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文学作品教学应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

作者:钱明忠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是发现和建构作品意义的过程。作品的文学价值,是由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往往带有更多的主观性和个人色彩。应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去感受体验,重视对作品形象和情感的整体感知与把握,注意作品内涵的多义性和模糊性,鼓励学生积极地、富有创意地建构文本意义。”可见,《语文课程标准》把尊重学生在文学作品阅读过程的独特体验,关注学生阅读心理的独特性,培养学生的批判质疑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了新课程文学作品教学的基本理念。下面,笔者就这一教学理念,结合自己的课堂实践,谈一些个人的初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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