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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亨利四世》——不朽的杰作

  《亨利四世》上下篇和紧随其后的《亨利五世》是连续性的作品,其描写的重点是亨利五世继位前后的事件。相反亨利四世在剧中并不显得重要。

  全剧有两条线索,一是老国王亨利四世发兵平定北方贵族叛乱,一是王子哈尔开始不务正业,与一群市井流氓混在一起,后来与他们断绝关系,参加平叛战争,立下战功,最终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两条线索交叉前进,互相映衬。

  《亨利四世》上篇写国王即位后时时想到自己的御座系篡夺而来,良心十分不安,再加上太子哈尔镇日与一群流浪汉厮混,吃喝嫖赌,打家劫舍,全无正形,老国王非常气愤和懊丧,觉得这是上帝对他篡位的一种惩罚。他为了排遣国内人们的不满情绪,决定派兵参加十字军,去耶路撒冷保护圣陵。但消息传出,宗室里的反对派诺森伯兰伯爵和北方贵族摩提默发动叛乱,他们得到了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的支持。诺森伯兰伯爵的儿子霍茨波是一员勇猛的战将,在他的指挥下,叛军所向无敌,一时朝野震惊,亨利王父子动用全部兵力,御驾亲征,王子一改旧习,积极参战。

  其实王子是个富于心计的人。他身在酒肆,心想天下,对自己的将来早已胸有成竹。上篇第一幕第二场,在和酒肉朋友们打闹一阵后,他有一大段独白:我完全知道你们,现在虽然和你们在一起无聊鬼混,可是我正在效法着太阳,它容忍污浊的浮云遮蔽它的庄严的宝相,然而当它一旦穿破丑恶的雾障,大放光明的时候,人们因为仰望已久,将要格外对它惊奇赞叹只有偶然难得的事件,才有勾起世人兴味的力量。所以当我抛弃这种放荡的行为,偿付我所从来不曾允许偿还的欠债的时候,我将要推翻人们错误的成思,证明我自身的价值远在平日的言行之上,正像明晃晃的金银放在阴暗的底面上一样,我的改变因为被我往日的过失所衬托,将要格外耀人眼目,格外容易博取国人的好感,我要利用我的放荡的行为,作为一种手段,在人们意料不及的时候一反我的旧辙。

  这说明他并不是误入歧途,而是把这当作一种手段,同下层群众接触,了解民生疾苦,为将来实施有效的统治作准备。

  果然,他帮助父王平定了北方的叛乱。叛军的首领比起他来黯然失色。他们为了各自集团的利益,互相猜忌,加以傲慢轻敌,刚愎自用,很快败在王子的团结一致的雄师手下,即便叛军猛将霍茨波号称英勇无比,举世无双,也无济于事,终于在索鲁斯伯雷战役中被哈尔王子杀死。上篇以王军胜利告终。

  但叛军并未全被消灭。霍茨波的父亲诺森伯兰伯爵伙同约克大主教重新集结军队,向王军开战,下篇就描写亨利四世与哈尔王子第二次出征,出奇计打败了叛军,在国内彻底恢复了和平局面。正当大军凯旋,举国欢庆之时,亨利四世大病不起,不久去世。在他弥留之际。哈尔王子一席肺腑之言,倾诉自己内心所想,表现了他一贯深谋远虑,使国王放心地把国事托付给他。

  将上下篇连结在一起看,是在写哈尔王子的成长过程。莎士比亚注重把他放在特定环境中,在与周围各种人的对比中来刻画他的性格特点。在历史剧创作中,一般他很少对历史事实做大的修改,也很少加进自己编排的东西。但在这出戏中,他做了一些适合自己设想的安排。如历史上这场战争开始时,国王亨利四世只有36岁,莎士比亚把他写成一位老人;霍茨波当时38岁,哈尔王子只有10几岁,但莎士比亚为了戏剧效果,将他们写成年龄相当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作者在剧作中常常将他们两人相提并论,加以对比。全剧开始,老国王上场,忧虑重重,痛骂自己的不肖之子,而对霍茨波这位勇敢的骑士赞赏有加(这时还没有叛变):“提起这件事,就使我又是伤心,又是妒嫉,妒嫉我的诺森伯兰伯爵居然会有这么一个好儿子,他的声名流传人口,就像众木丛中一株最挺秀卓异的佳树,他是命运的骄儿和爱宠。当我听见人家对他的赞美的时候,我就看见放荡和耻辱在我那小儿哈尔额上留下的烙印。”

  但正如前面说过的,王子是个有心计又有远见卓识的人。他有时确有些任性使气,但他勇于改正缺点。有力的证明是他在酒店里与小偷为伍,曾被法庭拘押,在公堂上他对王家大法官大打出手,遭到监禁。但在他即位后,非但没有报复大法官,而且称赞他秉公执法,尽忠国事。他的与市民平等相处及认为接受大法官的惩罚是“以身奉法”等,都有些人文主义思想的色彩。他继位后立即疏远了酒肆中的一班老伙计,但也不是一阔脸就变,砍头渐多的那种绝情,而是加以妥善安排,告诫他们要走正道、务正业。后来在《亨利五世》中,莎士比亚又写他在阿金库尔战役前,微服私访,给战士们以极大鼓舞,表现了他的大智大勇。莎士比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和手法来写他的优点。如在本剧中王子与霍茨波在战场上相遇,王子使用的语言生动贴切,庄严崇高,相反,霍茨波讲话,正像他的名字所显示的(‘otspur热马刺),急躁,狂妄。二者的优劣是很明显的。

  然而《亨利四世》中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战争,而是其中的喜剧场面。最受观众欢迎的角色不是王子,而是一个荒唐的大肚汉约翰·福斯塔夫爵士。

  他是一个骑士,但早已破落,几乎丝毫也没有骑士们应有的荣誉感。他的外貌就很滑稽,一个大得出奇的肚子,大得他看不见自己的膝盖。好酒贪杯,脑满肠肥,一路走过,贫瘠的土地立刻就会泛出油膏。

  他虽白发苍苍,但是个好色之徒。他的境况很糟,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钱袋的消瘦已经无药可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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