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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罗顿公学

  主要是由于母亲萨拉割舍不下,直到1896年9月,14岁的少年罗斯福才进了寄宿学校,这就是由思迪科特·皮博迪博士创办的著名的格罗顿公学。

  皮博迪出生于新英格兰最富有的家族之一,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他不愿随父进入工商界,而是在一个偏僻的矿区当了一名牧师。1883年,他来到格罗顿,这是位于波士顿西北40英里的一座小城镇。他在这里创办了一所公学,它有些类似于英国上流社会专门为富家贵族子弟进入名牌大学作准备的预备学校,如伊顿、哈罗公学。建校舍的地皮是富豪威廉·劳伦斯捐赠的。劳伦斯、约翰·P·摩根、菲利普斯·布鲁克斯等工商金融界的巨头是学校董事会的成员。学校收费昂贵,规模不大,仅有150名左右学生,学制6年,专收男生。不久,他就同美国那些历史悠久的贵族子弟学校一样享有盛名了。詹姆斯·罗斯福早在儿子两岁时,就为他在该校注了册。

  14岁的富兰克林·罗斯福设法插入了三年级。他的海德公园的邻居伙伴小埃德蒙·罗杰斯同他一起入学。他的侄子塔迪·罗斯福比他高一年级。在他班上的其他孩子中,9个来自纽约市,7个来自波士顿,2个来自费城。只要稍微看看那些姓氏,就知道他们尽属于东海岸中心城市的名门望族。据当时统计,格罗顿公学6个班级的学生中,有90%以上出身于美国上流社会家庭。

  皮博迪身材高大结实,满头金发,其实单纯,是个富于传统自由主义思想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正派的北方基督徒,深受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化的托利党①精神的熏染。他把为国家服务和献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强调,美国的政治必须清除污泥秽水,而格罗顿的学生要积极投身于政治,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同丑恶妥协。

  ①托利党:英国政党。17世纪70年代,支持詹姆士二世的一派被迫政敌辉格党人斥为"托利"(Tory)。该派正式名称因此而得名。曾多次组阁。19世纪中叶改组为保守派。

  皮博迪的教育思想体系并不复杂。他十分明确他的教育目的之所在,那就是他在训话中经常所讲的,"要培养出勇敢的基督性格,不但重视智力发展,而且重视道德和体力方面的发展。”他希望格罗顿公学的这些富家子弟将来成为改善社会的栋梁之材。他曾对人说:“如果格罗顿培养的学生不从事政治并为国家作出贡献的话,这不是因为我没有敦促过他们。”他所关心的是造就一个"有行动、有信仰、思想健全的人",而不是整日冥思苦想的学者。

  皮博迪推崇宗教精神、性格形成、体育活动和学业,而且它们的重要性似乎是依次排列的。他的献身精神和充满热情的性格使全校师生受到了感化。他本人就是这些目标的化身,他身穿蓝色西服,上浆的领口打着白领结,认真地巡视课堂和宿舍,劲头十足地参加学生的各种比赛,每天睡觉前都要跟100多名学生一一握手道别,嘴里还不停地宣讲着美好的基督教义。他支配着学校的一切,学生们对他既爱又怕。富兰克林则虚心地接受着校长的这些训导,并将其中的很多内容变成自己的信条。

  1940年,罗斯福总统在写给年迈的校长期博迪的信中写道:“40多年以前,您曾在旧教堂的一次布道中讲过,不能让青年人的生活丧失理想,一个人即使在晚年也不应当失去起童年时代的梦想。这就是格罗顿的理想——我极力不把它忘记,一直到现在还在我耳边回响。”可以认为,皮博迪在少年罗斯福世界观趋于成形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杰出的博士校长以仆人格的力量在每一个格罗顿学生身上打下了或轻或重的烙印,罗斯福也不例外。

  皮博迪校长把英国伊顿公学的那套管理方式搬到了格罗顿。为了强调生活简朴、锻炼意志,学校还额外规定了一些斯巴达式的生活:学生们一律住在10英尺长,5英尺宽的单独小寝室里,室内的布置陈设简陋到了极点,房门口挂着一块布帘权且当门。早晨7点起床洗冷水浴,在皂石洗涤槽里用铁皮脸盆洗漱。全体学生必须在一整天里严格遵循校长规定的日程表,不得有误。参加集体晚餐时要穿戴整齐,白衣领要浆得和校长一样笔挺,而且要穿起皮鞋。

  格罗顿公学并没有刻意向学生们传授或灌输任何从事政治活动的专门本领。皮博迪校长号召教师们要在各种场合对学生进行献身政治的劝勉,并且自己以身作则。他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改革运动,参加者必须诚实,决不能与恶劣行径和腐败势力同流合污,如此国家政治就能"变得清明"。显然,这些空洞浮泛的说教与当时美国政治的严酷现实相距甚远。它对罗斯福日后成为一位政治家所产生的影响,也未必有皮博迪后来所宣称的那么大。

  据一位格罗顿公学的毕业生说,学校要求他们"同不熟悉的人谈话时,眼睛要注视对方头顶上方两英寸的地方"。其实这种习惯对于在政治领域广泛与人打交道并取得成功是极为不利的。离开格罗顿以后,罗斯福自然把头仰得高高的,顺着鼻子往下看人,直到10年后,他在别人的帮助下费了很大功夫才把这个习惯克服掉。罗斯福在格罗顿学到的唯一政治技巧似乎就是一种有力的辩论术。他们经常就"美国海军应该扩大","夏威夷应归并美国"、"菲律宾应该独立",以及社会改良等议题,分成正反两方面展开辩论。到了6年级的学术辩论会上,他已经掌握了一些不再是单纯从学理上和逻辑上进行辩论的窍门,并屡屡出奇制胜。

  格罗顿公学的教学大纲没有什么新意。语言课中拉丁语和古希腊语占了很大比例,然后才是法语和德语。历史课则专讲欧洲史,它很少开设与美国有直接关联的课程。校长和老师们大都照本宣科,要求学生们死记硬背,几乎从来不搞因材施教的启发式教学。稍有例外的似乎是"政治经济学"这门课,老师讲授的内容主要来自大卫·李嘉国、约翰·穆勒、让—巴蒂斯特·萨伊、托马斯·马尔萨斯等著名经济学家。该课的教学还注重课堂讨论,讨论的题目有"银与金的比较",当前经济生活中的资本问题和关税问题等。这些现实针对性很强的讨论对少年罗斯福有些启发,从现存的他当年的学习笔记中可见他对这门课比较用功。口齿伶俐、自幼受到良好家庭教育的富兰克林在这里的头两年里,各科成绩平均为C(为不及格),后两年他也只能勉强地把成绩提高到DB。

  罗斯福刚进校时,操着浓重的英国口音,有些不太合群,因学校里有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名声不太好的侄子,因此他得了个绰号"富兰克叔叔"。但罗斯福逐渐学会了与同龄人相处,他较快地克服了一般插班生因突然面对全新环境而容易产生的那种羞怯、焦虑、失落等不适应症,并从容不平地进入了角色。他"冷静、沉着、聪明,脸上总挂着最热情的、最友好的和最充分体谅别人的微笑"。他在进校第二年还获得了"严格守时奖",老师们也很少给他记过品行不良。他尽量调整自己的一言一行,使之完全符合格罗顿学校的传统规范。皮博迪校长向他的父母报告说:“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聪明和诚实的学生,也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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