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名人传记 > 南非斗士曼德拉 >  上一页    下一页
一九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这些青年改革派起草了一份“青年联盟宣言”,他们派出一个代表团去见苏玛博士。在会客厅,苏玛的妻子玛蒂·哈尔向代表团讲述了她自己的政治哲学。她是美国黑人,从事的是社会工作。尽管她每天都要与缺衣少食的黑人或流离失所的孤儿打交道,但她始终相信:南非黑人亦必须重复美国黑人的老路,只有通过几十年的耐心等待和经济自助之后,黑人的境遇才能得到改善。苏玛博士回来后,当他得知了这些青年人想组织一个青年联盟未动员群众时,他感到十分不安,“我们不是已经有了非洲人国民大会吗?”代表团成员很严肃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奇怪政策是它根本就没有行动的纲领,既无消极抵抗亦无其他类似的计划。这样下去只会失去群众。苏玛博士的解释是非洲人作为一个集团既无组织又无纪律,如果像青年联盟计划的那样,只能是操之过急;非洲人国民大会缺乏关心黑人运动的人,行动只能带来暴露和损失。然而,这些青年政治家坚持自己的看法,要求苏玛同意青年联盟的成立并批准他们初拟的纲领草案。在这种情况下,苏玛博士自知拒绝将意味着分裂,只好在仔细审阅了他们的纲领后表示同意。

  1944年的复活节那天,在埃洛夫大街的班图人社会中心,约100多名黑人青年参加了非洲人国民大会青年联盟成立大会。这个会议可以说来得正是时候。因为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所作所为已引起广大黑人群众的不满,青年激进派正在讨论如何处理这一组织,有些人主张成立一个与非洲人国民大会毫无关系的组织;换句话说,是踢开非洲人国民大会而另起炉灶;另一派则认为应竭尽全力恢复这个奄奄一息的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青年联盟的成立标志着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新生。

  当时的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苏玛博士早已注意到了这股激进的潮流,并想方设法掌握主动权。1944年,他主持了一个与南非共产党的联席会议,计划举行一次反对通行证法的抗议运动。大会于5月20日至21日在约翰内斯堡举行,到会代表540名,代表了60多万非洲人。大会通过了一项宣言谴责通过证法,认为:

  1.加紧了对千百万非洲人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
  2.加剧了非洲劳苦大众的赤贫化,促使疾病传播,造成了千千万万无辜的人犯罪,被关进监狱;
  3.在南非各族人民之间制造严重的种族摩擦;
  4.阻碍着国家的经济和工业发展;
  5.因此,它与南非各族人民正在为之流血战斗的崇高目标相抵触。

  大会决定在全国举行反通行证示威,发起签名运动,目标是征集100万人在反通行证法请愿书上签名。请愿书定于1944年8月由一个非洲人领导人组成的代表团提交政府。然而这次运动并不成功,签名的人不到1万;请愿书拖到1945年6月才送去。这时的代理总理霍夫迈耶拒绝接见,令代表团去见土著事务部长。代表们为抗议总理“拒绝接见代表几百万非洲人的反通行证法代表团一事的不民主作风”,召开了5000人的集会。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但遭到警察逮捕。苏玛博士为争取人心,决定采取更激进的措施。他召集了一次大会,提出要举行一次集体烧毁通行证的群众斗争。这使他的批评者对他的这一勇敢决定大为赞赏。不料,非洲人国民大会内部难以就采取何种形式的群众斗争取得一致意见,这一计划流产了。

  青年联盟成立后,选举了恩科莫为第一任主席,但他的思想被青年联盟成员们认为过于左倾。很快曼德拉和西苏鲁、姆达等提议由伦贝迪取代恩科莫。但伦贝迪的非洲主义哲学为一些核心成员所反对,他们认为应该团结更多的人,不能采取排外主义。奥立弗·坦博就认为,非洲主义不过是种族歧视的另一种表现,而民族主义的提法更为妥当。他在辩论中不止一次地指出:在南非黑人中,要求被白人社会所接受的人与要求剥夺白人特权的人一样多;很多受过基督教教育的黑人对一味排除白人的政策难以接受,因为这与基督教义相违背。而民族主义的旗帜则有可能吸引更多的人,特别是那些最后可能接纳黑人为其同盟军的白人。

  曼德拉和西苏鲁则同意伦贝迪的提法。在他们看来,正是这种期望削弱了黑人斗争的决心,使他们更易于接受温和的手段。白人中的自由主义者为了缓和矛盾,一味鼓吹温和的改良措施,从而阻止了有效的黑人反对派的发展。非洲主义是唤醒黑人自尊的最有效方法,可以摧毁那种因住在城市白人世界的边缘地带而产生的自卑感。如果提倡多种族形式的民族主义,黑人仍将为白人文化所蒙蔽欺骗。青年联盟的目的只有一个:用一种有说服力的哲学去动员黑人群众,激励他们起来斗争。恩古邦尼表示:只有将非洲人组织成一个坚强有力的整体,才有可能实现全民族的理想,否则将一事无成。这种对其他民族的恐惧根源于种族隔离政策,同时也是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而产生的一种心理自卑感。一些青年联盟成员表示,如果与印度人国民大会或共产党合作,黑人只会成为他们为达到自己目的过程中的踏脚石。但是,这些担心随着局势的发展而有所改变。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