜的标志。 《漫步遐想录》是卢梭最后一部文学作品,是《忏悔录》的续篇,是最能反映他孤独的晚年那种既宁静又有些飘忽不定心境的随笔。共10篇,从漫步之一到漫步之十,无预定顺序,内容不连贯,或叙事、或回忆、或申诉、或表达内心感受、或抒发情怀,但都是他漫步时遐想的记录,是他心灵的声音。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这部最后的《遐想》,很像一只老而忧郁的夜莺在森林的寂静中唱出的美丽的歌曲。”的确,卢梭已入老境,他这个“被排除于人类社会之外的不幸者”,很像落入寂静森林的夜莺,仍然唱出美丽的歌曲。他在《漫步之七》中写道:“……任何与我肉体的利害有关的事,都不会在我心中占据真正的位置。只有当我处于忘我的境界时,我的沉思、我的遐想才最为甜美。当我跟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当我跟整个自然打成一片时,我感到心醉神迷,欣喜若狂,非语言所能形容。”“有时,我的遐想最终转为默想,但更多的时候则是默想转为遐想;在这样的神游之中,我的心乘想象之翼在宇宙间徜徉翱翔,欣喜若狂,其乐无穷。”由此可以看到,在这部作品中的卢梭是处于最纯真状态中的卢梭。这部作品是他跟自己的心交谈的产物,是对自己心灵的分析和解剖。作品中他不加修饰的淳朴,无可怀疑的真诚,不再被论战和热情所激动的才智,都是它的魅力所在。 卢梭的文学作品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他崇尚自我,抒发感情,热爱自然,被公认为19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驱。许多著名诗人、作家都受到 《漫步遐想录》的影响,诸如歌德、雨果、乔治·桑,甚至连俄国大作家托尔斯泰也声称是他的门徒。 第十一章 卢梭思想在中国的早期传播 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学说,曾经在晚清(1840—1912)知识界产生过广泛的影响。卢梭及其《民约论》(今译《社会契约论》)在当时许多文人的著述中屡被提及,《民约论》对晚清文人在精神上的触动并不亚于赫胥黎(1825—1895)的《天演论》。 关于卢梭对晚清知识界的影响,学术界已有所研究。这方面的论文主要有郑永福的《卢梭民权学说与晚清思想界》(1985)、玛丽安·巴斯蒂的《辛亥革命前卢梭对中国政治思想的影响》(1990)、邹振环的《卢梭〈民约论〉在中国的传播》(1996)等;涉及此一问题的著作主要有熊月之的《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1986)和《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1994)、刘桂生的《时代的错位与理论的选择》(1989)等。这些研究注意到了卢梭理论在晚清社会政治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都有独到之见,如巴斯蒂的文章探讨中国政治著作中对卢梭思想的若干应用和解释,熊月之在书中论及《民约论》有助于近代民主思想的形成等。如果说以上研究还有一些缺憾的话,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研究的视角局限于政治思想史范围;二是材料收集不够全面,忽视了文学作品,像《卢梭魂》这样有代表性的小说,研究者都未予以注意。 本文以评介、翻译、文学创作这三方面的文本材料为基础,研究卢梭思想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并勾勒出晚清文人笔下的卢梭形象,阐明形象发展为幻象的过程,进而探讨幻象的特征,揭示幻象生成的原因。 1.卢梭的思想 当代形象学关注异国形象相对于原形的创造性转换,已从过去研究形象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原形,转而探求形象在对原形的偏离过程中所体现的民族心理和主体创造性。然而,这种研究方向的变化不应意味着对原形的忽视。实际上,异国形象只有通过原形才能得到界定,任何形象的生成都是对原形的偏离。因而,研究卢梭原形,是我们理解晚清知识界如何接受卢梭思想的第一步①。 ①参阅孟华《形象学与比较文学--由形象学研究引发出的几点思考》,中国比较文学学会长春年会论文,1996年版。 卢梭的才能是多方面的,除了政治理论著作外,卢梭一生中还写过小说、戏剧、诗歌,他在音乐方面有一定的造诣,对植物学也有研究。卢梭作为文学家对后世影响很大,罗曼·罗兰(1866—1944)曾说:“他的著作《忏悔录》是第一批浪漫主义者的母亲,是夏多布里昂(1768—1848)的《勒内》和本哲明·康斯坦特(1767—1830)的《阿朵尔夫》的母亲。它为小说的艺术打开探索内心生活的堂奥。①”下面,我们将综述卢梭的主要思想,以期凸现卢梭形象的原形。理解卢梭思想的关键,在于理解其著作中“自然”这个概念。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而是指一种与文明相对立的状态。在卢梭思想中,自然代表质朴、诚实、自由、友爱,而文明的含义则正相反,代表奢华、虚伪、堕落和不平等,所以《爱弥儿》开篇便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手中,就都变坏了。②”自然与文明的对立是卢梭的基本思想。卢梭思考了人类的原始状态,认为原始人(即自然人)是自由和平等的,并没有互相奴役和剥削的行为。这是因为人的本性是善的,原始人就是按照本性生活的。虽然由于身体和智力条件的差异,原始人存在着生理上的不平等,但这是自然的,并不是人为的不平等,因而不具有道德意义。随着文明的发展,农业和冶金术取得了进步,这为私有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谁第一个围起一块土地,无所顾忌地说‘这是我的’,还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缔造者③”。卢梭认为私有制的产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造就了穷人和富人以及社会的不平等。暴力和强权逐渐统治了人类社会。科学和艺术的进步窒息了人类自然的天性,使人养成虚荣、骄傲、残忍和贪婪的习惯。文明虽使人堕落,人的自然本性虽受到压制,但人类具有自我完善的能力,因而不平等是可以改变的,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制度,使人类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然,这是卢梭的政治学说所要解决的问题。卢梭的政治学说主要包含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不是一个书斋中的经院式学者,他讨论政治权利原理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此书第一卷开头就阐明了作者的意图,即探讨在社会秩序中,是否可能存在某种公正、合理的政权规则,他“追问的是国家的绝对根据:什么是国家的基础?人们是凭着什么权利役属和兼并、保持秩序、统治和被统治、服从权威的。①”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②”,但由于文明的进步、私有制的产生,少数人奴役多数人,而为了使这种奴役成为合法的行为,多数人被强迫订立契约,国家的统治机构因而产生,人民由此戴上了枷锁。契约的制定是不平等的,所以人民需要重新制定契约,如果少数人阻止新契约的制定,人民则有权用暴力推翻他们。新契约的最终目的是自由和平等,这也是公意的体现。公意概念的提出,表明了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公意实际上成为以后民主共和国理论的灵魂。 ①参阅孟华《形象学与比较文学--由形象学研究引发出的几点思考》,中国比较文学学会长春年会论文,1996年版。 ①罗曼·罗兰,《卢梭的生平和著作》,王子野译,三联书店,1995,第174页。 ②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91,第5页。 ③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译自原文,1992,第222页。 ①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第233页。 ②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第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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